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2月15日從浙江省人力社保廳獲悉,經浙江省政府同意,從1月1日起,浙江省對企業退休人員增發基本養老金。這是浙江省自2004年以來連續第12年調整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此次增發基本養老金的對象為12月31日前辦理退休手續的企業退休人員,浙江省439萬人可享受此政策。
本次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按照國家規定,采取普遍調整、掛鉤調整和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普遍調整根據各市職工工資收入水平、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當地平均養老金水平確定,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25元至133元;掛鉤調整與本人繳費年限相掛鉤,繳費年限每滿1年,月基本養老金增加5元;同時,對高齡退休人員再適當提高調整水平。(記者 方力 通訊員 顏韜 樓春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