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消息 中國老年人口數量在2020年將達到2.6億,人口老齡化問題突出。全國政協委員、財政部內部控制委員會委員張連起提交了《關于有效應對人口老齡化、織密扎牢民生“保障網”的提案》,在提案中提出六條針對性建議。
一是,建議進一步提高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應將居民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提高至120元/月。2014 年,新農保和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并軌,統稱全國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2015 年,居民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由55 元上調至70 元。基礎養老金受益面大,受益方式直接,但對低收入或無收入的城鄉老年居民保障水平較低。
二是,建議積極開展“50+”計劃。按照個人財務生命周期,對就業和福利政策進行結構調整和參數調整,從供給側和需求側兩端培育人力資本,釋放健康服務領域的新需求、新供給、新技術、新產品、新業態,以培訓、減稅、補貼等方式幫助大齡人員實現轉移就業,解決傳統產業冗員和新興服務業招工難問題,提高勞動人口年齡和就業參與率,補齊社會保障短板,為提高老齡人口的購買力奠定基礎。
此外,張連起委員還建議完善工作機制、創新養老模式;提出讓養老從家庭和代際角度脫離出來,使每一代人可以從自己工作起就積累未來;結合扶貧攻堅工程,加大政策扶持;建立政府、社會、個人分擔合理的、可持續的、長期精算平衡的市場化養老保障體系等具體措施用以織密扎牢民生“保障網”,有效應對人口老齡化。
拓展
青海省第四次提高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標準
每人每月140元 3月底前將補發到位
青海新聞網訊 3月3日,記者從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獲悉,經省政府常務會議研究決定,從1月1日起,將我省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標準提高至每人每月140元,即在原每人每月125元基礎上增加15元。這是我省第四次提高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水平。此次提標后,我省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水平位居全國前列。
新年伊始,省政府圍繞保障和改善民生,為增進民生福祉,決定從今年1月1日起,再次提高我省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標準,比國家規定的基礎養老金標準(70元)高出70元。此前, 2012年1月1日、1月1日、7月1日分別提高了30元、25元、15元。近年來,省政府將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調整作為“民生十件實事”之一。省十二屆人大五次會議剛剛閉幕不久,省政府就著手研究安排提高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標準,充分體現了省委、省政府對廣大城鄉居民的關心。
據悉,2009年和2011年,我省分別開展新農保和城居保試點工作,,實現了兩項制度的并軌,在制度上更加優化,參保人員得到實惠更多。截至2015年底,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參保人數為233萬人,參保率達到96%,48萬人按月領取養老金。
目前,我省各級社保經辦機構已做好調整補發準備,確保在3月底前將增加的基礎養老金補發到位,給廣大城鄉居民兌現承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