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對圈子文化和好人主義民主生活會發言稿
自建黨以來,“小圈子”在不同時期有著不同的叫法,比如宗派主義、山頭主義、權力小圈子、拉幫結派、團團伙伙等等。
中國共產黨歷來反對在黨內搞“小圈子”。毛澤東1937年9月7日在《反對自由主義》中指出:“因為是熟人、同鄉、同學、知心朋友、親愛者、老同事、老部下,明知不對,也不同他們作原則上的爭論,任其下去,求得和平和親熱。或者輕描淡寫地說一頓,不作徹底解決,保持一團和氣。結果是有害于團體,也有害于個人。”
1942年開始的延安整風運動,主要內容是反對主觀主義以整頓學風,反對宗派主義以整頓黨風,反對黨八股以整頓文風。延安整風使全黨確立了實事求是的思想路線,為奪取全國勝利打下了堅實的思想基礎。
建國之初,鄧小平就強調了小圈子的危害性。1950年6月6日,他在《克服目前西南黨內的不良傾向》講話中指出,“試問:不把百分之八十的人團結好,能夠做好工作嗎?小圈子主義的危險性,難道還不明顯嗎?”
鄧小平認為,與小圈子的斗爭是經常性的。1956年9月16日,他在中共八大上作《關于修改黨的章程的報告》時指出,黨必須經常注意進行反對主觀主義、官僚主義和宗派主義的斗爭,經常警戒脫離實際和脫離群眾的危險。
10月8日,*在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總結大會上指出,“黨內上下關系、人際關系、工作氛圍都要突出團結和諧、純潔健康、弘揚正氣,不允許搞團團伙伙、幫幫派派,不允許搞利益集團、進行利益交換。”
“為人民服務是中國共產黨的根本宗旨。”沈友軍認為,“圈子文化”具有依附性、投機性、幫派性、貪婪性的特點,是一種具有濃厚封建主義色彩的腐朽文化,完全與黨的宗旨意識相悖,須用制度堅決破除。
官官勾結、權權交易,拉拉扯扯、搞小圈子,拉幫結派、山頭主義……中央巡視組第二輪巡視反饋情況顯示,這些團團伙伙的不良風氣,在不少地方依然存在,問題不容小覷。(人民日報)“朋黨之爭”是唐朝末年,憲宗元和三年,制科考試時,牛僧孺、李宗閔在策論中批評時政,抨擊宰相李吉甫,遭李吉甫排斥,久不敘用。此后,此起彼伏,兩個小圈子之間從未中斷,直至宣宗時牛僧孺病死,牛李黨爭才告結束,為此,唐文宗為此感慨:“去河北賊易,去朝廷朋黨難”。以史為鑒,筆者以為,拉幫結派的“圈子文化”是為政大忌。
“小圈子”以權力、利益,以關系網為紐帶,利益與關系延伸之下,“小圈子”逐漸進化團團伙伙、幫幫派派和利益集團,他們對內抱團取暖,對外相互勾結扶持,最終導致權力變味,黨紀國法失尊,黨的純潔性、先進性也被破壞貽盡。而“小圈子”也不是一個法外之地,進入其中短期之內可能名利雙收,飛黃騰達,但一朝大樹傾倒,就將集體淪陷。一榮俱榮、一損俱損之下,也導致了許多腐敗窩案,如茂名腐敗窩案,山西呂梁窩案,“周老虎”案,都是“小圈子”和黨內幫派的犧牲品。*同志在今年年初講話中提到,干部都是黨的干部,不是哪個人的家臣。
不能把黨組織等同于領導干部個人,對黨盡忠不是對領導干部個人盡忠,黨內不能搞人身依附關系。而現實中,有的干部信奉拉幫結派的“圈子文化”,整天琢磨拉關系、找門路,分析某某是誰的人,某某是誰提拔的,該同誰搞搞關系、套套近乎,看看能抱上誰的大腿。有的領導干部喜歡當家長式的人物,希望別人都唯命是從,認為對自己百依百順的就是好干部,而對別人、對群眾怎么樣可以不聞不問,弄得黨內生活很不正常。因此,拉幫結派的“圈子文化”是為政大忌。黨內決不允許搞團團伙伙、拉幫結派、利益輸送,絕不允許自行其是、陽奉陰違。廣大黨員干部更應永遠明白,真正的“護身符”,不是“哪條線”“某圈子”“誰的人”,而是心中那把遵紀守法的戒尺。
