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徹底鏟除“圈子文化”,必須強化黨內紀律的剛性約束,采取零容忍的態度,對利用“圈子”拉山頭、結幫派、搞腐敗的情況,嚴肅查處,決不姑息。
【1】圈子文化好人主義作文民主生活會發言提綱
近期,在中央巡視組對外公布的被巡視央企反饋情況中,“小圈子”問題屢被提及。“小圈子”已成為危害黨肌體健康的一種頑癥。作為馬克思主義政黨,我們黨內決不允許搞團團伙伙、結黨營私、拉幫結派,搞了就是違反政治紀律。黨員、干部必須維護黨的團結,決不允許在黨內培植私人勢力,不得以人劃線,不得搞任何形式的派別活動。但社會上對如何認識“圈子”,還有不同的看法。比如,領導干部可不可以有“圈子”?“圈子”能不能得到凈化?要消除的是“圈子”,還是“圈子文化”?“圈子文化”的危害是什么?為澄清認識,辨明是非,本論壇特約請部分基層同志和專家學者對此進行了探討。
“圈子”可以有,“小圈子”不能碰
“圈子”是指具有相同愛好、興趣或者為了某個特定目的而聯系在一起的人群,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圈子”范圍廣泛,類別眾多,如“文化圈”、“朋友圈”、“微信圈”等,聯系較為松散。雖有優劣之分,但這樣的“圈子”大家都可以有。狹義的“圈子”特指政治上的“小圈子”,是搞親親疏疏、團團伙伙,拉山頭、搞宗派,結黨營私、謀取私利的小團體。這樣的“小圈子”與黨的性質和宗旨相背離,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和規矩,違反組織紀律,危害黨的團結統一,是我們黨堅決反對的。
江蘇省阜寧縣紀委王國柱:實際上,“圈子”是個中性詞,沒有褒貶之分。領導干部也是人,只要參與社會交往,每個人都會有自己的工作圈、生活圈、朋友圈。況且領導干部正常的、適度的社會交往,有利于調節情緒、放松身心,有利于開闊視野、豐富思想,有利于了解社情民意,擴大信息來源。只要不用來謀取私利,領導干部可以有自己的“圈子”。
井岡山干部學院姚玉珍:我認為,現實中的“小圈子”是作為一種特殊的社會結構形式,有其自身的存在方式、運行規則和文化價值觀念。從正向看,“圈子”可以使人們尋找到自己的定位和坐標,增強社會凝聚力和向心力。從負面說,“小圈子”會使得社會關系異化為金錢關系、利益關系、裙帶關系等交織而成的不正當關系網。領導干部對“圈子”要慎重,要警惕“圈子”變“圈套”,以免掉入陷阱。
中國紀檢監察學院柴杰:我這里講的“圈子”是特指搞山頭主義的“小圈子”。我們黨一貫堅決反對“小圈子”。黨章明確規定,黨員必須“堅決反對一切派別組織和小集團活動”。鄧小平同志曾指出:“‘小圈子’那個東西害死人哪!很多失誤就從這里出來,錯誤就從這里犯起。”搞“小圈子”的人形形色色,但大都是以利祿相勾結,以升遷相依附。在十八屆中央紀委五次全會上強調,必須維護黨的團結,決不允許在黨內培植私人勢力。要從規矩抓起。對此類問題,如不下力氣整治,就會像傳染病一樣蔓延開來,最終危害黨的肌體。
凈化“圈子”須監督和自律并重
現在,社會上各種“圈子”魚龍混雜。領導干部必須堅定信念,自覺凈化自己的“圈子”,做到君子之交淡如水。各級黨組織要擔負起管黨治黨的責任,對領導干部嚴格管理、嚴格監督、嚴格要求,督促其凈化自己的“工作圈”、“朋友圈”、“關系圈”,心無旁騖地投身到工作中。
江蘇省建湖縣紀委胥加洲:我認為光靠外部監督很難凈化領導干部的“圈子”。現實中,有的人認為干部的“圈子”活動涉及個人生活,不少內容屬于個人隱私,過多干涉有侵權之嫌,不宜監督。有的認為基層招商引資、發展經濟任務重,一些干部在外應酬多,自然要接觸企業老板,與“大款”交友,其真實目的,局外人難以界定,無從監督。還有人認為領導干部在“圈子”的活動具有隱蔽性、私人性、復雜性,圈內人員之間又有相容性、保護性,監督起來難度大,不易凈化。
湖北省利川市紀委陳登帆:俗話說,“蒼蠅不叮無縫的蛋”。作為領導干部,必須自覺凈化自己的“圈子”。我們注意到中央紀委監察部機關在“三嚴三實”專題教育中,專門把交友過多過濫,工作圈、朋友圈、關系圈復雜,作為一項需要切實解決的問題提了出來,很有針對性,紀檢干部作為監督者,如果自己的“圈子”過多過濫,更容易出問題。現實生活中,黨員干部包括紀檢干部在內,都要在社會交往中做到立場堅定,頭腦清醒,善于識人,要把握住“朋友圈”不是越大越好,“生活圈”不是越廣越好,應堅持原則,做到擇善而交、擇人而友。
