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提高至每人每月115元
3月17日,記者從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獲悉:經自治區人民政府批準,自治區決定提高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從1月1日起,自治區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提高至每人每月115元。
據悉,從7月1日起,中央確定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提高至每人每月70元,即在原每人每月55元的基礎上增加15元。而根據《關于印發自治區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實施辦法的通知》,今年1月1日,自治區原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統一合并為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統一為每人每月100元。此次中央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增加15元后,從1月1日起自治區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提高至每人每月115元。
對于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合并之前的原新農保待遇領取人來說,從1月1日起,他們領取的基礎養老金115元比去年7月1日以前的55元提高了52.17% 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農村社會保險處處長黨立新介紹說,中央提高標準所需資金,由中央財政給予全額補助。此次增加的基礎養老金金額,不得沖抵或替代自治區及各地自行提高的基礎養老金,各地要盡快將提高后的養老金及時足額發放到位。同時,做好引導和鼓勵工作,使城鄉居民選擇更高檔次繳費、長期持續繳費,增加個人賬戶積累,逐步提高養老保障水平。
截至去年年底,全區94個縣(市、區)已參保530.62萬人,參保率99%,其中領取養老金待遇102.82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