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市社保繳費基數
(一)企業職工個人繳費基數:企業職工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工資基數,結合企業申報情況,統一按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300%進行保底、封頂確定。
(二)企業繳費基數:企業按照本單位繳費職工個人繳費工資基數之和作為企業繳費基數。
(三)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繳費基數:本繳費年度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繳費基數統一按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300%進行保底、封頂確定。
記者昨日從市社保征管中心了解到,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申報工作已啟動,市區所有參加社會保險(含養老、醫療、工傷、生育、失業保險)的各類機關、企事業單位(含勞務派遣和勞務代理的單位)和職工以及靈活就業人員必須在今年11月11日至12月20日,到參保登記的市或區社保經辦機構申報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逾期不報,將由參保單位承擔相應的責任。
據了解,今年要求各用人單位以職工7月1日至6月30日工資性收入總額,申報其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參保人員年個人繳費基數最低不得低于26040元,最高不得高于153840元。
參保單位申報的職工個人繳費基數,須經職工本人簽名或采用公示的方式確認。據悉,簽名表格或公示資料將作為人社部門評估繳費單位誠信等級的依據。
根據省人社廳統一要求,經市政府同意,我市確定度(1月1日至12月31日)市區(含京口區、潤州區、丹徒區、鎮江新區)社會保險有關繳費基數標準。
市區度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員月繳費基數下限調整為2170元,上限為12820元;市區個體工商戶及其雇工、靈活就業人員度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月繳費基數為2170元;職工基本醫療、工傷、失業、生育保險繳費基數標準按照上述規定執行。
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是根據省統計局和省人社廳每年發布的上年全省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平均工資進行調整,參保人員月繳費工資的上下限分別為上年全省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12820元)、60%(2564元)。
市人社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此次社保基數的調整,綜合考慮到我市經濟社會發展現狀和企業實際,最終月繳費基數下限確定為2170元。調整后與周邊城市相比,低于蘇南和部分蘇中城市,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我市企業用工成本,減輕了自由職業者繳費負擔。
鄭州市社保繳費比例是多少?
(一)企業和職工的繳費比例:全市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各類用人單位及其職工仍然按照本人繳費基數的28%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其中,單位繳費比例為20%,個人繳費比例為8%。
(二)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的繳費比例: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統一按本人繳費基數的20%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