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院校
中國人民公安大學
中國人民警察大學
中國刑事警察學院
鐵道警察學院
南京森林警察學院
吉林警察學院
新疆警察學院
二、報考條件
(一)報考公安院校公安專業考生,應取得當年高考資格,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熱愛祖國,熱愛人民,熱愛中國共產黨,熱愛制度;
4、遵規守紀,誠實守信,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5、熱愛公安事業,立志為維護國家政治安全和社會穩定刻苦學習、拼搏奉獻;
6、普通高級中學畢業;
7、年齡為16周歲以上、22周歲以下(1998年9月1日至2004年8月31日期間出生),未婚;
8、思想政治素質好,符合公安院校公安專業招生政治條件;
9、身心健康,符合公安院校公安專業招生體檢和體能測評標準;
10、具有吉林省戶籍;
11、新疆警察學院只限男性應屆漢族考生。
三、招考標準
報考公安院校公安專業的考生須進行政治考察和現場測試(體能測評、身體檢查、招生面試),報考新疆警察學院的考生還需參加公務員錄用考試。
(一)政治考察
考察的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的有關規定執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政治考察為不合格:
1.曾有泄露國家秘密,或者有危害國家安全、榮譽和利益的行為;
2.曾組織、參加、支持暴力恐怖、民族分裂、宗教極端、邪教、黑社會性質等非法組織,或者參與相關活動;
3.曾組織、參加反對中國共產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的網絡論壇、群組、直播等活動;
4.曾編造、制作、發表、出版、傳播反對中國共產黨、反對制度或者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有害信息,或者參加國家禁止的政治性組織等;
5.曾通過網絡組黨結社,參與或者動員不法串聯、聯署、集會等網上非法活動;
6.曾受到刑事處罰或者依據刑法被免予刑事處罰,或者曾被勞動教養、收容教養或者收容教育;
7.曾因結伙斗毆、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等行為受到行政拘留處罰;
8.曾被開除團籍或者被開除學籍;
9.曾組織、參加、支持非法集會、游行、示威等活動;
10.曾組織、參加、支持色情、吸毒、賭博、迷信等活動;
11.曾在國家法定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或者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以外的其他考試中被認定為組織作弊;
12.已取得或者正在申請國(境)外永久居留權、長期居留許可;
13.個人檔案中記載出生日期、入黨(團)時間、學歷、經歷、身份等信息的重要材料缺失、嚴重失實,且在規定的考察期限內,考察對象無法補齊或者涉嫌涂改造假無法有效認定;
14.嚴重違反社會公德、家庭美德,品德不良,社會責任感和為人民服務意識較差;
15.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
16.曾組織、參加、支持有害氣功組織或者宗教非法活動;
17.曾連續六個月以上在國(境)外留學、工作、生活,對其在國(境)外期間經歷和政治表現難以進行考察;
18.家庭成員(父母、未婚兄弟姐妹,下同)曾因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等社會影響惡劣的嚴重犯罪,或者貪污賄賂數額巨大、具有嚴重情節,受到刑事處罰;
19.家庭成員曾有危害國家安全、榮譽和利益的行為;
20.家庭成員曾組織、參加、支持暴力恐怖、民族分裂、宗教極端、邪教、黑社會性質的組織,或者參與相關活動;
21.家庭成員曾組織、參加、支持有害氣功組織或者宗教非法活動;
22.本人及家庭成員有省級及以上公安機關確定的影響今后被錄用為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
(二)體能測評
體能測評的項目和標準,按照《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修訂)》的有關規定執行。具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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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個測評項目中2個及以上項目達標即為合格。
引體向上:受測試者一律采取正握杠,雙手開度與肩同寬或略寬于肩,直臂懸垂起始,發力上拉身體至下頜過杠視為完成1次。
仰臥起坐:受測試者全身仰臥于墊上,屈膝兩腳稍分開,一律采取雙手置于耳側,屈膝大小腿折疊約90度,輔助人員壓扶腳部,仰臥起始時肩胛骨碰觸軟墊,收腹起坐時雙手需始終置于耳側,雙肘觸到膝關節,視為完成一次。禁止使用肘部撐墊或臀部上挺和下落的力量起坐。
(三)身體檢查
身體檢查的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的有關規定執行。現場檢查還應符合下列條件:
