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烏魯木齊養老金上調最新消息:烏魯木齊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提至180元
烏魯木齊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標準由現行的每人每月115元提高至180元,上調幅度達56.5%。新的標準將從2017年1月1日起執行。
17日,記者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了解到,為貫徹落實自治區第九次黨代會和市第十一次黨代會精神,切實改善民生,推動首府社保惠民工程,經市人民政府研究決定,市級財政每年投入資金近3000萬元,提高本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標準。
此次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政策調整,將直接惠及全市11.5萬城鄉居民。
據悉,2009年,烏魯木齊市在全疆率先啟動新型農村養老保險試點工作;2011年,又啟動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實現了基本養老保險的制度上的全覆蓋;,將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和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并軌,建立了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目前,首府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參保居民達11.5萬人,其中,年齡在60歲以上享受養老金待遇的有3.7萬人。
首府將逐步建立起城鄉居民養老金正常增長機制,結合社會經濟發展,及時調整城鄉居民養老金,讓首府城鄉居民共享社會經濟發展和改革成果。
拓展閱讀??12省份養老金公布上調
近日,隨著江蘇、安徽、廣西省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方案出臺,中國經濟網記者統計了31個省市養老金調整情況,據不完全統計,目前至少有12個省份公布上調養老金,同時又很多地區的養老金總體水平超過6.5%。
首次同步調整企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
多省明確發放時間表
日前,人社部和財政部印發了《關于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決定從今年1月1日開始,提高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6.5個百分點。
今年是首次統籌安排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退休人員同步調整基本養老金,多數省份養老金發放時間較往年有所延后。
據中國經濟網了解,已經有遼寧、廣西、云南等地明確表示要在9月底之前將要將養老金發放到退休人員手中。北京、上海等地由于公布方案比較早,目前基本已經率先發放。
遼寧企退人員養老金定額調整數額最高
北京對高齡退休人員予以政策傾斜
據統計,已公布方案的省份多采用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調整辦法。對于企業退休人員來講,單就定額調整,遼寧省每人每月調整金額相對最高,增加90元,云南省定額調整數額相對較少,增加30元每月。
定額調整之后再根據本人繳費年限和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進行掛鉤調整,體現出“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原則。
以云南為例,繳費年限每滿一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再按本人2015年12月基本養老金的2.5%增加調整。安徽規定,繳費年限滿15年后滿一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再按本人2015年12月基本養老金的1%增加調整。中國經濟網統計,已公布方案省份,大多以此進行掛鉤調整。
北京地區對于高齡退休人員予以政策傾斜,比如對65周歲以上的退休人員上調50-80元養老金。
養老金調整需考量
基金承受能力
不少受訪專家介紹,經過養老金“十二連漲”,今后養老金調整幅度除參考經濟增長和居民收入增長外,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基金收支承受能力,也將是重要考量因素。
報告顯示,基金運行“兩極化”現象較為突出。截至去年底,全國企業養老保險基金累計結余超過1000億元的省份達到10個,包括廣東、江蘇、浙江、北京等,占全國累計結余超過七成。有的省份基金累計結余量少,且累計結余除以每月養老金總開支得出的可支付月數低于10個月。
目前,我國職工養老保險主要是省級統籌。一些省份基金結余偏少,收支平衡壓力大。加上人口老齡化加劇、撫養比持續下降、財政收入增速放緩等綜合因素影響,這些地區承受養老金上調的支出壓力能力相對較弱,實施基金全國統籌的呼聲高漲。
當前,由于全國統籌方案尚未出臺,各省職工養老基金之間如何調劑尚未明確。中央財經大學中國社會保障研究中心主任褚福靈說,可以肯定的是,職工養老保險基金全國統籌,并非各省統收統支“吃大鍋飯”。全國統籌十分復雜,必須在分清中央與地方責任基礎上,經過詳細測算、統一認識,再明確資金配置與管理。如果不能通過制度設計保障地方養老金繳費征收的責任感和積極性,“再多的基金結余也將坐吃山空”。
國資劃轉
多地已“破冰”
記者采訪了解到,目前,一些出現養老金收支缺口的省份,正采取多種措施增加基金收入,保障養老金及時發放到位。
吉林省已出臺政策,對于繳費年限超過20年的參保人員,相應提高基礎養老金計發標準,鼓勵多繳多得,增加基金征繳收入;黑龍江省開展欠費清繳工作,在各市縣采取拍賣處置閑置國有資產、財政預算安排等多種方式籌集資金。
