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市人社局獲悉,本月起,我市將根據新的繳費基數標準來繳納五項社會保險費,市區社保繳費基數下限統一調整,提高至每月2550元。
鑒于我市在崗職工平均工資低于全省平均的實際,根據省廳“在崗職工平均工資低于全省平均工資的地區,繳費工資下限可按不低于2550元確定”的規定,我市對社保繳費基數進行了相應調整。自7月1日起,全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企業參保人員月繳費工資的上限按15446元執行,下限按2550元執行;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月繳費工資確定低、中、高三個標準,可以自主選擇繳納,標準分別為2650元、3089元和5149元。
全市企業職工的基本醫療、失業、工傷和生育保險繳費工資基數參照上述規定執行。市區(含通州區、濱海園區)企業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補繳工資基數為4273元/月,其他縣(市)根據實際情況自主確定。
此外,7月1日至6月30日期間,全市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領取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年齡的參保人員,基礎養老金計發基數為514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