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社保補貼政策7月1日起執行
從7月起,有五類企業及個人可按不同的標準享受社保補貼。此外,六類就業困難人員下月起也可享受社保補貼。
記者從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了解到,《自治區社會保險補貼辦法》將于7月1日起執行。
符合條件的企業和個人,可享受的相應社會保險補貼標準不同。
拿各類企業新招用新疆籍勞動者的社會保險補貼來說,就是按其實際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50%給予補貼。
各類企業招用高校畢業生和就業困難人員的社會保險補貼標準,按其實際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費之和給予補貼。
中小微企業、勞動密集型企業和困難企業招用新疆籍勞動者的社會保險補貼標準,按其實際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給予全額補貼。
南疆四地州中小微企業、勞動密集型企業和困難企業新招用新疆籍勞動者的社會保險補貼標準,按照其實際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費之和給予補貼。
高校畢業生到各類企業就業,按照企業為其繳納的社會保險基數,其個人應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費部分,給予全額補貼。
此外,公益性崗位就業人員的社會保險補貼標準,以自治區上年度職工社會平均工資的60%為繳費基數,按照單位為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費之和給予補貼。
靈活就業人員的社會保險補貼標準,按其本人實際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給予全額補貼;從事靈活就業的就業困難人員和高校畢業生的社會保險補貼標準,按照其實際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費之和的2/3給予補貼。
高校畢業生返鄉從事農牧業生產經營管理和服務的社會保險補貼標準,按其實際參加社會保險補貼種類給予社會保險補貼。
據了解,此次社會保險補貼實行“先繳后補”,一次性劃撥,按季度結算,并根據就業人員就業形式不同,采取不同的申請和撥付辦法。
社會保險補貼期限為勞動合同實際履行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但對在公益性崗位就業,并初次核定享受補貼政策時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就業困難人員,其享受社會保險補貼的期限可隨崗位的延長,最長可補貼至法定退休年齡。
從事靈活就業的人員,其社會保險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但對從事靈活就業并在初次核定享受補貼政策時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就業困難人員,其享受社會保險補貼的期限不受3年期限制,最長可補貼至法定退休年齡。
社保補貼
五類企業及個人包括(1)新招用新疆籍勞動者,簽訂一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為其繳納了社會保險費的用人單位;(2)在公益性崗位就業并簽訂一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的就業困難人員;(3)持有《就業創業證》或《就業失業登記證》的高校畢業生到各類企業就業,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4)從事并申報靈活就業且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各類失業人員;(5)高校畢業生返鄉從事農牧業生產經營管理和服務一年以上,并參加社會保險的。
就業困難人員包括(1)城鎮零就業家庭、夫妻雙失業家庭成員中的城鎮登記失業人員;(2)享受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且登記失業一年以上的城鎮登記失業人員;(3)女年滿40周歲、男年滿50周歲及其以上的城鎮登記失業人員;(4)連續失業一年以上的城鎮登記失業人員;(5)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且登記失業一年以上的殘疾失業人員;(6)失去土地(指因政府征地)且符合前五款條件之一的農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