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層基礎設施建設有待進一步加強,部分鄉鎮、街道受各方面條件限制,沒有建立規范有序的“一站式”便民服務中心;部分鄉鎮機關“六小”設施不全,鄉鎮干部工作生活條件有待改善。4個鄉鎮、街道的“五小”設施建設尚不完善,條件簡陋、標準不高、功能不強;4個鄉鎮的“小套房”建設正在規劃設計中,還沒有正式開工興建。
整改措施:1.力爭在20XX年內全面完成鄉鎮“六小一中心”建設任務,共實施項目216個。其中,便民服務中心8個、小套房173套、小食堂7個、小浴室8個、小圖書室7個、小廁所8個、小運動場5個,有效改善鄉鎮干部工作生活條件。2.重點抓好標準不高、功能不完善的黃金坳鎮、涼亭坳鄉、石門鄉、黃巖旅游度假管理處4個鄉鎮便民服務中心建設,進一步向鄉鎮簡政放權、強化便民服務。3.對于整改不力的鄉鎮、街道黨(工)委書記以及不配合、不支持這項工作的相關區直單位負責人,追究相應責任。
第一責任人:熊安臺(區委書記)
具體責任人:羅國宇(區委副書記)、曹偉志(區委常委、組織部長、統戰部長)
直接責任人:各鄉鎮、街道黨(工)委書記
牽頭單位:區委組織部
責任單位: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區財政局、區發展和改革局、鶴城規劃分局、鶴城國土資源分局、區體育局、區文化新聞出版局、各鄉鎮(街道)
時限要求:20XX年底前
二、個別鄉鎮(街道)對軟弱渙散基層黨組織整改轉化重視不夠、措施不力、整改轉化效果不明顯,特別是個別軟弱渙散基層黨組織沒有真正從班子和隊伍思想、作風、組織建設等方面找問題,整改轉化力度有待加強。
整改措施:1.每年結合分類定級和村級黨組織分類排位管理考核,對軟弱渙散基層黨組織進行一次全面摸排,確定重點整頓對象。2.由鄉鎮(街道)黨(工)委書記負責牽頭,派出工作組,嚴格落實整頓任務。3.對基礎條件較差的村,結合建設扶貧,采取領導聯點、結對幫扶等方式進行整頓。4.對軟弱渙散村的整頓工作,實行臺賬式管理,并作為每年鄉鎮、街道黨(工)委書記述職黨建的重要內容。5.對問題突出的鄉鎮(街道),由區委書記、區委副書記、組織部長約談鄉鎮、街道黨(工)委書記和專職副書記,并追究相應責任;對有關鄉鎮、街道黨(工)委主要領導,采取組織措施,嚴格追責。
第一責任人:熊安臺(區委書記)
具體責任人:羅國宇(區委副書記)、曹偉志(區委常委、組織部長、統戰部長)
直接責任人:各鄉鎮、街道黨(工)委書記
牽頭單位:區委組織部
責任單位:區紀委、區農辦、區民政局、各鄉鎮(街道)
時限要求:20XX年5月完成整改;長期堅持
三、個別鄉鎮(街道)對發展黨員工作不重視,程序要求不嚴,指導把關不力,沒有履行審批職責。
整改措施:1.對各鄉鎮(街道)近3年發展黨員的情況,開展一次全面排查、整改和通報。2.重點就農村發展黨員工作,每年對鄉鎮專職副書記、組織委員、組織干事、村黨組織書記進行一次全面培訓,熟悉發展黨員程序、要求、標準。3.嚴格標準,注重從農村青壯年、大中專畢業生、返鄉務工經商人員、退伍軍人中發展黨員,優化黨員隊伍結構。4.嚴格程序,嚴格審批,全面實行發展黨員工作培訓制、票決制、公示制、預審制、責任追究制、黨員信息庫成果運用制和發展黨員報區委組織部把關和備案制度,確保質量。5.由區委常委、組織部長約談相關鄉鎮黨委書記,對問題嚴重的進行組織處理,對違規發展的黨員,撤銷其資格,并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同時,責成鄉鎮、街道黨(工)委書記約談相關村、社區黨組織書記,對問題嚴重的進行組織處理,對違規發展的黨員,撤銷其資格。
