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和全省最低工資標準
3月31日,從省政府了解到,日前舉行的省政府第73次常務會議決定,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等5項社會保險待遇和全省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后,全省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月人均增加206元、達到2168元。
會議決定,調整提高全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標準、全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政府補助標準、全省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政府補助標準、全省工傷職工傷殘待遇水平、全省失業保險金發放標準和全省最低工資標準,這次調整后的部分標準高于全國平均水平。調整后,全省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月人均增加206元、達到2168元;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政府補助標準達到每人每月85元;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政府補助每人每年不低于380元;工傷職工傷殘津貼月人均增加205元、達到2251元,生活護理費、供養親屬撫恤金同步提高10%左右;全省失業保險金發放標準提高10%;四個類別地區月最低工資標準分別上調9%、9.2%、9.6%、10%,分別達到1470元、1420元、1370元、13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