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retire ),是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勞動者因年老或因工、因病致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而退出工作崗位。2011年1月起,我國對個人提前退休取得的一次性補貼收入,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征收個人所得稅。
提前退休規定:
工種
《國務院關于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規定,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或基層干部,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滿10年的,應該退休。
1978年以來,原國家勞動總局根據國發[1978]104號文件要求,負責全國提前退休工種的審批工作。1985 年,原勞動人事部發出《關于改由各主管部門審批提前退休工種的通知》(勞人護[1985]6號),將提前退休工種改由國務院各有關主管部門審批,送勞動人事部備案。1993年,原勞動部下發《關于加強提前退休工種審批工作的通知》(勞部發[1993]120號),規定自1993年7月3日起,國務院各有關主管部門停止審批新的提前退休工種。提前退休工種由國務院主管部門審核后,報勞動部審批。勞動部將根據實際情況對各有關部門已審批的提前退休工種進行清理和調整。
1999年,勞動保障部發出《關于制止和糾正違反國家規定辦理企業職工提前退休有關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 [1999]8號),規定從事高空和特別繁重體力勞動的必須在該工種崗位上工作累計滿10年,從事井下和高溫工作的必須在該工種崗位上工作累計滿9年,從事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的必須在該工種崗位上工作累計滿8年。該《通知》還規定,原勞動部和有關行業主管部門批準的特殊工種,隨著科技進步和勞動條件的改善,需要進行清理和調整。新的特殊工種名錄由勞動保障部會同有關部門清理審定后予以公布,公布之前暫按原特殊工種名錄執行。
一次性補貼
2011年1月起,我國對個人提前退休取得的一次性補貼收入,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征收個人所得稅。國稅總局已經公布了“關于個人提前退休取得補貼收入個人所得稅問題的公告”。
公告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今后機關、企事業單位對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正式辦理提前退休手續的個人,按照統一標準向提前退休工作人員支付一次性補貼,不屬于免稅的離退休工資收入,應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征收個人所得稅。
具體來說,個人因辦理提前退休手續而取得的一次性補貼收入,應按照辦理提前退休手續至法定退休年齡之間所屬月份平均分攤計算個人所得稅。其計稅公式為,應納稅額={〔(一次性補貼收入÷辦理提前退休手續至法定退休年齡的實際月份數)-費用扣除標準〕×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提前辦理退休手續至法定退休年齡的實際月份數。
辦理手續
根據《國務院關于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規定: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滿10年,由醫院證明,并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應該退休。
根據有關規定,因病或非因工傷殘申請提前退休的職工,首先要到地市級勞動保障部門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進行醫療診斷。其次是將取得的醫療診斷證明送所在地的地市級勞動鑒定委員會進行審核,作出是否屬于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鑒定結論。最后職工持鑒定結論和其他相關材料,到當地勞動保障部門辦理提前退休手續。
職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鑒定標準,在2002年4月5日之前,按《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標準》(GB/T16180? 1996)執行,省級勞動保障部門可根據本地實際情況,作出補充規定。自2002年4月5日之后,按《職工非因工傷殘或因病喪失勞動能力程度鑒定標準(試行)》(勞社部發[2002]8號)執行。
養老保險
因病或非因工傷殘提前退休的職工,其養老保險待遇如何確定?
根據勞動保障部《關于提前退休人員養老金計發有關問題的復函》(勞社部函[2000]171號)規定,因病或非因工致殘提前退休的職工,與資源枯竭礦山關閉破產中提前退休人員、按111個“優化資本結構”試點城市國有破產工業企業的有關規定提前退休的人員一樣,實行基本養老金減發辦法,即每提前一年減發 2%(不含個人帳戶養老金)。減發基本養老金的計算公式為: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調節金及各種補貼)×(1?提前退休年限×2%)+ 個人帳戶養老金。提前退休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后,基本養老金不再重新計算。
除了符合國發[1978]104號文件規定的條件可以提前退休外,還有哪些職工可以辦理提前退休?
