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高校畢業生規模727萬人,就業總量壓力進一步加大。為此,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關于做好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的通知》,提出,至2017年,在全國范圍內啟動實施“大學生創業引領計劃”,幫助和扶持更多大學生自主創業,逐步提高大學生創業比例。
社保補貼
小微招錄應屆大學生
政府補貼1年社保費
國辦通知對吸收應屆大學生就業的小微企業,以及離校未就業大學生實現靈活就業的對象,均規定了社保補貼政策。
小微企業是吸納畢業生就業的重要渠道。國辦通知明確:對小微企業新招用應屆生,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給予1年的社會保險補貼,政策執行期限截至年底。
離校未就業大學生實現靈活就業的,在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辦理實名登記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給予一定數額的社會保險補貼,補貼數額原則上不超過其實際繳費的2/3,最長不超過2年,所需資金從就業專項資金中列支。
資金支持
科技型小微企業和網店
可申請小額貸款和貼息
對于招收應屆生的小微企業,以及創業大學生,國辦均規定了資金幫扶。
通知規定,科技型小微企業招收應屆大學生達到一定比例的,可申請200萬元以內小額擔保貸款,并享受財政貼息。在電子商務網絡平臺開辦“網店”的高校畢業生,可享受小額擔保貸款和貼息政策。
大學生創辦小微企業,按規定落實好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月銷售額不超過2萬元的暫免征收增值稅和營業稅等稅收優惠政策。從事個體經營的畢業生和畢業年度內的高校畢業生,按規定享受相關稅收優惠政策。
公平擇業
單位招聘禁設院校限制
省會城市取消戶籍門檻
通知強調,用人單位招聘不得設置民族、種族、性別、宗教信仰等歧視性條件,不得將院校作為限制性條件,省會及以下城市用人單位招聘應屆畢業生,不得將戶籍作為限制性條件。高校畢業生到小微企業就業、自主創業的,其檔案可由當地市、縣一級的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免費保管。
通知要求,國有企業招聘應屆大學生,除涉密等特殊崗位外,要實行公開招聘,招聘應屆高校畢業生信息要在政府網站公開發布,對擬聘人員應進行公示。
基層吸納
下基層大學學費可補償
申報職稱可免外語考試
鼓勵大學生到城鄉基層就業。大學生到中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縣以下基層單位就業,繼續實行學費補償和助學貸款代償政策。尚未制定該政策的地區,要在年內出臺。大學生在上述單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申報相應職稱時,可不參加職稱外語考試,或放寬外語成績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