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州社保轉移僅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和工商保險的轉移,其中省內轉移可以直接在社保局辦理,跨省轉移手續相對復雜。社會保險關系轉移包括社會保險關系轉入以及轉出。參保職工因工作調動等原因需要將社會保險關系轉移到調入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參保職工所在單位應及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關系轉出手續。
一、欽州社保異地轉移辦理所需材料
1、市內轉移,調出單位必須憑調函在當月辦理轉出手續;調入單位須持當事人勞動合同和《社會保險手冊》辦理轉入手續。
2、轉出本市的,調出單位必須在當月25號前持有關部門開出的調函、當事人社會保險手冊等辦理轉出手續,同時須提供調入單位所在地社保機構的名稱、銀行帳戶和基金接收函。
3、轉入本市的,調入單位須持當事人勞動合同、《社會保險手冊》、社會保險金轉移單。一寸免冠頭像相片一張等辦理轉入手續。
二、欽州社保異地轉移辦理流程
1、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社會保險關系和繳費后,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
2、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基本社會保險關系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關信息;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申請單位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說明。
3、原基本社會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
4、新參保地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社會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基本社會保險關系和資金后,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并將確認情況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