反對圈子文化和好人主義民主生活會發言稿
?望記者調研發現,要破除“圈子文化”,不但要加強對領導干部的教育引導,更要在制度上找到突破口,從源頭上肅清“圈子文化”流毒。其中最關鍵的,是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
首先,加強宣傳警示和教育引導。
“‘圈子文化’是一種極端利己的維護幫派私利的價值觀。”沈友軍說,可通過媒體廣泛宣傳,讓廣大黨員干部加深對“圈子文化”危害的認識,自覺遠離和抵制“圈子文化”的侵擾。
“共產黨人的文化,內核就是為民、務實、清廉的價值取向,就是革命戰爭年代形成的為人民服務、實事求是、艱苦奮斗的優良文化傳統。”沈友軍說,“共產黨人只有弘揚和踐行共產黨人特有的優良傳統和價值觀,才能真正做到不搞小圈子、不走腐敗路,始終堅持立黨為公、執政為民。”
其次,防范權力過度集中。
“‘圈子文化’之所以能夠存在,是因為有些地方或部門‘一把手’權力過度集中。”沈友軍說,應進一步以黨委、政府領導班子成員為依托,以各執行部門為基礎,促使權力實施民主化、透明化,在明確“一把手”權力的同時,更要明確其他班子成員、各執行部門負責人的權力,分工負責,各司其職,促進決策、執行機構的內部約束與監督。
第三,完善政績考核規范用人制度。
李成言說:“落實好民主推薦、民主測評等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必經程序和基礎環節,可以從根本上遏制‘圈子文化’蔓延”。
第四,加強依法反腐。
“針對我國反腐敗立法尚存在懲治腐敗的規則較為分散、欠缺反腐敗綜合性立法等缺陷,加快推進反腐敗國家立法。”李成言建議,“應制定反腐敗基本法,還要有針對性地制定和完善專門的反腐敗單行法律。”李成言舉例說,“比如完善懲治貪污賄賂和瀆職侵權犯罪、規范國家工作人員從政行為方面的法律規定,最終實現依法治腐的目標。”
反對圈子文化和好人主義民主生活會發言稿
反對和克服好人主義,要從思想理論上劃清是非界限。有的同志認為,現在不能搞過去“左”的一套了,不要動不動就批評人。這種認識是片面的。固然,上綱上線大批判和無情斗爭的“左”的那一套必須摒棄,但黨內積極的思想斗爭必須堅持,批評與自我批評的優良傳統必須發揚。把開展批評、揭露和糾正缺點與錯誤視為“左”的一套,以“做人要與人為善”、“對人要寬容”為由奉行好人主義,都是不對的。共產黨員、領導干部,為人處事首先要講黨性原則,與人為善不是一味地講好話討好人,更重要的是要善意地批評幫助人。對別人的缺點和錯誤不聞不問,是對同志不負責任的態度。而對那些嚴重違紀違規的言行講寬容,實際上起著掩護和放任這些錯誤的消極作用,為不正之風和腐敗行為的滋生蔓延開了方便之門。對領導干部來說,這是一種失職瀆職行為。事實上,怕得罪不守規矩的少數人,就得罪了遵規守紀的多數人;不揭露和糾正不正之風,就傷害了正直廉潔的同志。一身正氣、敢抓敢管的干部,絕大多數群眾是擁護的,“選票”也丟不了多少。有的同志認為,維護班子團結非常重要,不要因為批評人傷了和氣。確實,維護班子團結是領導干部的政治責任,是增強班子凝聚力戰斗力的重要保證。但班子團結應當是在堅強黨性原則基礎上的團結,而不是沒有原則是非的一團和氣。那種沒有積極思想交鋒、沒有嚴肅認真的批評與自我批評、對一些重大敏感問題沒有是非曲直的班子,表面上的團結往往是不牢靠的,也是難以持久的。有的同志認為,批評人要講究方式方法,還是多表揚多鼓勵為好。這個話沒有錯,但在實際工作中,一些人以此為托詞,過分“講究”方式方法,結果批評人像表揚人,根本起不到批評的作用。黨內開展積極的批評與自我批評,任何時候原則都是第一位的,方法是第二位的,原則是非要清楚,好惡態度要鮮明。領導工作要以調動積極因素為主,但克服消極因素的工作也要抓。共產黨人要講究領導方法,但不能做沒有原則是非的“好好先生”。
