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給學生提供更多自主選擇的機會和良好的個性發展空間,營造更加有利于成人成才的學習環境,進一步激發學生學習的積極性和主動性,經第5次校長辦公會審議通過,6月6日,《長春理工大學普通本科生轉專業管理辦法(修訂)》(以下簡稱《管理辦法》)正式印發。
《管理辦法》對轉專業的類別、基本原則、程序等方面進行了修訂。與原《管理辦法》相比,主要有3項新舉措:一是在原來只限優秀本科生轉專業基礎上,新增允許優秀新生(即獲得學校優秀新生獎學金的學生)、“學科特長”新生(即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得全國競賽獎或在某一學科領域具有特殊興趣、愛好和特殊專長的學生)轉專業,以上兩類新生入學報到后即可申請轉專業;因身體原因不適合原專業就讀、學習困難學生亦可申請轉專業,充分體現了我校“以人為本”的教育理念。二是優秀本科生轉專業人數比例增加,惠及更多學生。三是供學生選擇的專業覆蓋面更廣,打破了原《管理辦法》按學科門類轉專業基本原則的限制,學生可以申請轉入招生與高考報名科類相符的專業就讀。此外,對轉專業程序、學生的管理等工作流程進行了進一步梳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