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制定工作方案,明確工作任務。縣委組織部做好干部抽調工作,下鄉干部以第一書記和扶貧駐村工作隊為主,保證每村2-3人進村開展宣講。開展下鄉干部培訓工作,使下鄉干部熟悉政策,明確活動任務。縣農牧局負責分發“三帶三推”相關宣傳資料。
責任單位:縣委組織部、農牧局
完成時限:3月1日
2、加強組織領導,分級成立工作協調組、督查組和宣傳報道組。縣級工作協調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農牧局,李照本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協調組日常工作。
責任單位:各鄉(鎮)黨委、政府,縣農牧局
完成時限:2月26日
3、大力開展宣講活動,確保每個鄉鎮有1名縣級領導為宣講組組長,每個村有1名科級領導為宣講組組長。
責任單位:縣委組織部
完成時限:3月15日
4、充分發揮新聞媒體作用,安排相關媒體開設專欄,做到縣、鄉、村三級聯動,報紙、廣播、電視、新聞網站等各種媒體互動,全面開展宣傳報道工作。
責任單位:縣委宣傳部,各鄉(鎮)黨委、政府
完成時限:3月31日
5、深入開展各級領導駐村蹲點工作,縣級領導駐村時間不少于5天,縣委各部門和縣直各單位班子成員到幫扶村駐村時間不少于5天,科級領導駐聯系村時間不少于10天。
責任單位:各鄉(鎮)黨委、政府,縣委各部門、縣直各單位
完成時限:3月25日
6、加強信息交流,每個駐村工作組要報送不少于3期動態信息,各鄉(鎮)不少于5期綜合信息。下鄉干部要記好“民情日記”,活動結束后,寫出千字下鄉心得體會,工作總結,測評結果,報縣委組織部、縣委宣傳部、縣農牧局。
責任單位:各鄉(鎮)黨委、政府
完成時限:3月31日
7、加強全縣動態信息,綜合信息和檔案資料收集整理,并向市委農辦(市農發委)報送綜合信息不少于5期。
責任單位:縣農牧局
完成時限:3月31日
8、強化督查考核,制定干部下鄉考核辦法,對駐村工作組從組織領導、制定規劃、解決問題、檢查落實、工作總結五個方面進行考核。縣督查組對集中下鄉宣講及服務工作進行督查,督查情況及時上報縣相關部門。
責任單位:縣委組織部、宣傳部,縣農牧局、水務局、林業局、扶貧開發局
完成時限:3月31日
9、集中力量辦實事、做好事,下鄉干部至少要聯系1戶困難農戶,辦1件好事實事。下鄉結束時至少要帶回1個需要解決的問題,提出解決辦法,本單位能夠解決的要積極加以解決。
責任單位:各鄉(鎮)黨委、政府,縣委各部門、縣直各單位
完成時限:3月31日
10、下鄉干部要嚴明政治紀律、生活紀律和工作紀律,按照不給基層添麻煩增負擔的要求,下鄉期間自帶伙食行李,在鄉鎮機關或農戶家中住宿。
責任單位:縣委組織部,各鄉(鎮)黨委、政府
完成時限:3月31日
11、各鄉(鎮)對下鄉活動進行總結并形成專題報告報送縣委組織部、縣委宣傳部、縣農牧局。縣農牧局形成全縣專題總結報告報市委農辦(市農發委)。
責任單位:各鄉(鎮)黨委、政府,縣農牧局
完成時限:3月31日(全縣專題總結于4月4日前完成)
12、跟蹤服務下鄉活動承諾事項,鞏固下鄉活動成效。
責任單位:各鄉(鎮)黨委、政府
完成時限: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