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活動都有其相應的價值取向,價值取向引領教育工作者的教育教學行為。隨著學前教育改革不斷深化,新的教育價值走向日漸凸顯。幼兒教育理論層面越來越趨向于促進幼兒作為人的內在價值的實現,幼兒教育正由社會功利價值向“以人為本”的個人價值轉變。
從“興奮”走向“興趣”
觀摩過很多幼兒園教學活動,印象深刻的是教師為了吸引幼兒的注意力,往往準備很多新奇教具、學具和環境布置,像魔術師一樣“變、變、變”,以刺激幼兒感官和興奮點。教師語言一改日常的平和,肢體動作顯得夸張,面部表情過于豐富,活動中幼兒則是手舞足蹈,情緒處于亢奮和高昂狀態,超出了正常反應,這就是我們常說的“興奮”。
心理學研究表明,興奮是一種短暫、異于常態的反應或行動。但興奮過后,無論是成人還是幼兒,都很難再回到他們原來的常態,而會掉落到低于常態的沮喪里。為此,教師在開展活動時,需要引發幼兒興趣,而不是讓幼兒興奮。
興趣是幼兒主動學習、樂于學習的前提。教育的價值在于激發幼兒好奇心,培養幼兒問題意識。沒有問題,就不會產生好奇心;沒有好奇心,就沒有學習興趣。
在“蝸牛喜歡吃什么”的大班科學活動中,教師在組織幼兒分享活動、整理零散經驗時,有的幼兒認為:“蝸牛吃什么顏色的食物就拉什么顏色的糞便。”有的幼兒不同意此結論。于是,關于“蝸牛是不是吃什么顏色的食物就拉什么顏色的糞便”這一令幼兒感興趣的問題便產生了。持不同觀點的幼兒在一段時間內,給所有蝸牛喂相同顏色的食物。過了一段時間,再換另一種顏色的食物去喂養,并觀察和記錄兩種不同顏色的食物喂養后蝸牛糞便的顏色。
活動中,幼兒帶著問題,認真喂養,仔細觀察,用心記錄,充滿了探究興趣。這種現象引發我們反思:幼兒園教育活動喚起的其實不是幼兒短暫的興奮,而是指向持久的興趣。
從“經歷”走向“經驗”
經歷是親身遇到過的事情或個人經歷的故事。經歷不是經驗。所謂經驗,是從經歷中產生的認知和行為變化,是主動學習的個體通過活動,自己建構起來的一種認識關系以及發現關系的過程。《3?6歲兒童學習與發展指南》指出:幼兒學習是以直接經驗為基礎,在游戲和日常生活中進行的,成人應最大限度支持和滿足幼兒通過直接感知、實際操作和親身體驗獲取經驗。
由此可知,幼兒學習的本質就是經驗的獲得。幼兒園課程建構的核心在于通過創設科學合理的教育環境,提供有價值、滿足幼兒需要的實際操作材料,讓幼兒在真實而有意義的活動中生動、活潑、主動地學習,獲得完整的經驗,促進其身心全面和諧發展。
在一節“有趣的筷子”活動中,教師為每組幼兒提供了大小、形狀、軟硬不一的食物,大家比賽“看誰夾的食物多”。活動中,幼兒有了用筷子夾食物的經歷。但活動本身不僅是讓幼兒獲得這一經歷,還在于讓幼兒探索筷子挑、夾、戳等不同功能。教師通過問題設置,“小朋友們,你們在夾不同食物的時候有什么發現嗎?”引發幼兒思考。幼兒紛紛舉手說:“面條是細細長長軟軟的”“麻團是圓圓的、有點滑”“糍粑是方方硬硬的”……
教師小結:“剛才小朋友們發現,這些食物的形狀、大小、軟硬各有不同,要想在短時間內用筷子夾住這些食物,要掌握夾食物的不同方法。你們愿意再嘗試一下嗎?”幼兒異口同聲表示想再夾一遍,結果大部分幼兒用筷子夾食物的速度比第一次有明顯進步。幼兒在用筷子夾食物的比賽中,獲得了對不同食物用不同方法夾取的經驗,提高了用筷子夾食物的速度和準確性。
從“要求”走向“需求”
幼兒教育到底是從要求出發,還是從需求出發,對這個問題的不同回答,體現了不同的教育立場。基于核心素養背景下的兒童教育價值取向研究表明,教育立場首先是兒童立場,兒童立場的本質與核心是如何看待兒童及如何對待兒童。如果從兒童立場出發,就需要教師主動研究兒童、理解兒童、尊重兒童。順應兒童天性,了解兒童想法,聆聽兒童心聲,從兒童身心發展特點和需要出發,構建課程,開設活動,引領發展。
傳統幼兒園課程建設更多體現教師的主張和意志,教師憑經驗、想象和自己的理解對待幼兒,經常要求幼兒這樣或那樣做。比如,雨天取消孩子戶外活動的機會。殊不知,幼兒對滴滴答答的雨聲充滿了好奇和探究欲。再比如,對于區域活動材料的收集,教師要求幼兒帶一些瓶瓶罐罐,卻不知幼兒更喜歡生活中常見的水管、螺絲、石子等低結構材料。
兒童立場的教育觀要求我們,蹲下身子,關注幼兒的眼神、動作、語言,看看他們在做什么,聽聽他們在說什么,了解他們在想什么。然后,為他們的合理需求提供支持性材料,營造支持性環境,讓幼兒在支持性環境中感受被理解和被尊重的快樂,從而更好地激發幼兒參與活動的積極性與主動性。
從“共性”走向“個性”
長期以來,我們的教育過分強調“共性”而忽視“個性”。這樣的價值導向,致使教育出現了“大一統”現象,幼兒園也不例外。有專家指出,教育一旦太注重統一性,忽略差異性,就禁錮了孩子發展的自由和成長的無限可能。
教育心理學研究表明,每個幼兒先天特質不同,興趣愛好不同,后天家庭環境也不同,這種由于先天和后天影響形成的獨特性存在于每個生命個體中。尊重幼兒,就要尊重個體差異;尊重幼兒,就需要我們為每個幼兒個性發展提供支持。
《指南》明確要求,要充分理解和尊重幼兒發展的個體差異。要支持和引導他們從原有水平向更高水平發展,按照自身的速度和方式到達《指南》所呈現的發展“階梯”,切忌用一把“尺子”衡量所有幼兒。
現實生活中,不少教師對幼兒的認識是膚淺、局限的。他們心目中只有幼兒“類”的概念,而沒有一個個具體的幼兒,于是教育出現了“千人同聲,萬人同語”的現象。
在一次音樂活動課上,教師播放了一首歡快、跳躍的歌曲,問幼兒聽后有什么感受。大部分幼兒回答高興、喜悅、激動、開心等,只有晨晨說,音樂吵死了,不好聽。老師臉色一沉:“你對音樂的感受力不強。”后來,通過了解得知,晨晨父母早上剛剛吵架,夫妻倆都推說晚上有事,沒時間接孩子,晨晨還處于忐忑不安的情緒中。試想,如果教師能站在晨晨的立場,真正關注這個不同聲音背后的個體,去詢問為什么她對音樂的感受與其他孩子不同,可能就會理解晨晨了。
教育不僅要關注“共性”,更要關注“個性”,教育的境界就是為每個幼兒提供適合的教育。
(作者單位:揚州大學學前教育學院;揚州大學商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