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多少學費標準
第八條 學費收取標準
本科專業:
工業設計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工業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00元;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400元;電子信息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400元;通信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400元;自動化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400元;測控技術與儀器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400元;會計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00元;市場營銷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00元;工商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00元;財務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00元;旅游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00元;物流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00元;物流管理(專升本)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00元;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400元;網絡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400元;英語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600元;日語(旅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600元;俄語(俄英雙語)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600元;繪畫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400元;動畫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400元;針灸推拿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600元;特殊教育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升本)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000元;風景園林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000元;食品質量與安全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金融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200元;電氣信息類(中外合作辦學)(自動化)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3000元;外國語言文學類(中外合作辦學)(俄語)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0000元;車輛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漢語言文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文化產業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政治學與行政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公共事業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信息與計算科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400元;數學與應用數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應用物理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200元;經濟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200元;金融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200元;音樂表演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6200元;音樂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6200元;汽車服務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園林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食品科學與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漢語國際教育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應用統計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200元;機械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軟件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400元;視覺傳達設計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400元;環境設計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400元;機械類(中外合作辦學)(機械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3000元;物聯網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400元。
專科專業:
經濟貿易類(中外合作辦學)(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5000元;藝術設計類(中外合作辦學)(多媒體設計與制作)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5000元;工商管理類(中外合作辦學)(工商企業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4000元。
學校類型: 普通本科 所在地: 吉林 性質類別:綜合類
通訊地址: 長春市衛星路6543號
聯系電話: 0431-85250087
E―mail :
網 址:http://www.ccu-edu.cn
長春大學是吉林省省屬全日制綜合性大學。學校坐落在北國春城長春市,現有三個校區,校園總占地面積112.9萬平方米。本部校區位于人民大街與衛星路交匯處,占地31.8萬平方米;西校區地處衛星路西端,占地9.96萬平方米;東校區位于山水相映的蓮花山旅游風景區,距市區30公里...學校錄取規則
第十二條 錄取規則
1.學校嚴格執行各省(市、區)確定的分數線,以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考試的成績為依據,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錄取時,原則上按本校招生計劃數的105%調閱考生檔案。
2.錄取專業安排辦法:根據進檔考生所報院校志愿及專業志愿順序、相關專業單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我校承認省級招生辦關于對考生加分或降分的投檔成績,錄取時不設專業分數級差。
3.相關專業單科錄取成績要求:英語、日語(旅游)、俄語(俄英雙語)專業,要求英語單科分數不低于100分。
4.視覺傳達設計、動畫、環境設計、繪畫專業錄取原則:取得我校專業考試合格證的考生(考生省統考成績必須合格),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所在省規定的分數線后,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吉林省:綜合成績=文化課成績總分×60%+專業課成績總分×100%;其他省份:綜合成績=文化課成績總分×30%+專業課成績總分×100%。
5.音樂表演專業錄取原則:取得我校專業考試合格證的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所在省規定的分數線后,按專業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6.音樂學專業錄取原則:取得我校專業考試合格證的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所在省規定的分數線后,按高考文化課成績與專業課成績之和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7.特殊教育學院招生錄取原則:經教育部批準,我校特殊教育學院招生實行學校單獨命題、單獨錄取,詳見《2013年長春大學特殊教育學院招生簡章》。
8.多媒體設計與制作專業錄取原則:考生專業成績省統考合格,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所在省規定的分數線后,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綜合成績=專業課×100%+文化課×100%。
關于體檢標準第十一條 經批準的身體及健康狀況要求
所有考生必須參加所在地區組織的高考體檢,我校根據《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規定執行。
學校獎勵資助學校設有“獎、助、貸、勤、補、免”六位一體的解困助學體系,對品學兼優的學生設立一、二、三等獎學金,獎勵面達到學生總數的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