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科目
美術與設計類專業省統考實行全省統一命題、統一考試、統一評卷、統一劃定專業合格控制線。統考科目為:色彩、素描、速寫三科。
色彩科目一般采用靜物寫生、風景默寫等方式考試;素描科目一般采用人物頭像、石膏像、靜物寫生或默寫等方式考試;速寫科目一般采用人物動態寫生或默寫等方式考試。
色彩、素描每科滿分為150分,速寫為100分,總分400分。
12月12日上午8:00—11:00時(180分鐘)考色彩(水粉、水彩任選其一);下午13:00—15:30時(150分鐘)考素描;15:40—16:10時(30分鐘)考速寫(速寫和素描只許用黑色字跡的繪畫鉛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