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社保轉移僅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和工商保險的轉移,其中省內轉移可以直接在社保局辦理,跨省轉移手續相對復雜。社會保險關系轉移包括社會保險關系轉入以及轉出。參保職工因工作調動等原因需要將社會保險關系轉移到調入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參保職工所在單位應及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關系轉出手續。
一、昆明社保異地轉移辦理所需材料
養老保險
省外轉出:
1.參保人員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職工養老保險手冊(2007年12月31日前參加工作人員)。
省外轉入:
1.參保人員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
3.《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表》。
省內轉出
1.身份證;
2.職工調動證明;
3.勞動合同等用工或解除、終止證明;
4.省級社保機構規定的其他相關資料。
醫療保險
新就業地醫保經辦機構出具的《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
失業保險
省內外轉出:
1.《就業創業證》或《就業失業登記證》;
2.本人申請轉至戶口所在地領取失業保險金;
3.身份證(驗原件、收復印件一份);
4.戶口冊和戶籍證明(驗原件、收復印件一份);
5.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復印件一份);
6.戶籍所在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的接收函;
7.經辦機構要求的其他材料。
省內外轉入:
1.《就業創業證》或《就業失業登記證》;
2.參保地出具的失業保險待遇轉移資料;
3.身份證(驗原件、收復印件一份);
4.戶口冊或戶籍證明(驗原件、收復印件一份);
5.經辦機構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昆明社保異地轉移辦理流程
省內轉入
1.申報。符合失業保險金轉入的失業人員,到昆明市勞動就業服務局失業保險服務窗口辦理申報手續;
2.審核。昆明市勞動就業服務局失業保險窗口對失業人員提交的參保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出具的失業保險待遇轉移資料進行審核,并核定失業保險待遇期限及領取標準;
3.轉移。將失業人員享受失業保險金待遇信息按戶籍轉至其戶口所在地縣(區)失業保險經辦機構。
省外轉入
1.申報。符合失業保險金轉入的失業人員,到昆明市勞動就業服務局失業保險服務窗口辦理申報手續,由昆明市勞動就業服務局失業保險服務窗口開具接收函,由失業人員交至參保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
2.財務確認。財務確認失業人員失業保險金由省外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轉至昆明市失業保險基金到賬;
3.通知。昆明市勞動就業服務局失業保險服務窗口通知失業人員前來辦理;
4.審核。昆明市勞動就業服務局失業保險服務窗口對失業人員提交的參保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出具的失業保險待遇轉移材料申領材料及財務確認信息進行審核,核定失業保險待遇期限及領取標準;
5.轉移。將失業人員享受失業保險金待遇材料按戶籍轉至其戶口所在地縣(區)失業保險經辦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