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教育教學反思 篇1
課程改革使音樂課堂煥發著活力。在課程改革實踐中我領悟到:當學生有興趣時,當學生身心處于最佳狀態時,當教學資料能用多種形式來呈現時,他們學得最好;谶@樣的認識,我認為我們的音樂教學中應是由重知識傳授向重學生發展轉變。
傳統的教學觀念認為音樂課的目的是讓學生掌握必須的技術和音樂知識,所以音樂課又被認為是技術學習課,因此在音樂課中過多的強調了學習技能、技巧。小學音樂教育并不是要讓每個學生都成為音樂家,在音樂課中把認識樂譜作為每課必學的資料,并且把會不會識譜作為學生懂不懂音樂的標準,不但偏離了音樂教學的方向,而且由于純技術訓練帶有必須的強迫性,容易使學生產生對學習音樂的厭煩心理,進而造成了學生和音樂之間的距離,以致學生喪失了學習音樂的熱情和信心。心理學家卡格安在觀察兒童的行為時發現只有那些與他們熟悉的事物有所不一樣,但又看得出與他們有必須聯系的事物,才能真正地吸引他們。這就要求我們在教學中運用多種調動學生學習興趣的辦法,巧妙地將學生與音樂拉近,使學生獲得良好的音樂感受,逐漸地喜歡音樂。
對于低年級學生來說,如果單純的說唱,死板的講述樂理知識,那只會扼殺孩子們的想象力、創造力。我重新反思了以往的教學。根據新課標的要求,我在低年級的課堂教學中設置了這樣的小練習:在課始與課末,進行騎著毛驢進教室的小游戲,很受學生的歡迎。在這個游戲中,我讓每個學生都有三個自我創想的動作。首先,引導學生做一些小動物的外形模仿。讓學自主的進行練習,逐步發展下去,能夠自由發揮。學生自編的動作源于自我熟悉的小動物,由于個性和愛好的不一樣,每個學生創想的動作各不相同。其次,讓學生隨著音樂把這三個動作串聯起來,在音樂的伴奏下自由發揮創編律動,讓學生在有規律的動作中培養節奏感和韻律感。那么到了下一課,我便要求學生盡量不要重復自我上節課的動作,學生們相互模仿,同時充分發揮自我的想象力。隨著課堂教學的深入,學生的動作已不僅僅僅局限于模仿動物了,不知不覺中既培養了形式的記憶力,模仿潛力,又培養了學生的創造力。
音樂教育教學反思 篇2
一、課堂音樂教學中的“音樂”含量過低
音樂課類似文學課,語言文字解說的多,提及音樂語言、挖掘藝術情感的少。在我所聽到的音樂課里,這種狀況不在少
數,尤其是欣賞課。有些老師的課,他們講得多,要學生用心聆聽的少;把自我對音樂的理解傾其所有,非講個清清楚楚不可的多,留給學生去思考、去領悟、用音樂去激發想象的少;用語言表達的多,用情感體驗的少。因此,在一些老師的教學中,語言多,音樂少,全然沒有了音樂的我,也沒有了“音樂作品是要悟的”這個道理了。這樣的結果只會是,學生的音樂作品積累少,對音樂的感悟淺薄,最終是對音樂課沒了熱情。我們坦言,講文學我們比但是語文老師(就普通而言),講解數理也非我們所長,為何不發揮我們音樂教師的優勢呢?