反對好人主義,要加強黨性鍛煉和修養,克服個人主義。好人主義的實質是個人主義,是把個人名利得失擺在黨性原則之上的價值選擇。精于算計個人得失的人、四面討好的人,往往也是功利私心比較重的人。為什么要無原則地逢迎討好,凈撿好聽的說?無非是想在領導和同志中落個好印象、得個好人緣,對自己有好處。為什么對缺點錯誤不敢批評糾正,對不正之風和違規違紀問題不愿揭露查處?無非是怕得罪人,擔心會丟選票,影響個人進步。雖然在具體人和事的處理中,可能還有擔心得罪了關鍵人物,會影響單位集體利益、班子團結等多種考慮,但作為黨員領導干部,喪失原則,奉行好人主義,都能從患得患失的個人主義上找到原因。以黨和人民的事業為重,堅持按黨性原則和政策法紀辦事,好人主義就不會有市場。如果把自己的人緣、選票看得比黨和人民的利益還重,就談不上講黨性講原則。因此,黨員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一定要加強黨性修養和鍛煉,真正做到黨的事業重如山,個人名利淡如水,寧可得罪人吃眼前虧,決不放棄原則當老好人。
反對和克服好人主義,要健全黨內生活制度、嚴肅黨規黨紀。一些單位好人主義盛行,與黨內生活制度不健全、黨內缺少批評與自我批評的環境、缺乏有效的監督檢查有關。有的單位黨委民主生活會成了表揚與自我表揚的評功擺好會,征求意見成了征求贊揚,批評意見沒有了,連“希望”和“建議”也不提了。對一些班子成員違規違紀或明顯不妥的事,頂多私下嘀咕幾句,很少有人在會上嚴肅認真地當面批評指正。在這種不正常的黨內生活環境中,誰要堅持原則,誰就會被認為“死板”、“不好處”;誰當“好好先生”,誰就“吃得開”。因此,反對好人主義,必須嚴格黨內組織生活制度,增強黨內生活的原則性和實效性。黨內民主生活會要把開展認真的而不是敷衍的批評與自我批評作為重要內容,鼓勵和支持大家講真話、講心里話。要嚴格落實領導干部述職述廉、重大事項報告等制度,加強對領導干部執行政策法規情況的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查處糾正,使好人主義在黨內失去生存的環境和土壤。
反對好人主義,要堅持正確的用人導向。一些領導同志不愿得罪人的重要原因是怕“丟選票”。應當承認,在擴大干部工作民主,實行民主推薦、民主測評的情況下,確有一些敢于揭露和糾正問題的人吃了虧,而一些有“好人緣”的人得了便宜。這就要求我們,在堅持擴大干部工作民主的同時,要注意正確分析和運用民主推薦、民主測評的結果,既注重群眾公論,又不簡單地搞“以票取人”。要認真落實十七屆四中全會《決定》的要求,注重從政治品質和道德品行等方面完善干部德的評價標準,注重從履行崗位職責、完成急難險重任務、關鍵時刻表現、對待個人名利等方面考察干部。進一步完善公開選拔、競爭上崗等競爭性選拔干部方式,突出崗位特點,注重能力實績。特別要注意保護和重用那些敢抓敢管、勇于揭露和糾正缺點錯誤的干部,不讓堅持黨性原則的人吃虧,不讓“老好人”占便宜。
反對和克服好人主義,主要領導干部要以身作則,切實負起責任。要帶頭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虛心聽取大家的批評意見,真正做到聞過則喜、從善如流,而不能聽到奉承話就開心,聽到不同意見就不高興,并以各種方式進行“反彈”。要帶頭堅持黨性原則,不怕得罪人、不怕丟選票,不當“和事佬”,不搞無原則的遷就照顧。要帶頭加強黨性修養,嚴格自律,自覺接受組織和群眾的監督,以自身的模范行為帶動和影響他人,作好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