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一號文件2016全文,中央一號文件2016全文關于三農和農村土地政策
北京1月28日電(記者 李金磊)中央一號文件27日發布,連續13年聚焦“三農”問題。梳理這份題為《*國務院關于落實發展新理念加快農業現代化實現全面小康目標的若干意見》的文件,惠農利農“干貨”頗多,將實實在在地影響廣大農村民眾的生活。
??到2020年農村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
文件要求,到2020年,農民生活達到全面小康水平,農村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城鄉居民收入差距繼續縮小;中國現行標準下農村貧困人口實現脫貧,貧困縣全部摘帽,解決區域性整體貧困。
國家統計局數據顯示,2010年中國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5919元。
??開展農村食品安全治理行動
文件提出,實施食品安全戰略。開展農村食品安全治理行動。把保障農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作為衡量黨政領導班子政績的重要考核指標。
中新網記者注意到,由于監管不力等種種原因,農村往往成為假冒偽劣食品橫行的重災區。文件要求開展農村食品安全治理行動,并把食品安全納入政績考核,將有助于確保農民“舌尖上的安全”。
??推進農村互聯網提速降費
文件提出,加快實現行政村寬帶全覆蓋,創新電信普遍服務補償機制,推進農村互聯網提速降費。
去年以來,在國家的推動下,三大運營商開展了提速降費活動。相比城里人,農村人更需要享受提速降費的紅利。
??鼓勵農民“半農半讀”接受職業教育
文件提出,加快培育新型職業農民。依托高等教育、中等職業教育資源,鼓勵農民通過“半農半讀”等方式就地就近接受職業教育。
怎么把地種好?在外界看來,這需要高素質的新型職業農民,也就是愛農業、有文化、懂技術、善經營的*農民。
??辦好鄉村小規模學校
文件提出,全面改善貧困地區義務教育薄弱學校基本辦學條件,改善農村學校寄宿條件,辦好鄉村小規模學校,推進學校標準化建設。
去年11月份,國務院發布《關于進一步完善城鄉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的通知》,要求加快探索建立鄉村小規模學校辦學機制和管理辦法,建設并辦好寄宿制學校,慎重穩妥撤并鄉村學校,努力消除城鎮學校“大班額”,保障當地適齡兒童就近入學。
??加快普及高中階段教育
文件提出,加快普及高中階段教育,逐步分類推進中等職業教育免除學雜費,率先從建檔立卡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實施普通高中免除學雜費,實現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全覆蓋。
??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
文件提出,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適當提高政府補助標準、個人繳費和受益水平。
今年1月12日,《國務院關于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意見》發布,決定整合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簡稱城鎮居民醫保)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簡稱新農合)兩項制度,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意見提出,在提高政府補助標準的同時,適當提高個人繳費比重。
人社部和國家衛計委的數據顯示,底參加城鎮居民醫保的人數為31451萬人,參加新農合的人數達7.36億人。也就是說,未來這10億多人的個人醫保繳費可能將會適當增加。
??建立健全農村留守兒童和婦女、老人關愛服務體系
文件提出,建立健全農村留守兒童和婦女、老人關愛服務體系。建立健全農村困境兒童福利保障和未成年人社會保護制度。
留守兒童等問題一直備受社會關注。今年1月27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部署全面加強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會議要求,建立強制報告、干預、幫扶等機制,打擊侵害留守兒童的各種違法行為。加大寄宿制學校等建設。通過推進農民工市民化、引導扶持返鄉創業就業等措施,從源頭上減少留守兒童。
??落實1億左右農民工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鎮定居落戶目標
文件提出,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落實1億左右農民工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鎮定居落戶的目標,保障進城落戶農民工與城鎮居民有同等權利和義務,加快提高戶籍人口城鎮化率。
國家發改委主任徐紹史在全國發展和改革工作會議上透露,今年將制定實施1億非城鎮戶籍人口在城市落戶方案。 隨著相關方案的出臺和落實,1億非城鎮戶籍人口有望圓“城市夢”,這將釋放出不少住房和消費需求,為消化房地產庫存提供“源動力”。
??實施“快遞下鄉”工程
文件提出,加強商貿流通、供銷、郵政等系統物流服務網絡和設施建設與銜接,加快完善縣鄉村物流體系。實施“快遞下鄉”工程。
??積極穩妥推進玉米收儲制度改革
文件提出,按照市場定價、價補分離的原則,積極穩妥推進玉米收儲制度改革,在使玉米價格反映市場供求關系的同時,綜合考慮農民合理收益、財政承受能力、產業鏈協調發展等因素,建立玉米生產者補貼制度。
??探索農民住房保障新機制
文件提出,完善宅基地權益保障和取得方式,探索農民住房保障新機制。總結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改革試點經驗,適當提高農民集體和個人分享的增值收益,抓緊出臺土地增值收益調節金征管辦法。
??加大對農民群眾身邊腐敗問題的監督審查力度
文件提出,著力轉變基層干部作風,解決不作為、亂作為問題,加大對農民群眾身邊腐敗問題的監督審查力度,重點查處土地征收、涉農資金、扶貧開發、“三資”管理等領域虛報冒領、截留私分、貪污挪用等侵犯農民群眾權益的問題。(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