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民盟中央提交的《關于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提案》列為全國政協十二屆三次會議提案第0001號,提案人為民盟中央王璇,提案形式為黨派提案。王璇在提案中建議,全面取消各級政府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
十八屆三中全會進一步提出加快轉變政府職能,加快簡政放權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把該放的放掉,把該管的事務管好。兩年多來,國務院和各級政府將簡政放權作為深化改革的重要抓手,大幅度削減和下放行政審批事項,激發了市場和企業的活力,推動了政府職能轉變,促進了服務型政府的建設。
據《每日經濟新聞》了解到,王璇建議,進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事項。應全面取消各級政府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個別確需繼續實施的,應嚴格論證后通過立法調整為許可事項;定期清理行政審批項目,根據經濟社會發展需要按法定程序及時取消,調整行政管理權限,并向社會公布。
王璇在提案中建議,完善審批權取消和下放后的監管和服務。健全事中事后監管機制,明確不同類別監管的責任主體,職責,分類制定監管工作標準和規范,防止監督缺位,管理真空;應運用電子監察、視頻監控、服務對象評價、民意調查等多種手段建立多方共同參與的審批權利監督管理休憩;應重視和加強基層審批能力建設,審批項目改革中事權的下放要與財權、要素配置權同步推進,并推進中加強指導和協調。
王璇建議,進一完善行政審批服務體制。根據《行政許可法》提出的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制度,推進部門行政審批向同一科室集中,行政審批科室向行政服務中心集中。將多部門行政審批權盡量歸并至一個行政機關,形成一體化業務運作;應大力推進行政服務中心建設,實現省市縣鄉縱向,同級部門橫向互聯互通,實現網上辦理各項行政審批服務功能。
王璇還建議,規范完善社會中介機構運行行為。盡快制定社會中介組織法或管理條例,規范中介服務的職能、服務標準、收費等,實現依法管理;嚴禁將行政審批事項轉為中介服務事項,對現有審批前置的中介服務項目,能取消的取消。
王璇在建議中最后提到,建立健全的放接管協同推進配套政策。加強對行政許可事項和非行政許可事項原則和標準的研究,準確認定行政審批事項的邊界,全面公開行政審批事項清單,探索審批事項負面清單,健全取消行政審批后相關事項的管理辦法,防止監督缺位,管理真空,細化審批樣關的自由裁量權,探索開展第三方評價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
國家行政學院教授竹立家對《每日經濟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