1999年3月9日,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下發了《關于制止和糾正違反國家規定辦理企業職工提前退休有關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1999]8號),規定除了符合國發[1978]104號文件規定的條件可以提前退休外,其他辦理提前退休的范圍限定在兩類情況:一是國務院確定的111個“優化資本結構”試點城市的國有企業中距離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職工。其依據是《國務院關于在若干城市試行國有企業破產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發[1994]59號)和《國務院關于在若干城市試行國有企業兼并破產和職工再就業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國發[1997]10號)。二是有三年壓錠任務的國有紡織企業中,符合規定條件的紡紗、織布工種的擋車工。其依據是勞動保障部、國家經貿委《關于切實做好紡織行業壓錠減員分流安置工作的補充通知》(勞社部發[1998]6號)。3年壓錠任務完成后,此政策不再執行。
《國務院關于在若干城市試行國有企業破產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發 [1994]59號)和《國務院關于在若干城市試行國有企業兼并破產和職工再就業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國發[1997]10號)關于提前退休的規定是: “破產企業中因工致殘或者患嚴重職業病、全部或者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作為離退休職工安置。距離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職工,經本人申請,可以提前離退休。”從上述兩個文件中可以看出,對提前離退休的條件是有嚴格限制的。即:一是僅僅限于“優化資本結構”試點的111個城市適用;二是限于破產的國有工業企業;三是距離本人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四是經本人申請。
根據勞動保障部、國家經貿委《關于切實做好紡織行業壓錠減員分流安置工作的補充通知》(勞社部發[1998]6號)規定,有壓錠任務的紡織企業,同時符合下列四個條件的下崗職工方可提前退休:一是紡紗、織布兩個工種中的擋車工;二是工齡滿20年,在擋車工崗位上連續工作滿10年且辦理提前退休時仍然在擋車工崗位上;三是距離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不足10年; 四是技能單一,再就業確有困難。
另外,根據《*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資源枯竭礦山關閉破產工作的通知》(中辦發[2000]11 號)及全國企業兼并破產和職工再就業工作領導小組《關于貫徹執行〈*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資源枯竭礦山關閉破產工作的通知〉有關問題的意見》([2000]33號)規定,關閉破產的資源枯竭礦山的全民所有制職工(含勞動合同制職工)執行提前5年(男55周歲,女干部50周歲,女工人45 周歲)退休的政策。其中,從事經原勞動部和有關行業主管部門批準的井下、高溫、高空、特別繁重體力勞動和其它有害健康的特殊工種職工可提前10年(男50 周歲,女40周歲)退休。具體條件為:從事高空和特別繁重體力勞動工作累計滿10年以上;從事井下、高溫工作累計滿9年以上;從事其它有害健康工作累計滿 8年以上。
特殊工種退休年齡最新規定2015:2015特殊工種提前退休政策最新消息
有關特殊工種提前退休有新政策嗎?現在還不知道,不過我們可以先看看,現行的政策解讀。
特殊工種對于身體有一定的要求,而有的工種或許會給工作人員帶來身體上的傷害,所以不得不提前退休,那么特殊工種人員提前退休的一系列相關規定、程序、待遇等方面的怎樣的呢?
一、特殊工種的確認從事特殊工種人員的退休,首先應當明確職工從事的崗位是否屬于國家認可的特殊工種。這是解決從事特殊工種人員退休的首要問題。
1、特殊工種的范圍。從事哪些崗位工種的職工屬于特殊工種職工的范圍,根據國家現行規定,本市對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殊繁重體力勞動、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的職工,屬于特殊工種的范圍,可依照國家有關從事特殊工種人員的退休條件和待遇,辦理退休手續。
2、特殊工種確認的原則。根據我國的習慣做法,特殊工種一般由勞動行政機關和行業主管部門批準。
3、特殊工種的確認程序。特殊工種的確認,一般按下列程序進行:一是確認的方法。市屬企業,包括中央在滬企業,按原勞動部或本行業主管部門于1992年底前已確定的,并經原上海市勞動局或本行業主管局批準的特殊工種予以確認。這里要強調的是,行業特殊工種和適用范圍確認后,只能適用于本行業所屬的企業,其他行業和企業不能參照執行。區縣屬企業,按原上海市勞動局批準并經原市社會保險管理局認定的特殊工種予以確認;二是確認的申報和審核。凡符合設有特殊工種的企業,應當按規定將本單位特殊工種名稱列出明細,提出申報。申報經行業主管部門確認后,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審定后,由區縣社保中心按規定負責辦理。
二、特殊工種的退休條件凡參加城鎮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人員,按特殊工種辦理退休手續時,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退休的年齡是: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
2、繳費的年限是:1992年底前參加工作的連續工齡(含繳費年限)滿10年,1993年以后參加工作的繳費年限滿15年;個體工商戶及其幫工、自由職業人員連續工齡(含繳費年限)滿15年,按本市城鎮養老、醫療辦法實際繳費年限滿5年(實際繳費滿5年是指1993年1月1日以后在本市城鎮單位繳費且記入個人帳戶的繳費年限與參加個體工商戶及其幫個工或自由職業養老、醫療保險后的繳費年限之和)。
3、從事特殊工種的年限:必須是從事高空和特別繁重體力勞動工作累計滿10年;從事井下、高溫工作累計滿9年;從事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累計滿8年。另外,職工從事多個特殊工種的,可將其從事特殊工種的實際工作年限相加計算,但是在決定退休條件時應根據這幾個特殊工種要求從事工作年限最長的一種來確定。
三、特殊工種退休的審批從事特殊工種的職工可享受優惠的退休年齡和待遇,所以,特殊工種職工退休一般實行更嚴格的審批程序:
1、用人單位制訂實施方案。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被確認有特殊工種的用人單位,在為從事特殊工種的職工申報辦理提前退休手續前,必須按照從嚴掌握的原則,根據具體條件和本單位的實際,制訂本單位的實施方案。實施方案應當經用人單位的主管部門審核后,報區縣社保中心同意后實施。
2、職工退休應報有關部門審核批準。用人單位為符合特殊工種退休條件的職工辦理退休手續時,一般由用人單位填寫《職工從事特殊工種退休審批表》。然后,將審批表上報主管部門審核,經所在區、縣社保中心復審后,最后報上海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批準。批準后,從事特殊工種的職工按有關規定享受退休待遇。
3、特殊工種退休的責任。為制止少數用人單位弄虛作假的現象,對用人單位未如實申報職工從事特殊工種的年限,經有關部門查實確有虛報行為的,區、縣社保中心有權將違反特殊工種退休條件辦理退休手續的職工退回原單位,由原用人單位按在職職工管理,并按規定追回已由養老保險基金支付的全部養老金。
快車教育溫馨提示:由于從事特殊工種人員的特殊付出,國家對于他們給予了政策上的特殊照顧,讓他們享受比較優惠的退休條件和待遇。也正因為此,特殊工種人員的提前退休是一項政策性非常強的工作。為制止一些企業的違法操作,國家曾經明令一度暫停辦理從事特殊工種人員的提前退休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