第一責任人:熊安臺(區委書記)
具體責任人:曹偉志(區委常委、組織部長、統戰部長)
直接責任人:各鄉鎮、街道黨(工)委書記
牽頭單位:區委組織部
責任單位:各鄉鎮(街道)
時限要求:20XX年完成整改;長期堅持
四、鄉鎮、村(社區)運轉經費保障有待加強,只能保證基本運轉;基層干部待遇偏低,影響工作積極性;基層財務管理和使用有待進一步規范,普遍存在運轉經費與其他財政資金打包核算,專款專用專核難以落實。
整改措施:1.加大財政投入力度,提高鄉村運轉保障水平,20XX年村均運轉經費增加到7萬元以上,中心城區社區增加到21萬元。2.提高基層干部待遇報酬,鄉鎮年人均辦公經費繼續保持在1.5萬元以上,村主要干部年均誤工報酬增加到800元/月左右;繼續落實鄉鎮干部“安心基層獎”,財政部門按照標準撥付經費到鄉鎮。3.落實每個城市社區15萬元惠民項目資金,實行賬戶單列、專賬管理。4.財政部門對村(社區)運轉經費實行單獨核算、單獨撥付、專款專用,不與其他資金打包核算或零碎撥付,村、社區按季度及時公示。
第一責任人:熊安臺(區委書記)
具體責任人:丁瓊(區委常委、常務副區長)、曹偉志(區委常委、組織部長、統戰部長)
直接責任人:各鄉鎮、街道黨(工)委書記
牽頭單位:區委組織部
責任單位:區財政局、區經管局、各鄉鎮(街道)
時限要求:20XX年
五、部分社區辦公服務用房、社區便民服務大廳硬件設施參差不齊,有關設施“幾合一”(會議室、辦公室、圖書室等合在一起)現象比較普遍,而且個別社區辦公用房屬臨時租賃性質,部分社區服務大廳面積過小,達不到100平方米的要求。
整改措施:1.明確整改時限。對35個面積狹小、設施簡陋的社區辦公服務用房進行改造升級,分3年推進。 20XX年要完成板橋鋪、蓮花池、華峰、天生塘、香洲、湖天、楊村、火車站、奧林、新橋等10個社區辦公服務用房整改任務;要完成順天橋、迎豐、紅星橋、清水灣、武陵、紅星路、雪峰、鐵樹灣、東興、德善、舞陽、軍民等12個社區辦公服務用房整改任務;2017年要完成銀灣、鶴洲、梨園路、新街、中坡、寶家山、懷北路、嫩溪垅、龍塘、獅子巖、湖天橋、灣潭、濱江等13個社區辦公服務用房整改任務。2.針對各社區的不同情況,實行分類治理:一類是請求市區政府協調相關單位,通過共駐共建方式可能解決社區辦公服務用房的有:板橋鋪、蓮花池、火車站、德善、東興、雪峰、舞陽等7個社區;二類是按照〔2008〕2號市長辦公會議紀要精神,對由開發商無償提供社區辦公服務用房但沒有提供的,需市區相關部門共同努力協調解決的有:火車站、銀灣、天生塘、順天橋、迎豐、紅星橋、清水灣、武陵、香洲、紅星路等28個社區。3.嚴格建設標準。爭取以市委、市政府名義制定出臺《關于加強懷化市城區社區居民委員會標準化建設的實施意見》,將社區辦公服務用房和公益性服務設施建設納入城市規劃、土地利用規劃和社區發展相關專項規劃。按照新建社區“五統一”(統一社區標志、統一功能布局、統一規劃設計、統一屋頂造型、統一房體顏色),改擴建的社區“三統一”(統一社區標志、統一功能布局、統一房體顏色)的標準,明確在2017年前城區社區建成布局合理、設備齊全、使用面積300平方米以上的標準化辦公用房和服務用房。4.投入160萬元新建8個城市社區黨建示范點和便民服務大廳。
第一責任人:熊安臺(區委書記)
具體責任人:羅國宇(區委副書記)、曹偉志(區委常委、組織部長、統戰部長)、馬源(副區長)
直接責任人:各鄉鎮、街道黨(工)委書記
牽頭單位:區民政局
責任單位:區財政局、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鶴城國土資源分局、鶴城規劃分局、各街道及有社區的鄉鎮
