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課程班和中外合作辦學高中招生
(1)計劃
根據《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開展普通高中國際課程試點工作的通知》(滬教委基〔2013〕37號)規定,公辦普通高中國際課程班的招生計劃單列,納入本市普通高中招生總計劃。民辦普通高中國際課程班的招生計劃單列,上海生源計劃納入本市普通高中招生總計劃;非上海生源計劃不納入本市普通高中招生總計劃,其計劃數原則上不超過學校國際課程班當年招生計劃總數的50%。
(2)招生錄取
高中招生學校的國際課程班招生方案須報所在區縣教育局和招生主管部門,經公示無異議后,報市教委基礎教育處和市教育考試院中招辦備案。國際課程班招生由學校根據招生方案,參照本市提前招生錄取的時間自主進行預錄取。預錄取名單須報市教育考試院中招辦備案,預錄取考生不得要求更改或放棄預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