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建立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80周歲以上高齡老人生活津貼制度,由民政部門向具有本市戶籍且年齡在8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發放高齡生活津貼。
年農歷九月為本市敬老月,九月初九為老年節。在敬老月期間,各級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組織等應當組織和開展各類有益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活動……”
杭州市在政府門戶網站上發布了《杭州市老年人權益保障規定(草案)》(征求意見稿一),聽取社會意見。
不得以放棄繼承權等為由 拒絕履行贍養義務
老年人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形成撫養關系的繼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員,應當履行贍養義務;子女已經死亡或者無贍養能力的,其有負擔能力的孫子女、外孫子女應當履行贍養義務。
贍養人不得以放棄繼承權、老年人離婚或者再婚以及其他理由,拒絕履行贍養義務。
贍養人應當在經濟上供養老年人,及時支付老年人就醫需要贍養人提供的醫療費用,向經濟困難的分開居住生活的老年人按月支付贍養費。
贍養人應當在生活上照料老年人。贍養人不能親自照料老年人的,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愿,委托他人或者養老機構等照料,并及時支付所需費用。
贍養人應當在精神上慰籍老年人,尊重老年人的生活方式,關心老年人的身心健康,經常看望或者問候分開居住的老年人。
有獨立生活能力的成年子女 不得以無業等理由要求“啃老”
老年人對本人的合法收入以及其他合法財產,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
有獨立生活能力的成年子女,不得以無業或者其他理由要求老年人提供經濟資助。
子女或者其他親屬以老年人的名義向有關部門、機構申請辦理房屋所有權、房屋使用權、股權、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知識產權等權屬轉移、變更登記,或者申請辦理戶籍遷移、公證等手續時,有關部門、機構應當核實老年人的真實意思表示。
鼓勵家庭成員與老年人 共同生活或者就近居住
市、區縣(市)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家庭養老支持政策,鼓勵家庭成員與老年人共同生活或者就近居住。
包括:公安機關按照國家規定落實老年人投靠配偶或者子女的戶口遷移政策;村民委員會在開展農村宅基地和村莊整理時,對老年人與其子女的宅基地應當給予相鄰相近安排;用人單位應當落實國家有關職工異地探親待遇和帶薪休假的規定,保障贍養人享有探望老年人的假期。
老年人住房拆遷時 優先給予現房安置
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部門在分配公共租賃住房(含廉租住房)或者進行危舊房屋改造時,對符合優先保障條件的老年人家庭,在同一輪候順序中優先安排。
老年人住房拆遷時,拆遷主體應當優先安排拆遷過渡房,優先給予現房安置。
市、區縣(市)人民政府制定、調整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具體制度,應當考慮老年人特殊的醫療需求,在政策措施上對老年人給予優待,為老年人就醫、轉診以及費用結算等提供便利。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定期組織參加本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老年人進行免費健康檢查。
在公共文化體育場館、廣場等設置適合老年人開展文體活動的設施
政府公共服務窗口、商業金融網點、文化體育場館、旅游景點等場所和公共交通設施,應當設置老年人優先標識,根據需要設立老年人等候專區、專座,適當配備老年人助行、助視器具。
公共文化體育場館、廣場等應當設置適合老年人開展文化和體育活動的場地、設施和器材。
市、區縣(市)人民政府應當按照老年人口比例及分布情況,將養老服務設施建設納入城鄉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按照常住人口人均用地不少于零點二平方米的標準,分區分級予以保障。
養老服務設施不得改變用途或者拆除
養老服務設施及其用地未經法定程序批準,不得改變用途或者拆除。確因需要,經批準改變用途或者拆除的,應當補建,補建的規模和標準不得低于原有規模和標準。
城鎮新建住宅項目應當按套內建筑面積不低于項目總建筑面積的千分之二且最低不少于20平方米的標準配建居家養老服務設施,并與住宅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同步交付使用。
鼓勵已建成住宅區逐步通過購置、置換、租賃等方式,配建居家養老服務設施。
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應當開展上門診視等服務
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應當為老年人建立健康檔案,開展上門診視、健康檢查、保健咨詢服務,并與轄區養老服務組織建立合作機制。
100張床位以上的養老機構應當為入住老年人提供醫療服務,500張床位以上的養老機構可以設置獨立的醫療服務點。符合條件的醫療服務點應當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范圍。
建立養老護理員技能等級津貼和特殊崗位津貼
鼓勵高等院校、中等職業學校和職業培訓機構設置養老服務相關專業或者培訓項目,與養老機構合作培養養老服務管理、老年護理從業人員。
養老機構應當依法規范勞動用工,改善養老護理員工作條件和待遇,建立養老護理員技能等級津貼和特殊崗位津貼。養老機構內設醫療機構聘用的醫生、護士等衛生技術人員,執行與公立醫療機構相同的執業資格認定、注冊考核政策。
市級以下醫療機構就診老年人可減免普通門診診療費
老年人憑有效證件可以享受下列優待:
進入政府投資主辦的公園、旅游景點、文化場館、體育健身等公共場所,參觀佛教寺院,享受半價優惠,其中70周歲以上老年人免費。
乘坐公共汽車、水上巴士和地鐵等城市公共交通工具享受半價優惠,其中70周歲以上老年人可以免費乘坐除專線車以外的公交線路、水上巴士和非高峰期地鐵。
在政府舉辦的市級以下醫療機構就診,予以優先,減免普通門診診療費;
其他有關優待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