補繳條件
與用人單位存在事實勞動關系,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為勞動者登記參加社會保險的,可申請補繳
補繳材料
1、職工檔案和養老保險手冊;
2、《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申請表》;
3、勞動合同、工資發放明細表員工補繳當月個稅證明等;
4、其他相關材料。
補繳流程
憑所需資料到到參保所屬地社保基金管理局關系科(股)申請辦理。
辦理時限及費用
辦理時限:受理后20個工作日完成
辦理費用:免費
辦理地點
保山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中心
地址:保山市隆陽區錦溪路5號
電話:0875-2126108
施甸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地址:施甸縣甸陽中路三十米大街
電話:0875-8121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