音樂課即唱歌課,但僅僅唱會歌曲的多,唱好歌曲、唱得有滋有味的少。他們在課堂的相當一部分時光里(課的后半部分)唱歌卻是“老太婆念經,有口無心”。既不用心,何來之味、又何來之情,更何從談感!音樂課里的歌不好聽、不夠味,那當然會到課外去找。找他們處認為好聽、夠味的歌來唱,還工工整整地把它們抄在精心挑選的小本本里,裝在兜里,并引以為豪。
音樂課即技能課,枯燥乏味、機械訓練的多,興趣激發、情感抒發的少。我們的一些教師片面地理解了技能,過于偏重技能,使得我們的中小學音樂課成了音樂基本功訓練課,把音樂當作機械的技能去訓練,把中小學生當作音樂專業的學生來訓練。這樣做,可能在表面上或許在一段時光里,一部分學生會有一些效果,但卻有可能因此而削弱了絕大部分學生對音樂的興趣和愛好,甚至磨滅。實際上這樣的音樂學習與課堂教學,從根本扭曲了音樂作為人類情感藝術、精神火花的本性,也背棄了“國民音樂教育”的初衷,是與音樂教育的基本原理背道而馳的。
二、課堂音樂教學中的“教師”定位失衡
音樂課以教師為中心的多,突出學生的主體地位的少。在我們的音樂課里,很多教師不是笑臉相迎,在教學過程中,教
師幾乎坐在琴凳上不挪窩、指手劃腳,不管學生學得如何,只顧按照已備的教案、時光表灌之。學生回答問題順我者表揚、逆我者斥之并不少見……這樣的課堂教學,是一個不平等的教與受的關系,從未把學生作為教育的主體,從來只把學生當成知識的理解器,教師絕對是主宰而非主導,學生是完全被動的。這樣的音樂課學生哪來的情、哪來的興趣?也就無從說“我喜歡音樂課”了。
教師做夠做足“教”字這篇文章的多,創設良好環境,激發學生主動學習、體驗的功夫不足。我聽過少的音樂課,也看過很多老師的教案,總發現我們的教師在構思一堂課伊始直到完成教案及教學全過程,他們經常在思考的是我該怎樣做、怎樣教,很少思考學生怎樣來學、怎樣來體驗。一些教案連教師說的每一句話都有了,惟獨沒有“這時學生該干什么、此時學生會出現什么”。他們只想課堂45分鐘我該怎樣安排,卻沒想到作為“教學是教師教和學生學的雙向互動過程”。音樂學習本身是一個復雜多樣的變體,神經質的信息輸入不是單一的,就應包括聽覺、視覺、運動覺全方位的。而這種信息的輸入,如果沒有一個良好的環境,學習者的主動參與、用心體驗,那“學”的過程、“學”的結果就想而知了。
把教師的意志強加給學生的多,聆聽學生心聲、把握學生心智、愿意做深切朋友有少。“老師的疾話對的”、“我是老師,學生就應聽老師的話”,恐怕是我們很多老師常有的心態和所說的話。因此,許多教師挖好一個個的陷阱讓學生一個個往里跳的事總是很樂意去做的。比如說:“對不對?“對”“好聽不好聽?”等等。盡管老師自我都覺得剩余,有時還顯得底氣不足,但總是樂此不疲。
三、課堂音樂教學中的“教材”定位過高過死
教材是教學之本,依教材上課“沒商量”。我們國家的教材建設已有了長足的進步。在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首先打破
了全國一綱一本的格局而出現了一綱多本、多綱多本,這對于拓展貼合各地不一樣的人文環境、不一樣教育水平和與社會發展相吻合的教材空間,構成新的教學格局起到了用心的作用。但畢竟人們的國家太大了,地域廣闊、人口眾多、經濟發展又是如此的不平衡,要用幾套教材來作“教學之本”,實在是勉為其難。。就從我們浙江省新編的“九年義務教育教材”來說,這套教材八十年代未開始編,九一年開始在部分地區實驗使用,九三年在全省推廣使用。編寫這套教材最初的定位是“較發達的農村地區”使用,這從九十年代初全國經濟發展的勢態看浙江省的經濟發展地位,無疑是準確的?蓡栴}是,僅從一個面積不大、人文背景相對單純、經濟結構跨度也不是很大的浙江省,其經濟水平的差異也是顯面易見的。經濟發展的不平衡,必定還來教育文化的差異?晌覀兪褂媒y一教材,就是對這種事實上存在的差異視而不見,這與教育學的基本大批量是相悖的。
另外,一本教材從編寫到使用的周期很長,對教材重新作出修訂則所需的時光更長。在現今知識爆炸、社會發展和經濟增長日新月異的時代,人們的價值觀、道德面、人生觀、美學觀無不時時處處都在變化著,而唯有我們的教材不變,要學生唱的歌曲不變。這怎樣可能讓學生對我們的音樂感興趣,對我們所唱的歌感興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