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常有考生家長提出這些疑問。對于轉專業有需求的考生,一般分為兩類:一是進入大學后,發現所學專業不適合自己,難以學下去,需要轉專業:二是在志愿填報階段,通過選擇一些高校的冷門專業,低分先進名校,再考慮轉專業。本文小編整理了關于西安科技大學高新學院轉專業的一些政策規定,內容來自于互聯網,僅供參考!
一、西安科技大學高新學院轉專業要求和條件政策
第四節 轉專業與轉學
第十九條 學生在校期間如有某種疾病或生理缺陷(不含隱瞞既往病史入學者),經學校指定的二級以上甲等醫院證明確屬不宜在原專業學習,但尚能在擬轉入專業學習者,可視具體情況由學生本人申請轉專業,按照《西安科技大學高新學院轉專業實施辦法》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予轉專業:
(一) 入學未滿一學期或者本科二年級以上的學生;
(二) 為某些特定的學科專業;
(三) 正在休學、保留學籍的學生;
(四) 已有轉專業經歷或學校在招生時有明確限制的;
(五) 其他無正當理由的。
第二十一條 考慮到學院人才培養的計劃性,學校將控制轉專業人數。學生轉專業按以下規定辦理:
(一) 轉專業一般應轉入同年級,特殊情況的,可轉入低一年級;
(二) 轉專業時,學生本人應向教務處提出申請,由院(系)考核后簽署意見,由教務處、招生辦審定,報學院批準;
(三) 學生應按轉入的專業和年級學費標準交納學費;
(四) 學生轉專業前所修的課程成績將如實記入本人檔案,由教務處根據轉入專業教學計劃的要求,對學生原專業所修課程進行認定,轉專業學生所缺課程由教務處安排補課重修,所需費用由學生負擔;
(五) 學生在校學習期間,只能轉專業一次。
第二十二條 學生一般應當在被錄取學校完成學業。如患病或確有特殊困難,無法繼續在本校學習的,可申請轉學。
第二十三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予轉學:
(一) 入學未滿一學期的或者畢業前一年的;
(二) 由招生時所在地的下一批次錄取學校轉入上一批次錄取學校、由低學歷層次轉為高學歷層次的;
(三) 考生成績低于擬轉入學校相關專業相應年份錄取成績的;
(四) 由低學歷層次轉為高學歷層次的;
(五) 招生時確定為定向生、委托培養的;
(六) 跨學科門類的;
(七) 其他無正當理由的。
第二十四條 學生要求轉學時,須由學生本人申請,說明理由,家長(或監護人)簽字,于每年5月份下旬或11月份下旬報教務處審批,由學院推薦,擬轉入學校審核報批,經兩校同意,由轉出學校報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確認轉學理由正當,可以辦理轉學手續;跨省轉學者由轉出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報轉入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按轉學條件確認后辦理轉學手續。須轉戶口的由轉入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將有關文件抄送轉入校所在地公安部門。學院對轉學情況及時進行公示,并在轉學完成后報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二、西安科技大學高新學院有哪些專業
國際教育學院 | 漢語國際教育 學前教育 商務英語 英語 |
新媒體與藝術設計學院 | 產品設計 視覺傳達設計 播音與主持藝術 網絡與新媒體 數字媒體藝術環境設計 |
信息與科技工程學院 | 電氣自動化技術 機電一體化技術 軟件技術 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安全工程 物聯網工程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采礦工程 車輛工程 自動化 |
經濟與管理學院 | 旅游管理 電子商務 金融工程 酒店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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