1.身高:男性170厘米及以上,女性160厘米及以上;
2.體重:男性體重指數(單位:千克/米2)在17.3至27.3之間,女性在17.1至25.7之間;
3.視力:任何一眼裸眼視力均為4.8及以上;
4.色覺:無色盲、色弱;
5.外觀:無少白頭,無胸廓畸形,無脊柱側彎、駝背,膝內翻股骨內髁間距離和膝外翻脛骨內髁間距離不超過7 厘米,無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身體無影響功能的瘢痕,面頸部無瘢痕,無下肢靜脈曲張,無腋臭,共同性內、外斜視不超過15 度,無唇、腭裂或唇裂術后有明顯瘢痕,無文身;
6.其他:血壓、聽力、嗅覺正常。
(四)招生面試
主要從報考動機、言語表達、身體協調性等方面辨識考生是否適合接受公安院校教育和從事公安工作。
四、組織實施
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的政治考察、體能測評、身體檢查、招生面試工作,由吉林省公安廳政治部牽頭組建公安院校公安專業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在吉林省招生委員會的統一領導下組織實施。
(一)政治考察安排
有意向報考公安院校公安專業的考生,自本《通知》發布之日起至7月26日,自行到吉林省教育考試院官網(http://www.jleea.edu.cn)、吉林省公安廳官網(http://gat.jl.gov.cn)或吉林“互聯網+公安”綜合服務平臺(http://gafw.jl.gov.cn)下載并打印《考察表》(A4紙正反面打印),準確填寫個人信息后,持考生戶口簿、身份證、準考證和填寫完整的《考察表》到戶籍所在地縣(市、區)公安局政工部門提出考察申請(本人及家長均可),最晚于7月31日前到提出申請的縣(市、區)公安局政工部門獲取考察結果。
(二)現場測試安排
政治考察合格且達到公安院校公安專業招生檢測控制分數線(學校負責通知)以上考生,自行到吉林省教育考試院官網(http://www.jleea.edu.cn)、吉林省公安廳官網(http://gat.jl.gov.cn)或吉林“互聯網+公安”綜合服務平臺(http://gafw.jl.gov.cn)下載并打印相關表格、準確填寫相關內容后連同政治考察表(合格)、高考準考證、本人二代身份證、戶口簿、高考分數條一并攜帶到吉林警察學院(長春市凈月經濟開發區博碩路1399號)。于每日7時至16時參加現場測試。
8月1日(星期六) 長春(含公主嶺)
8月2日(星期日) 吉林、遼源
8月3日(星期一) 通化、延邊、梅河口
8月4日(星期二) 白山、白城、長白山
8月5日(星期三) 四平、松原
新疆警察學院招生檢測時間安排在8月1日至2日。
五、錄取工作
(一)錄取方式及批次
2020年吉林省公安院校公安專業招生錄取統一安排在提前批次,只錄取第一志愿考生,實行計算機遠程網上錄取。
(二)錄取控制分數線
中國人民公安大學、中國人民警察大學、中國刑事警察學院(治安學、禁毒學、警犬技術專業除外)執行本科第一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中國刑事警察學院治安學、禁毒學、警犬技術專業和鐵道警察學院本科專業、南京森林警察學院、新疆警察學院、吉林警察學院執行本科第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
(三)錄取原則
省教育考試院在政治考察、體能測評、身體檢查、招生面試均合格的考生中,根據考生志愿,按照“擇優錄取”原則,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投檔,由相關公安院校在網上遠程錄取。
六、組織領導和責任分工
(一)領導小組
公安院校招生工作在省招生委員會的統一領導下,成立吉林省公安院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公安院校招生工作。組長由省公安廳政治部主要領導擔任;成員由省教育考試院、吉林警察學院、省公安廳政治部教育訓練處、省紀委監委駐省公安廳紀檢監察組、省公安廳督察總隊相關人員組成。
(二)責任分工
政治考察工作由省公安廳政治部部署各市州、縣市區公安局負責組織實施。
體能測評、身體檢查、招生面試工作由省公安廳政治部負責統一組織實施。
省紀委監委駐省公安廳紀檢監察組、省教育考試院負責公安院校招生的監督工作。
七、工作要求
公安院校招生是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涉及到廣大考生的切身利益,關系到高考招生工作的公平正義性和社會穩定,各級公安機關、招生部門、各有關公安院校務必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對公安院校招生工作的領導和監督, 積極穩妥組織實施,確保公安院校招生工作平穩順利進行。要深入推進招生“陽光工程”,堅持“公平、公開、公正”原則,嚴密工作流程、嚴格執行檢測標準,切實維護好考生的合法權益。要嚴格招生工作紀律,教育引導招生工作人員牢固樹立大局意識、責任意識、廉潔意識,嚴格執行相關制度規定,自覺抵制不正之風,以實際行動維護高校招生工作的良好秩序。
招生咨詢電話:0431-81108000。
監督舉報電話:0431-82098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