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蕪湖社保最低基數規定如下:
自2021年1月至2021年12月,核定我市職工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依據的2020年度全省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以下簡稱省平)為71701.68元,月平均工資為5975.14元;個人社會保險月繳費基數上限為17925.42元,按照國家關于繳費基數下限過渡相關要求,為減輕企業及靈活就業人員參保繳費負擔,我省2021 年社會保險費個人月繳費基數下限為3429.11元。
2022年蕪湖社保基數調整的最新政策規定
根據省人社廳、省稅務局、省財政廳等五部門聯合發布的2020年度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現就調整2021年度我市參保單位及職工、靈活就業人員繳費基數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2020年度省平工資及2021年度繳費基數核定
自2021年1月至2021年12月,核定我市職工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依據的2020年度全省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以下簡稱省平)為71701.68元,月平均工資為5975.14元;個人社會保險月繳費基數上限為17925.42元,按照國家關于繳費基數下限過渡相關要求,為減輕企業及靈活就業人員參保繳費負擔,我省2021 年社會保險費個人月繳費基數下限為3429.11元。
二、單位職工繳費基數調整與補征
(一)單位職工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為繳費基數,參保單位繳費基數按本單位全部參保人員繳費基數之和確定,職工個人繳費基數高于上限的,按上限計繳;低于下限的,按下限計繳。
(二)按照《關于申報 2021 年度職工社會保險繳費工資基數有關事項的通知》(蕪人社秘〔2021〕135 號)的要求,我市參保單位已于2021年度上半年完成職工繳費工資基數申報工作,各級社保經辦機構暫時依據 2019 年度省平標準核定職工繳費基數,并于2021年 7 月份起執行,自今年元月起生效。現根據 2020 年省平標準再次核定 2021年度 1 月至 12 月單位職工社保繳費基數,并補征 2021 年度參保單位及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應繳費額。
(三)目前在單位正常參保的在職職工,按照 2020年省平重新核定繳費基數后,其中2021年度內月繳費基數高于下限3429.11 元、低于16365.72元的,不需調整及補征;其余2021年度內月繳費基數低于下限3429.11元、單位申報的職工工資基數高于16365.72元(原2019年度省平上限)的人員,自 2021 年元月起補繳在當前單位參保期間的基數差額部分應繳額。
三、靈活就業人員繳費基數調整與補征
(一)按照政策規定,靈活就業人員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基數可在省平標準的60%至300%之間選擇,我市為方便個人申報,將靈活就業參保人員基本養老保險月繳費基數分為九個檔次,根據當前政策規定,其中選擇繳費檔次為下限的,月繳費基數為3429.11元,其余依據2020年度省平的70%、80%、90%、100%、150%、200%、250%、300%分為八個檔次,月繳費基數為4182.6元、4780.11元、5377.63 元、5975.14 元、8962.71 元、11950.28 元、14937.85 元、17925.42 元,按 20%費率計算(保留到角分),九個檔次的月繳費分別為 685.82 元、836.52 元、956.02 元、1075.53 元、1195.03 元、1792.54 元、2390.06 元、2987.57 元、3585.08 元。
(二)目前以靈活就業身份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其中 2020 年 1 月至 12 月期間選擇繳費基數3017.01元、16365.72元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統一將基數調整為當前執行的省平下限3429.11元、省平上限 17925.42元,并從2021年元月起核定基數差額部分應繳額,靈活就業人員應在 2022年6月20日前完成補繳;其余人員可按自愿原則在2022年5月20日前到所屬社保經辦機構按相應檔次申報調整,可補繳 2021 年度基數差額部分應繳額,逾期不再辦理。
(三)據測算,靈活就業人員在2021年度繳費基數為3017.01元(即月繳費603.4元)的,按照此次補繳規定,月補繳養老保險費82.42元,2021年全年應補繳989.04元;在2021年度繳費基數為16365.72元(即月繳費3273.14元)的,月補繳養老保險費311.94元,2021年全年應補繳3743.28元。上述兩類補繳人員應及時申報繳費,其中辦理銀行代扣代繳的,應在銀行賬戶中預留足額資金。
四、靈活就業人員繳費
(一)按照國家政策規定,靈活就業人員應按月、按季、按年申報繳納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不得追溯補繳跨年度歷史欠費及斷檔期間費用;為方便靈活就業人員繳費,我省規定靈活就業人員當年度養老保險費可延長到下一年度6月份繳清,逾期不允許補繳。
(二)靈活就業人員申報繳納的2020年度養老保險費,原按政策規定可延長到2021年底前繳清,目前再次延長到2022年元月,靈活就業人員未足額繳納2020年度費用的,應抓緊時間及時繳費,逾期不允許補繳。
(三)靈活就業人員申報繳納的2021年度養老保險費,按政策規定延長到2022年6月20日前繳清,靈活就業人員未足額繳納的應做好安排,按時間要求完成繳費,逾期不允許補繳。
(四)靈活就業人員可以通過支付寶、微信、皖事通、代收銀行柜面以及委托銀行代扣等方式繳納費款。選擇委托銀行代扣方式繳費,須在上述規定期限內及時確認代扣繳費結果。發現代扣繳費異常,應及時向簽約銀行或稅務機關反映。
(一).2022年蕪湖社保醫保報銷范圍及比例,可以報銷多少錢
(二).2022年蕪湖最低社保繳費基數是多少,蕪湖社保最低繳費金額
(三).2022年蕪湖最低社保繳費基數是多少,單位和個人多少錢一個月
(四).2022年蕪湖社保轉移需要哪些材料及網上辦理流程
(五).2022年蕪湖醫保卡激活在哪里,蕪湖社保卡網上激活流程
(六).2022年蕪湖修改社保卡密碼在哪,蕪湖新社保卡初始密碼
(七).2022年蕪湖社保繳費比例和基數調整新政策
(八).2022年蕪湖市社保個人查詢登錄系統(官網入口)
(九).2022年蕪湖社保卡個人查詢及個人賬戶余額登錄官網
(十).2022年蕪湖社保轉移流程條件材料,蕪湖社保轉移到外地辦理方法
繳費單位、個人對本通告如有疑問,請咨詢所屬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當地主管稅務機關,或撥打12333、12366服務熱線,全市各級社保部門、稅務機關將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