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優撫工作,貫徹落實全國和上海民政工作會議精神,圍繞建立現代民政的工作要求,以支持國防和軍隊改革建設為引領,以完善優撫政策法規為抓手,以健全服務體系為保障,切實維護優撫對象合法權益,前瞻謀劃,開拓創新,推進優撫事業創新發展
一、深入調研,完善優撫政策法規
深入區縣、街道鄉鎮調研,了解掌握新情況新問題,積極探索化解之策。協調修訂《上海市優撫對象優待辦法》、《上海市義務兵及其家屬優待金管理辦法》、《上海市優撫對象定期撫恤補助若干規定》、《上海市傷殘撫恤管理工作具體規定》,研究制訂《上海市重點優撫對象醫療優待證發放管理辦法》。結合本市的戶籍制度改革和城鄉養老結構變化等實際情況,適當調整本市的撫恤補助政策。注重完善優撫對象醫療補助政策和臨時困難補助機制,確保優撫對象既能享受到本市的社會保障和公共服務“普惠”政策,又能享受“優待”政策。
二、調整標準,提高優撫保障水平
按照本市優撫對象撫恤補助標準和城鎮義務兵及其家屬優待金標準自然增長機制,測算調整各類優撫對象相應待遇標準,適時適度調整本市部分優撫對象撫恤補助、一至四級傷殘人員護理費、義務兵及其家屬優待金和在鄉復員軍人定期榮譽金、烈屬定期撫慰金等標準,提高優撫對象的保障水平。
三、營造氛圍,做好烈士褒揚工作
廣泛開展形式多樣的群眾性紀念烈士和學習宣傳烈士精神活動,積極營造尊崇英烈的良好社會氛圍。烈士紀念設施管理單位在加強自身建設、發揮主體功能的同時,要加強烈士事跡整理編撰,創新陳展方式,全面提升其紅色資源的教育功能,深入開展烈士事跡“三進”活動。廣泛開展烈屬精神撫慰、走訪慰問和優待幫扶活動,為烈士遺屬異地祭掃烈士墓提供有關便利服務。進一步規范烈士骨灰安放儀式。不斷重視對零散烈士紀念設施的長效管理,堅持不懈地抓好日常維護工作,為社會提供良好的瞻仰和教育場所。
四、總結經驗,推進“關愛功臣活動”
在試點和全面推進“關愛功臣活動”的基礎上,總結經驗,培育先進典型,加大輿論宣傳力度,引領社會各界主動“關愛功臣”。通過政府購買服務,不斷健全優撫社工、志愿者、聯絡員隊伍,整合社會資源,努力滿足本市優撫對象日益增長的精神文化和生活輔助需求。持續開展本市重點優撫對象代表暨駐軍英模代表療休養活動、重點優撫對象精神撫慰項目。大力開展張貼“光榮人家”、送立功喜報、建光榮榜(墻)等活動,著眼增強軍事職業吸引力和軍人榮譽感。在紀念紅軍長征勝利80周年期間,動員引導社會走訪慰問老紅軍。
五、加強培訓,夯實基層基礎工作
編印《優撫政策匯編》,加強對各級優撫工作人員的業務培訓。進一步完善優撫管理信息系統,繼續推進優撫數據和資金的規范化、信息化、精細化管理和核查工作,實現各類撫恤補助的系統化發放和優撫檔案電子化。會同有關部門推進重點優撫對象醫療“六優先”規范落實。
六、依法行政,維護優撫對象穩定
貫徹依法治國精神,按照中央和本市的政策法規做好各項優撫業務審批工作。進一步規范和細化傷亡評定(確認)、部分“兩參”人員生活補助申辦等的具體標準和程序。對于一些涉及具體行政事務的信訪問題,積極引導當事人按照相關法定程序辦理,指明行政救濟渠道。針對新出現的問題要及時提出應對措施,切實做到問題發現得早、控制得住、解決得好。針對一些具體問題和群體案例,積極會同有關部門和區縣進行專題調研,找尋問題根源,探索破解方法,維護優撫對象的總體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