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兩會下崗職工提案解讀,全國兩會關于下崗職工提案政策解讀
關于“4050"人員提前退休的提案
在企業改制進程中,對“4050”人員的優惠政策是享受3年的與國家共同按百分比負擔社保,即例如以前個人繳納社保每月要繳納600多元,“4050”人員國家可以報銷200多元,個人繳納400多元,按照法定退休年齡正常退休。同時,各地政府想方設法設置公益崗位解決這些人的“再就業”問題。但是,由于“4050”人員年齡偏大、技能單一、就業困難、家庭負擔重,生存困難,已經成為弱勢群體。建議國家修改和完善現行的退休政策,對這部分人員中的男同志實行提前5年退休政策,以解決當前“4050”就業難生存難問題。
理由:
一、縮小貧富差距,體現社會公平。根據2009年各省市《政府工作報告》,在世界金融危機的大背景下,各省市GDP增長都在8%以上,政府財力增長了,應該發揮均衡作用,縮小貧富差距,對曾經在企業為國家做過貢獻的老職工群體實行提前退休政策,解決這個弱勢群體就業難、生存難的問題,體現社會公平。
二、緩解就業壓力,維護社會穩定。目前我國勞動力就業壓力很大,不僅有2億農民工,每年還要新增4、5百萬大學畢業生,就業問題直接影響社會穩定。而“4050”人員本身年齡偏大、技能單一,競爭能力差,讓他們提前退休,可以緩解就業壓力,維護社會穩定。
建議:
修改和完善現行的退休政策,對這部分人員中的男同志實行提前5年退休政策,到齡一批退休一批,逐步解決企業改制遺留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