時限要求:2017年底前
六、部分村級活動場所硬件設施不完善,面積狹小、層次較低,甚至個別村還存在掛靠在其它地方辦公的現象。
整改措施:1.區財政采取以獎代補模式,3年內完成15個村級組織活動場所改造升級任務。2.結合建設扶貧和新農村建設,整合資源重點改造或改擴建一批示范性村級組織活動場所。3.鼓勵村民自籌、后盾單位幫扶、社會捐助等方式多渠道提質升級。
第一責任人:熊安臺(區委書記)
具體責任人:羅國宇(區委副書記)、曹偉志(區委常委、組織部長、統戰部長)
直接責任人:各鄉鎮街道黨(工)委書記
牽頭單位:區委組織部
責任單位:區財政局、區民政局、區發展和改革局、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區農辦、鶴城國土資源分局、鶴城規劃分局、各鄉鎮(街道)
時限要求:2017年底前
七、村級集體經濟收入薄弱,還有55個村集體經濟為空白,村級組織公共服務能力較弱,班子沒有威信。
整改措施:1.從政策、稅收、資金等方面大力支持,全區每年財政安排100萬元專項資金,5年內全面消滅集體經濟“空白村”。2.將發展集體經濟列入建設扶貧工作驗收的重要內容,整合扶貧、農業開發、國土整理等部門資源,重點抓貧困村發展村級集體經濟。3.按照一村一策的要求,對照2020年建設目標找差距,對未達標村進行逐個研究,明確措施,明確責任人,明確進度,確保按時達標。4.堅持因地制宜、因村制宜,在全區積極推廣以石門鄉雙村村為代表的“農業休閑、觀光旅游”型,以盈口鄉榆市村為代表的“資本運作、商貿服務”型,以爐天沖村為代表的“修建不動產、門面房屋租賃”型,以黃巖旅游度假管理處白馬村為代表的“特色產業、專業合作社帶動”型,以河西街道黃家山村“盤活資產、入股分紅” 型等多種集體經濟發展模式。
第一責任人:熊安臺(區委書記)
具體責任人:羅國宇(區委副書記)、曹偉志(區委常委、組織部長、統戰部長)
直接責任人:各鄉鎮、街道黨(工)委書記
牽頭單位:區委組織部
責任單位:區農辦、區財政局、區扶貧辦、各鄉鎮(街道)
時限要求:20XX年-2019年
八、部分基層黨組織抓黨建能力不強,黨務、政務管理混亂,服務群眾能力較弱。一些基層黨員的宗旨意識不強,村支書素質不高、文化偏低、年齡老化、能力較弱等問題比較突出,雙帶作用發揮不明顯。
整改措施:1.實施“領頭雁”工程,采取公推直選、兩推一選、組織委派、公開選拔等方式選優配強村黨組織書記。2.大力實施“雙培雙帶”工程,拓寬選人視野,進一步優化結構、激發活力,重點創建20個黨員創業示范基地。3.每年對基層黨組織書記輪訓一遍,繼續抓好大學生村官管理,繼續選送優秀年輕村干部參加大專學歷村干班培訓,充分發揮農村黨員干部遠程教育與文化共享資源的功能和優勢,不斷提高基層黨員干部隊伍整體素質。4.條件成熟時,繼續開展向優秀村、社區主要干部定向招考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工作人員。5.大力實施后備村干部培養工程,按照1:1的比例配備村級后備干部,通過交任務、壓擔子、參與村級工作等方式,幫助其盡快成長。6.下派140名(含市直)黨建工作指導員,進一步充實基層黨建工作隊伍力量,協助基層黨組織抓好黨建工作落實。
第一責任人:熊安臺(區委書記)
具體責任人:曹偉志(區委常委、組織部長、統戰部長)
直接責任人:各鄉鎮、街道黨(工)委書記
牽頭單位:區委組織部
責任單位: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各鄉鎮(街道)
