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安排
1.初中畢業升學考試科目:語文、數學、英語、科學、歷史與社會•思想品德、體育。
2.文化科目考試時間:6月11、12日。
6月11日 上午:語 文 9:00-11:00
下午:數 學 13:30-15:30
歷史與社會•思想品德 16:10-17:30
6月12日 上午: 科 學 9:00-11:00
下午: 英 語 13:30-15:10
3.體育科目考試根據《金華市初中畢業生體育考試工作指導意見》(見附件)實施。
考試成績報告實行分數制,總分630分。其中語文、數學、英語滿分各為120分,科學滿分為160分,歷史與社會•思想品德滿分為80分,體育滿分為30分。其中語文、歷史與社會•思想品德試卷中地方課程內容各占5分。
初中畢業升學考試由市教育局統一組織命題。命題以浙江省教育廳編制的《浙江省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說明》為依據,命題體現基礎教育課程改革方向,在全面檢查學生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的基礎上,注重考查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加強試題與社會實際和學生生活的聯系,適當控制題量,杜絕偏題、怪題、熟題和繁題,難度系數控制在0.70?0.75之間。
4.初中畢業升學考試(文化科目)形式:
(1)語文、英語、科學實行閉卷考試,英語考試加試聽力(25分)。
(2)數學、歷史與社會•思想品德實行開卷考試。
(3)各科考試均不得使用計算器。
5.為確保閱卷工作的公平、公正,初中畢業升學考試試卷,統一由金華市教育考試院組織,采取網上評閱。
6.初中畢業生的畢業資格,由學校根據學生畢業升學考試成績并結合綜合素質測評等第進行認定。學生畢業升學考試不及格學生的比例應當控制在5%以內,畢業升學考試成績不及格的學生,由所在初中學校自行組織補考。
7.凡持有殘疾證的聽力殘疾學生,經本人申請,縣(市、區)教育局認定,可以免外語聽力測試。聽力殘疾學生免外語聽力測試考生的外語成績按以下公式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