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省民政廳了解到,省民政廳會同省財政廳日前下發了《甘肅省社會辦養老服務機構一次性建設補貼資金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辦法》根據省政府《關于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實施意見》精神,明確了具體的補貼標準:對非營利性養老機構用房自建的新增每張床位補貼1萬元,租賃用房且租期在5年以上的每張床位補貼4000元;營利性養老機構按非營利性養老機構補貼標準的80%予以補貼。經費來源為省級財政預算安排50%,省級福利彩票公益金安排30%,市縣福利彩票公益金安排20%。
《辦法》明確了資助養老機構的基本條件:經縣級以上民政部門許可依法登記成立、專門為老年人提供集中居住和照料服務,實際運行床位在10張以上(含10張),連續運營滿6個月且繼續運營的社會辦養老機構,可以申請一次性建設補貼。
甘肅出臺養老新政 實行一次性建設補貼
甘肅省近日出臺養老新政,對符合條件的社會辦養老機構,實行一次性建設補貼。非營利性養老機構用房自建的新增床位每張補貼1萬元;營利性養老機構按非營利性養老機構補貼標準的80%予以補貼。
甘肅省民政廳福慈處一名王姓處長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目前已有具備上千張床位的大機構參與進來。”
隨著養老問題日漸凸顯,今年以來已有多省對社會養老機構進行補貼或政策傾斜。上海交通大學國際與公共事務學院教授章曉懿表示,養老服務是典型的準公共服務,財政補貼社會養老服務是必要的。
新增床位每床補貼1萬元
近日,甘肅省民政廳與財政廳聯合出臺 《甘肅省社會辦養老服務機構一次性建設補貼資金管理辦法》。《辦法》規定,從實施起5年之內,甘肅省將對符合資助條件的社會辦養老機構實行一次性建設補貼。非營利性養老機構用房自建的新增床位每張補貼1萬元,租賃用房且租期在5年以上的每張床位補貼4000元。對于營利性養老機構,按非營利性養老機構補貼標準的80%予以補貼。
對申請資助的社會辦養老服務機構,甘肅省稱,應具備經縣級以上民政部門許可依法登記成立,專門為老年人提供集中居住和照料服務。此外,還有實際運行床位要超過10張,且要連續運營滿6個月,并繼續運營等6項條件。
甘肅省民政廳福慈處一名王姓處長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時稱:“目前已經有幾家機構參與進來,有一百到數百張床位的小機構,個別規模很大,有多達上千張床位的大機構。”但他并未說出大機構的名字。
近年來,多省出臺政策支持民資進入養老領域。去年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