時限要求:20XX年完成整改,長期堅持
九、少數基層黨組織黨內生活不正常,不按規定召開組織生活會,民主評議黨員工作沒有發揮應有作用。
整改措施:1.嚴格落實《進一步完善黨員領導干部民主生活會制度的十條措施》和“三會一課”、民主評議黨員等制度,納入黨建考核內容。2.每個季度派出專門督導組進行巡回檢查,加強對下一級黨組織生活會的指導,并將結果定期通報。3.將召開組織生活會及民主評議黨員工作列入“三級聯述聯評聯考”重要內容,納入基層黨組織書記述職范圍。
第一責任人:熊安臺(區委書記)
具體責任人:曹偉志(區委常委、組織部長、統戰部長)
直接責任人:各鄉鎮、街道黨(工)委書記
牽頭單位:區委組織部
責任單位:區紀委、各鄉鎮(街道)
時限要求:20XX年完成整改,長期堅持
十、部分村、社區基層民主管理制度執行不夠規范,特別是對“四議兩公開”掌握不準、執行乏力,沒有取得應有效果;有的村級財務管理制度執行不到位,存在財務管理混亂、收支不透明、公開不規范的問題。
整改措施:1.嚴格執行《關于進一步規范村級事務公開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建立村黨組織、村民會議、村民委員會、村務監督委員會“四位一體”的村級治理體系。2.全面落實“四議兩公開”、黨務公開、村務公開等民主管理制度,每半年開展一次專項督查,每年進行一次全面檢查。3.由區經管部門負責,出臺《關于全面規范村級財務管理的意見》,明確村級財務管理的具體要求,嚴格執行村財鄉代管制度,明確鄉鎮黨委書記和鄉鎮長的第一責任。建立完善村(社區)財務公開、民主理財、財務預決算、財務報銷審批、票據管理、財務審計監督等制度。實行出納會計分設,會計由鄉鎮財政所工作人員擔任,出納由鄉鎮經管站工作人員擔任,村里設報賬員。鄉鎮財政所、經管站要按照有關規定嚴格把關。每年組織村黨組織書記、村委會主任、村文書和鄉鎮經管員進行一次培訓,提高從嚴執行規定、落實規定的能力素質和意識。4.強化責任,嚴格督查,嚴肅查處村(社區)干部亂收亂支、虛報冒領套取資金、違規報銷賬目、貪污挪用等違法違紀行為;對問題突出的鄉鎮,由區委書記約談鄉鎮黨委書記,對主要責任人進行免職處理,并嚴格追究相關責任。
第一責任人:熊安臺(區委書記)
具體責任人:羅國宇(區委副書記)、曹偉志(區委常委、組織部長、統戰部長)
直接責任人:各鄉鎮、街道黨(工)委書記
牽頭單位:區委組織部
責任單位:區紀委、區農辦、區民政局、區經管局、各鄉鎮(街道)
時限要求:20XX年完成整改,長期堅持
十一、處置不合格黨員主動性和工作力度不夠大,對處置工作的程序、要求不夠熟悉,部分環節的手續不齊全、不嚴謹規范。部分基層黨組織對處置不合格黨員持觀望態度,存在不敢擔當、怕得罪人的情況。
整改措施:1.加大培訓指導力度,再次將處置不合格黨員工作列入基層黨組織書記培訓的重要內容,進一步明確相關內容和程序。2.每個鄉鎮辦好一個處置不合格黨員工作試點,不斷積累經驗。3.組織部門加大對處置不合格黨員工作的審核把關,對事實不清、手續不齊、材料不全的,應責令黨支部進行重審和補充,確保工作規范,符合要求。4.加強督促指導,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第一責任人:熊安臺(區委書記)
具體責任人:曹偉志(區委常委、組織部長、統戰部長)
直接責任人:全區各基層黨組織書記
牽頭單位:區委組織部
責任單位:各鄉鎮、街道和區直單位
時限要求:20XX年完成整改,長期堅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