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指出:“教育公平是社會公平的重要基礎。教育公平的關鍵是機會公平,基本要求是保障公民依法享有受教育的權利,重點是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扶持困難群體,根本措施是合理配置教育資源,向農村地區、邊遠貧困地區和民族地區傾斜,加快縮小教育差距”。《*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中也再次強調要大力促進教育公平。為進一步擴大高水平大學自主選拔政策在農村地區、邊遠貧困地區和民族地區的覆蓋面,西安交通大學繼續實施自主招生“自強計劃”。
一、招生對象
主要面向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縣(含縣級市)以下高中(具體符合報名條件的區域以有關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公布的為準)具有學科特長或創新潛能、學習成績優異、自強不息、德才兼備的理科高中畢業生。考生本人及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須具有本省(區、市)實施區域的農村戶籍,考生長期學習、生活在農村地區、邊遠貧困地區或民族地區,且符合當年統一高考報名條件。
二、招生計劃
我校錄取的自主招生“自強計劃”人數不少于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2%。
三、網上報名及材料審查
西安交通大學自主招生“自強計劃”報名采用“本人申請、中學推薦”的方式,報名時間為4月15日~5月5日。報名者須在此期間內登錄陽光高考平臺進行網上報名,于5月6日前(以寄出郵戳日期為準)將以下紙質材料以EMS快遞方式寄(送)至西安交通大學招生辦公室(請在信封上注明“自強計劃”字樣)。具體步驟如下:
1.網上報名:登陸陽光高考平臺(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志愿填報學校選擇“西安交通大學”,招生類型選擇“農村學生單獨招生”,報考類型選擇“農村專項”,嚴格按照操作提示完整填寫相關信息,并上傳獲獎證書等相關支撐材料的電子版。所有材料提交后不得修改。我校僅接受最多報考兩所高校(含我校在內)的考生報名。
2.提交紙質材料清單:
(1)《西安交通大學農村學生單獨招生申請表》(注:該表須為網上報名成功后生成的帶條形碼的申請表,考生所在中學負責核實信息的真實性并加蓋學校公章);
(2)思想品德、家庭狀況、成長經歷、特殊事跡等情況登記表(網上填寫完后打印);
(3)高中階段相關獲獎證書復印件。
3.材料審查:學校組織相關學科專家按照《西安交通大學自主招生材料審查辦法(試行)》對考生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全面審核,并與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審核的符合報名條件學生名單進行匹配,確定我校考后自主招生“自強計劃”考核名單(原則上不超過本科招生計劃的5%),于6月3日前向社會公示。
四、測試與招生錄取
1.測試方式:獲得考核資格的考生統一在我校參加測試,具體測試安排如下。
(1)測試時間:6月13日~14日;
(2)測試地點:西安交通大學興慶校區(西安市咸寧西路28號);
(3)測試方式及內容:采取“筆試+面試”的方式。筆試主要考查學生的數理思維,面試采用“小組比較型”面試法,主要考查考生的學科特長、創新潛能和綜合素質。筆試與面試滿分均為100分;
(4)測試綜合成績由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按5:5的比例構成。
2.錄取辦法:筆試和面試成績均達到合格線的考生,我校將根據測試綜合成績由高到低擇優確定入選西安交通大學自主招生“自強計劃”資格考生名單、優惠等級和入選專業,報生源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審核,并在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上公示。
五、優惠政策
獲得我校自主招生“自強計劃”資格的考生,可享受以下優惠政策:
等級 | 條件 | 優惠政策 | |
高考成績達到 我校在當地提檔線的 | 高考成績未達到 我校在當地提檔線的 | ||
A等 | 綜合評價位列獲得資格考生的前50%者 | 錄取時保證志愿填報的第1個專業,享受育英獎學金 | 高考成績超過當地一本線的考生,我校予以錄取,錄取時保證志愿填報的前2個專業 |
B等 | 其余50%獲得資格的考生 | 錄取時保證志愿填報的前2個專業 | 高考成績超過我校在當地提檔線下60分,且不低于當地一本線的考生,我校予以錄取,錄取時保證志愿填報的前4個專業 |
六、政策說明與注意事項
1.我校對報名的考生不收取報名測試費,并給予參加測試的考生一定的補助,用于補貼面試期間的部分住宿和交通費用。
2.獲得我校自主招生“自強計劃”資格的考生,高考志愿第一順位(A順位)須填報西安交通大學。若考生所在省(市、區)高考志愿填報系統中設置自主招生批次,考生須在該批次填報西安交通大學。考生高考成績(包括單科成績)應符合我校招生簡章及錄取分數線和通知書查詢規定,政審和體檢合格;
3.本簡章中的優惠政策中的優惠分值僅針對高考總分為750分的省(市、區)。對于總分不等于750分的省(市、區),優惠政策中的優惠分值將按比例折算;
4.對于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我校提檔線是指招生計劃1:1的最后一次模擬分數線;
5.考生獲得的優惠等級以我校招生網上公布的結果為準;
6.高考專業志愿須與陽光平臺公示專業全部一致,不一致時以陽光平臺公示專業為準;
7.自主招生“自強計劃”優惠政策不適用于提前批次。
七、監督機制
1.學校紀檢部門對招生全過程進行監督,做到機會公平、程序公正、結果公開;
2.自主招生“自強計劃”入選資格考生名單、專業及優惠分值報請學校招生領導小組審批,并在我校本科招生網及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上公示;
3.各中學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推薦,學生本著“誠信”的原則申請,確保材料內容屬實。材料如有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將取消申請者的自主招生資格,暫停該生所在中學的推薦資格。
八、若教育部政策有變化,以教育部出臺的最新政策為準。
九、本辦法由西安交通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通信地址:西安市咸寧西路28號西安交通大學招生辦公室(郵編:710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