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5日,記者從人行太原中心支行獲悉,我省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比例和最低貸款利率執行標準日前出臺,太原市首套房貸最低首付款比例為30%,貸款利率不低于基準利率的0.85倍。太原市以外地區的房貸新政,目前尚未確定,將另行通知。
3月30日,央行、住建部和銀監會出臺《關于個人住房貸款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銀發〔2015〕98號)(以下簡稱《通知》)。對擁有1套住房且相應購房貸款未結清的居民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購買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為不低于40%。
由工行山西省分行為首的山西省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按照“因地施策,分類指導”、不搞“一刀切”的差別化原則,日前審議確定了我省執行《通知》的實施方案。明確太原市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比例和最低貸款利率執行標準的方案,即:首套房貸最低首付款比例為30%,貸款利率不低于基準利率的0.85倍;對擁有1套住房且相應購房貸款已結清的二套房貸,有關政策比照首套房貸執行;對擁有1套住房且相應購房貸款未結清的二套房貸,最低首付比例為40%,貸款利率不低于基準利率。各成員單位要以不突破本方案確定的最低標準為原則,結合客戶的貸款情況、信用狀況、收入水平及其他因素具體確定實際首付比例和貸款利率。
山西省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是在人民銀行太原中心支行的指導下,于2015年4月2日成立的非官方組織,是由全國性商業銀行省級分行和影響力較大、基本符合宏觀審慎和微觀審慎要求的部分地方法人金融機構組成的行業自律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