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險是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社保主要分為職工社保和居民社保,職工社保主要分為醫療保險、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
2021年蕪湖最低社保繳納基數及比例(1月起)
根據《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安徽省降低社會保險費率綜合方案的通知》(皖政辦〔2019〕12號)規定:蕪湖最新社保繳費基數下限是2711.24元。2019年5-6月期間,按照此基數繳費,2019年7月,將按2018年度全省全口徑平均工資計算個人繳費基數上下限,核定個人2019年度繳費基數。
蕪湖社保繳費政策調整
1、自2019年5月1日起,以全省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和城鎮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加權計算的`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核定社保個人繳費基數上下限。
2、個人繳費基數低于全省上年度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60%的,按60%計繳;超過300%的部分不計入繳費基數。
按照原基數繳費的怎么改
1、單位未按規定申報職工工資或申報錯誤、調整前職工按原省平下限3396.35元作為繳費基數的。
2、本次統一暫按2711.24元調整,其中部分職工實際月平均工資在原省平下限3396.35元至現省平下限2711.24元之間的,可由參保單位在5月5日—25日期間到所屬社保經辦機構申報職工工資,并將缺少的5月份繳費基數部分納入6月份繳費基數一并執行,逾期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