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常有考生家長提出這些疑問。對于轉專業有需求的考生,一般分為兩類:一是進入大學后,發現所學專業不適合自己,難以學下去,需要轉專業:二是在志愿填報階段,通過選擇一些高校的冷門專業,低分先進名校,再考慮轉專業。本文小編整理了關于西安信息職業大學轉專業的一些政策規定,內容來自于互聯網,僅供參考!
一、西安信息職業大學轉專業要求和條件政策
第四節 轉專業與轉學
第十八條 轉專業的理由及辦理:
(一)學生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以轉專業:
1、學生確有專長,轉專業更能發揮其專長者;
2、學生入學后發現某種疾病或生理缺陷,經學院指定的醫療單位檢查證明,不能在原專業學習,但尚能在本院其他專業學習者;
3、經學院認可,學生確有某種特殊困難,不轉專業無法繼續學習者;
4、學院根據社會對人才需求情況的發展變化,經學生同意,必要時可以適當調整部分學生所學專業。
5、轉專業原則上應在相近與相似專業間進行,文、理科專業不能跨專業類別轉專業。
(二)學生轉專業按下列辦法辦理:
1、學生在第一學年第一學期期末可以提出轉專業申請。
2、學生本人向所在二級學院提出申請,經所在二級學院審核同意,由所在二級學院院長簽署意見,再經擬轉入專業所在二級學院審核同意,最后由教務處審批。
3、學生在校學習期間,只能轉專業一次。本院范圍學生轉專業未經教務處審批者,不承認其轉入專業的學籍,一律按照錄取專業的學籍對待。
第十九條 學生一般不得轉學。因特殊情況需要轉學者,由本人提出申請,經轉出、轉入學校同意,報學校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批準(跨省轉學者須經兩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批準)。須轉戶口的由轉入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將有關文件抄送學校所在地公安部門。
凡未按照規定辦理審批手續擅自接收的轉學學生,學校一律不予承認學籍。轉學手續應在擬轉學學期的前一學期期末辦理。
第二十條 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轉學或轉專業:
(一)新生入學未滿一學期的;
(二)由招生時所在地的下一批次錄取學校轉入上一批次學校、由低學歷層次轉入高學歷層次;
(三)招生時確定為定向、委托培養的;
(四)應予退學的;
(五)文科與理工科互轉的(文理兼招專業除外);
(六)無正當理由的。
第二十一條 凡申請轉學的學生,在未批準前,必須參加原專業學習,否則以曠課論處。
學生轉學手續,一般應在每年七月份辦理。
二、西安信息職業大學有哪些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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