此外,國有資本劃轉將是拓寬職工養老保險基金來源、保障基金維持收支平衡的重要舉措。業內人士介紹,國有資本劃轉充實社保基金有其歷史淵源,而且制定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實施方案,也已納入財政、國資、社保等部門今年的工作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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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最新養老金計算方法一覽:
養老金也稱退休金、退休費,是一種最主要的養老保險待遇。即國家有關文件規定。在勞動者年老或喪失勞動能力后,根據他們對社會所作的貢獻和所具備的享受養老保險資格或退休條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貨幣形式支付的保險待遇,主要用于保障職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要。在繳費年限相同的情況下,基礎養老金的高低取決于個人的平均繳費指數,個人的平均繳費指數就是自己實際的繳費基數與社會平均工資之比的歷年平均值。低限為0.6,高限為3。
根據最新的養老金計算辦法,職工退休時的養老金由兩部分組成:
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50歲為195、55歲為170、60歲為139,不再統一是120了)
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
注: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指數
在上述公式中可以看到,在繳費年限相同的情況下,基礎養老金的高低取決于個人的平均繳費指數,個人的平均繳費指數就是自己實際的繳費基數與社會平均工資之比的歷年平均值。低限為0.6,高限為3。
因此,在養老金的兩項計算中,無論何種情況,繳費基數越高,繳費的年限越長,養老金就會越高。
養老金的領取是無限期規定的,只要領取人生存,就可以享受按月領取養老金的待遇,即使個人帳戶養老金已經用完,仍然會繼續按照原標準計發,況且,個人養老金還要逐年根據社會在崗職工的月平均工資的增加而增長。因此,活得越久,就可以領取得越多,相對于交費來說,肯定更加劃算。
例如:根據上述公式,假定男職工在60歲退休時,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4000元。
累計繳費年限為15年時,
個人平均繳費基數為0.6時,基礎養老金=(4000元4000元×0.6)÷2×15×1%=480元
個人平均繳費基數為1.0時,基礎養老金=(4000元4000元×1.0)÷2×15×1%=600元
個人平均繳費基數為3.0時,基礎養老金=(4000元4000元×3.0)÷2×15×1%=1200元
累計繳費年限為40年時,
個人平均繳費基數為0.6時,基礎養老金=(4000元4000元×0.6)÷2×40×1%=1280元
個人平均繳費基數為1.0時,基礎養老金=(4000元4000元×1.0)÷2×40×1%=1600元
個人平均繳費基數為3.0時,基礎養老金=(4000元4000元×3.0)÷2×40×1%=3200元
個人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139
企業退休職工養老金如何計算?
企業職工退休養老金主要由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過渡性調節金組成。
1、基礎養老金月標準,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
計算公式為: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2、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準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
計算公式為:個人賬戶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
3、過渡性養老金月標準以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為基數,“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每滿1年發給1.2%。
計算公式為:過渡性養老金=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1.2%
4、過渡性調節金以當地現行標準為基數,2006年至退休的按一定比例計發。2015年及以后退休的,不再發給過渡性調節金。
5、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參保人員退休時全省上年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
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a1/A1+a2/A2+……+an-1/An-1+an/An)÷N。公式中:a1、a2……an-1、an為參保人員1992年至退休上一年各年的繳費工資;A1、A2……An-1、An為1992年至參保人員退休上一年各年的全省職工年平均工資(2001年起為全省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N為參保人員1992年1月1日至退休上一年年底的實際繳費年限與視同繳費年限合計數。其中:對每年1月至6月退休的人員,An、An-1均取該年上上年全省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對每年7月至12月退休的人員,取該年上年全省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