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7月起調整度社保繳費基數
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今年7月1日起至明年6月30日,我市將調整社保繳費基數,其中用人單位和企業職工月個人繳費工資基數下限調整為2550元。市區靈活就業人員調整為2600元,靈活就業人員別忘了及時按照新基數繳納社保費。
變化
繳費基數不低于2550元
一般情況下,參保人員(不含個體工商戶及其雇工、靈活就業人員)按照實際工資收入作為社會保險繳費工資,按相關比例每月繳納各項保險的參保費用。但是,工資收入超過基準數300%和低于基準數60%的,則要按照人社部門每年公布的繳費基數上限和下限作為繳費基數。
近日,江蘇省人社廳下發通知,發布度社會保險有關基數。全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月繳費工資上限將從去年的14496元提高到15446 元,月繳費工資下限將從2899元提高到3089元。但省人社廳特別發了補充說明,允許執行上述下限標準有困難的地區作適當調整。其中在崗職工平均工資高于全省平均工資的地區,繳費工資下限可按不低于2900元確定;在崗職工平均工資低于全省平均工資的地區,繳費工資下限可按不低于 2550元確定。
省、市統計局公布的全省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為61783元,我市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為53397元。經過研究,我市7月1日至6月30日期間,企業職工養老保險費繳費工資基數按下列標準確定:
企業職工月繳費工資的上限暫定為15446元;用人單位和企業職工月個人繳費下限工資為2550元。其中市區提高222元,各市提高251元。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月繳費基數為:市區2600元,各市2550元。分別提高200元和222元。
7月1日至6月30日期間,全市醫療、工傷、失業和生育保險的月繳費工資基數下限為2550元。
有關待遇計算涉及在崗職工月社會平均工資的,按以下標準:市區4653元,靖江4473元,泰興4345元,興化3667元。
算賬
繳費額調整后提高62.16元
用繳費基數乘以規定的繳費比例,即為企業和職工個人應繳納的金額。調整后市區企業按不低于2550元執行。按照有關規定,養老保險繳費比例為28%,其中企業承擔20%、個人承擔8%。調整后合計比調整前多繳費62.16元/月。
企業職工可根據企業代扣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算一算繳費基數是不是“實打實”,看看企業有沒有按實申報繳費基數。例如職工某月工資條上養老保險費個人繳納了250元。按照養老保險個人繳納工資總額的8%來計算,該職工的繳費基數為250÷8%,算出是3125元。職工就可比較出繳費基數與實際工資之間有沒有差距。
7月起,市區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養老保險月繳費基數按2600元執行,繳費比例為20%,即520元;醫療保險和大病救助月繳費基數按2550 元執行,繳費比例分別為11%和0.8%,即每月280.5元和20.4元。也就是說,市區靈活就業人員養老全年6240元、醫療全年3390.48元。靈活就業參保人員請及時按新基數繳納社保費,確保正常享受相關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