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支持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推動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意見》要求,既要保證返鄉創業人員平等享受普惠性政策,又要根據其抗風險能力弱等特點,要及時將返鄉創業農民工等人員納入公共服務范圍。及時將電子商務等新興業態創業人員納入社保覆蓋范圍。
《意見》提出,通過促進產業轉移、推動輸出地產業升級、鼓勵輸出地資源嫁接輸入地市場、引導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等渠道帶動返鄉創業。要健全基礎設施和創業服務體系,加強基層服務平臺和互聯網創業線上線下基礎設施建設,完善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公共服務,改善返鄉創業市場中介服務,引導返鄉創業與萬眾創新對接。
《意見》提出了支持返鄉創業的五方面政策措施:一是降低返鄉創業門檻,取消和下放涉及返鄉創業的行政許可審批事項,全面清理并切實取消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減少返鄉創業投資項目前置審批。二是落實定向減稅和普遍性降費政策。符合政策規定條件的,可享受減征企業所得稅、免征增值稅、營業稅等稅費減免政策。三是加大財政支持力度。對符合條件的企業和人員,按規定給予社保補貼;具備享受支農惠農、小微企業扶持政策規定條件的納入扶持范圍;經工商登記注冊的網絡商戶從業人員,同等享受各項就業創業扶持政策;未經工商登記注冊的,可同等享受靈活就業人員扶持政策。四是強化返鄉創業金融服務。運用創業投資類基金支持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加快發展村鎮銀行、農村信用社和小額貸款公司,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開發有針對性的金融產品和金融服務;加大對返鄉創業人員的信貸支持和服務力度,對符合條件的給予創業擔保貸款。五是完善返鄉創業園支持政策。
《意見》指出,要統籌考慮社保、住房、教育、醫療等公共服務制度改革,及時將返鄉創業農民工等人員納入公共服務范圍。依托基層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平臺,做好返鄉人員創業服務、社保關系轉移接續等工作,確保其各項社保關系順暢轉移接入。及時將電子商務等新興業態創業人員納入社保覆蓋范圍。探索完善返鄉創業人員社會兜底保障機制,降低創業風險。
>>解讀
返鄉創業順應產業轉移進程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信長星說,積累了一定資金、技術、管理經驗的農民工,有志于返鄉創業的高校畢業生、退役軍人等都是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重要力量。推動返鄉創業契合了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熱潮,現在創業氛圍、環境在不斷優化、改善,創業扶持力度也在不斷加大。同時,返鄉創業順應了產業轉移這一進程。在勞動密集型產業從東部向中西部轉移過程中,不論是轉移產業本身,還是這些產業所能拉動的配套產業,都蘊藏著巨大的商機,所以返鄉創業有很多機會和空間。此外,返鄉創業也順應了勞動力結構性變化的趨勢。
中國就業促進會副會長陳宇說,我國應充分利用現有的開發區、創業園和孵化基地等設施,發揮它們最大的邊際效益,同時避免重復建設。而網絡創業具有成本低、產品多樣、方便快捷等特點,應當大力支持。
中央黨校教授周天勇指出,培訓是創業重要一環——創業者不能打無準備之仗,只有了解市場,具備風險意識,提高自身素質,才能走得更長更遠。對于創業者,降低經營、融資等成本是重中之重,這些措施正是要給這些創業者一個良好的啟動和發展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