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菏澤農村低保2015年每人每年提至2800元
為切實保障城鄉低保、農村特困人員等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山東省菏澤市政府再次調整全市城鄉低保、醫療救助和農村五保供養標準。城市低保月保障標準由原來的360元提高到380元,農村低保年保障標準提高到2800元,重特大疾病年最高救助金額提高到22000元。
近日,菏澤市人民政府下發了《關于提高全市城鄉低保醫療救助和農村特困人員供養標準的通知》,確定自2015年1月1日起調整2015年度全市城鄉低保、醫療救助和農村特困人員供養標準。據了解,去年菏澤市政府已經進行過一次相關標準的調整。
根據通知,菏澤城市低保月保障標準由原來的360元提高到380元,人均月補差提高到220元,農村低保年保障標準提高到2800元,人均月補差提高到140元。
同時,菏澤城鄉困難群眾大病患者事后醫療救助,經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報銷和大病保險補償后,政策范圍內的自付住院費用,在最高限額內的救助比例提高到70%,年最高救助金額20000元,重特大疾病年最高救助金額提高到22000元。
此外,菏澤農村特困人員集中供養標準提高到每人每年4200元,運轉經費執行每人每年1200元,分散供養標準執行每人每年2800元。
低保申請條件:
一、農村低保條件
(一)申請農村低保待遇條件
申請農村低保待遇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持有本縣農業居民戶口。
2、居住在農村村組,家庭承包土地的農村居民。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年純收入和實際生活水平低于當地農村低保標準(具體詢問當地民政部門)。
(二)申請農村低保所需的材料
1、書面申請書。2、家庭成員的戶口簿。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的合影。4、土地、山林、水面承包合同或證明。5、外出務工人員收入證明。6、離異家庭涉及有贍、扶、撫養關系的應提供離婚證明。7、非農戶人員的家庭,應提供非農戶口人員的收入證明。8、對勞動能力有爭議的,需提供有效健康證明。9、殘疾人提供殘疾證。10、審批管理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有關材料。
(三)農村居民家庭純收入的計算
農村居民家庭純收入以年為單位進行核算,包括所有家庭成員全年農副業生產的純收入及其他合法勞動,經營所得收入的總和,主要包括:
1、種植業、養殖業、手工業及其他生產性收入。
2、批發零售貿易及餐飲業收入。
3、社會服務業外出務工勞務收入。
4、村組集體經濟分配收入。
5、因征地、拆遷或其他原因所獲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中扣除房屋重建及簡要裝修費支出,家庭當年非生活性必需費用支出之后的收入。
6、遺產或財產繼承所得收入。
7、自供自給的實物(以市場價格折算)收入。
8、在購買獎券、彩票等有獎銷售中所獲得的收入。
9、其他應該計算的收入。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予享受農村低保待遇
1、三年內因購買、修建或裝修住房(必要的維修除外)造成家庭生活困難的(因拆遷安置購買、修建房并進行簡單裝修的除外)。
2、好逸惡勞,有承包田(地)且有勞動能力但不耕種的。
3、家庭成員有賭博、吸毒行為或者進行高消費娛樂活動的。
4、家庭擁用非生活所必需的高檔消費品,如汽車、奢飾品及貴重飾品的。
5、家庭生活水平明顯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
6、弄虛作假騙取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7、其他法律、法規規定不能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五)農村低保待遇申請審批程序
1、申請。由戶主通過村民委員會向居住生活所在的鄉鎮人民政府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供有關證明材料。
2、初審。村民委員會收到申請書后,組織村民代表開展民主評議,并對申報對象的家庭情況進行初審,將初審結果在村公示3?5天,并指導其填寫《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請審批表》,連同申請人提交的全部材料報鄉鎮人民政府。
3、審核。鄉鎮人民政府在校驗申請人上報材料齊全后,正式受理申請人的申請,立即組織入戶核查,對于符合條件的對象,提出補助意見,由村民委員會進行第二榜公示3?5天,對不符合條件的由鄉鎮人民政府通知申請人,對符合條件的上報縣級審批管理機關。
4、審批。縣級民政部門收到上報申請材料后,立即組織入戶核查、復審,進行依法審批,對符合享受農村低保待遇的,通知所在村民委員會再次公示第三榜3天,對無異議的對象發給《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及保障金領取存折,對不符合享受農村低保待遇的書面通知申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