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改革這個問題談了很多年了,之所以大家不放棄,一是因為高等教育存在的問題還不少,二是因為高教改革直接關系到國家未來發展的前景。
概括起來看,我國高等教育存在的問題主要表現在下面幾個方面:
一是教學效果不彰,畢業學生工作能力偏弱,特別是主動性和創新能力弱;
二是科研水平遠遠跟不上國家發展的需要,具有真知灼見和能夠產生重大社會效益的學術作品和博士論文鳳毛麟角;
三是浪費嚴重,大量經費沒有用在教學和科研上,而是用在申請項目、應付各項檢查和評審的過程中;
四是合法使用資金難度大,預算經費到位很晚,有的預算大半年都過去了都還沒有到位,而且到位的錢由于現行一些規定不合理也很難合法使用;
最后是腐敗問題時有發生,前一時期為了爭項目、爭指標、拉關系,許多學校搞利益輸送成為常態,只是近來反腐才有所收斂。
造成上述問題的原因很多,其中一個主要原因是高等教育管理權力太集中,管理太具體造成的。
權力集中主要體現在,高校的人事、教學、科研、外事和財務都是教育主管部門直接管理的。這種情況導致一系列問題:第一、由于各地區和學校的情況不同,教育主管部門按照統一標準任命的校長未必符合學校發展的個性化需求。
第二、在上級主管部門的標準化管理下,教學方法上也難以創新;上級主管部門的一些要求也不盡合理。如幾年前,上面開展本科教學檢查,要查過去五年的考卷,但以前并未要求保留考卷,為了迎合上級檢查,有學校甚至組織師生大規模制造假考卷!
第三、現有教育主管部門主導的、以申報課題為中心的科研資源分配模式至少對文科的發展極為不利,它導致全國文科教師都圍繞少數幾個專家提出的一些課題做研究,大部分資源集中在少數研究人員手里,而這些人中不乏學術上水平有限,但拉關系爭課題的本事很大的人。由于獲得的課題題目常常不在從事研究學者的興趣范圍之內,做課題的人常常不上心,結果質量也難以恭維。此外,由于課題數量有限,廣大文科老師得不到起碼的科研資助。最后,為了保障課題申報公平,資助使用符合要求,主管部門在各個環節(申請課題、中期檢查、結項和審計)都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結果使得本來就很有限科研資源中很大一部分被消耗在資源分配的過程中,而不是用于做研究上。
第四、由于教育主管部門對高校的管理過多過細,程序復雜,人手又不足,直接影響管理效率,使得許多該做的決策做不出來,該給的預算遲遲不能到位,嚴重影響高校正常的教學和科研工作。
第五、由于教育行政部門資源分配的權限過大,為了各自的發展各高校只能想盡辦法從教育主管部門獲取資源,結果腐敗時有發生。
最后,在行政主管部門的高度介入高校各方面管理的情況下,高校校長根本沒有多少發揮管理者作用的空間。有人感嘆中國現在沒有教育家,但是,在現行權力高度集中的體制下,這可能嗎?
高等教育權力過于集中的弊端遠遠不止這些。要解決上述問題,我認為必須簡政放權。只有這樣,高校才能找到適合自己需要的校長,才能夠更好地從事教學方法和內容的創新,才能夠更合理地分配科研資源和改善研究質量,才能夠大幅減少浪費,才能夠有效應對腐敗。
有鑒于此,我建議通過立法重新界定教育主管部門和高校的權限,使其各司其職,把高等教育這盤棋盤活。
教育主管部門的管理權限應該界定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推動國家關于高等教育的法律和法規的制定,使高校辦學有法可依,有權經營。二是根據高等教育發展需要,從國家預算中爭取必要和足夠的經費。三是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則,制定教育經費分配標準,并在根據管理需要留下少部分經費后,按標準將大部分經費直接發放給各個高校。最后是依法檢查監督高校的辦學情況。
除上述權力外,教育主管部門應將其他權限下放給高校,讓高校在法律法規框架內,自主辦學,努力創新,相互競爭,共同進步,推動我國教育事業再上一個新臺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