江蘇省阜寧縣紀委王國柱:凈化“圈子”,自律很重要,但也離不開外部監督。必須構建家庭、組織、社會“三位一體”的監督網絡,形成監督防線。家庭監督,宜采取多種形式教育領導干部家屬多關心、過問領導干部的思想和生活情況,當好“廉內助”,為廉潔從政創造良好的家庭氛圍。組織監督,通過狠抓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落實,加強日常監督管理,瞪大眼睛、拉長耳朵,及時了解和掌握干部的交友情況,形成一級抓一級、一級帶一級的監督格局。社會監督,暢通群眾監督渠道,多形式、多方面了解領導干部“生活圈”、“朋友圈”的情況。通過新聞媒體、社會輿論對領導干部“圈子”存在的違紀違法行為公布于眾,形成強大的社會壓力,促使領導干部自覺凈化“圈子”。
堅決摒棄“圈子文化”
“圈子文化”古已有之,是我國傳統文化的糟粕,是山頭主義、宗派主義的代名詞,與以為民、務實、清廉為內核的黨的價值取向根本對立。黨內“圈子文化”的滋生和蔓延,不利于建設良好政治生態,有百害而無一利,必須堅決予以鏟除。
知名時評人于文軍:“圈子文化”雖脫胎于“圈子”,但與“圈子”不能畫等號。我們要消除的是“圈子文化”,而不是“圈子”。從歷史與現實看,“圈子文化”是導向“山頭主義”的基礎,具有負面性,發展下去往往會破壞政治生態,讓一些黨員干部失去政治信仰,形成利益紐帶和人身依附關系。徹底鏟除“圈子文化”的土壤,非一朝一夕之功。現階段,清理和整治“圈子文化”,重在約束權力,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堅持正確的用人導向,促使領導干部把精力用在干事創業上。至于普通群眾的“圈子”,應當倡導其高雅向上的價值取向,使普通公民的“圈子”成為傳遞正能量的一個個能量源。
中國紀檢監察學院柴杰:由于傳統儒家社會重人情、輕法治的特點,我國的“圈子文化”由來已久。從唐朝的牛李黨爭、北宋的新舊黨爭,到明末的東林黨爭、清末的帝后黨爭,盡管圈子的成因不同、良莠互見,但最終都加劇了統治危機,留下了“朋黨興、政事亂”的歷史箴言。革命戰爭時期,因為斗爭的需要,形成了各個解放區、根據地和白區等的客觀分離,出現過與共產黨的黨性對立的宗派主義、山頭主義。建國之后,黨中央一直十分警惕山頭主義、防范“圈子文化”。而從林彪到“四人幫”,無不因為搞“小圈子”,給黨的團結和事業帶來了巨大災難。從近幾年落馬的領導干部來看,很多人都是毀于不正常的“小圈子”,導致一榮俱榮、一損俱損。紀律和規矩是醫治“圈子病”的良藥。要想“肌體健康”,就必須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加強對執行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組織紀律情況的監督執紀,使守紀律講規矩、一板一眼按紀律和規矩辦事,成為黨員干部的自覺行為。
中央黨校原副校長李君如:黨內的“圈子文化”,具有依附性、投機性、幫派性、貪婪性的特點,是一種具有濃厚封建主義色彩的腐朽文化。依附性,是“圈子文化”最基本的特點。在查處的一些腐敗大要案中,少數身居高位的領導干部,他們選人用人,一切以能否對自己盡忠為標準,這種人身依附性,嚴重損害黨的選人用人原則。投機性,是“圈子文化”的生成性特點,它不僅推動“圈子”的生成,而且玷污共產黨人應有的先進性和純潔性,嚴重敗壞黨的形象和風氣。幫派性,是“圈子文化”的總體特點。現在腐敗案件中暴露出來的幫派圈子,純粹是以黨和人民賦予的公權力為自己謀私利。貪婪性,是“圈子文化”的劣根性特點。當前揭露出來的幫派圈子,無論搞人身依附,還是搞政治投機、結黨營私,都貫穿一個“貪”字。消除“圈子文化”的影響,必須從抓價值觀建設、法治建設、紀律建設方面多措并舉,并由黨的高級干部帶頭,各級干部身體力行,只要我們有針對性地抓,堅持不懈地抓,就一定能鏟除這種腐朽文化的影響。
【2】圈子文化好人主義作文民主生活會發言提綱
要徹底鏟除“圈子文化”,必須強化黨內紀律的剛性約束,采取零容忍的態度,對利用“圈子”拉山頭、結幫派、搞腐敗的情況,嚴肅查處,決不姑息。要按照“三嚴三實”的要求,樹立正確的權力觀,將“圈子文化”的病灶遏止于萌芽之中
“圈子文化”是一種封建主義的腐朽文化
我們黨歷來反對在黨內搞“小圈子”、拉拉扯扯、另立山頭。強調:“黨內決不能搞封建依附那一套,決不能搞小山頭、小圈子、小團伙那一套,決不能搞門客、門宦、門附那一套,搞這種東西總有一天會出事!”講話值得全黨同志高度重視和警惕。要按照“三嚴三實”的要求,凈化政治生態,清正官場風氣,消除“圈子文化”的影響。
在黨內拉幫結派的“圈子文化”,決不是我們的黨建文化,它具有依附性、幫派性、迷惑性、投機性的特點,是一種具有濃厚封建主義色彩的腐朽文化。首先,“圈子文化”講究的是“老大”,推崇的是家長制。“老大”掌控著圈子內外部資源的獲取、分配及運作,圈子其他成員只能唯“家長”是瞻,老老實實服從指示。圈子實行的是等級制,圈內誰是老大,誰是心腹,誰是馬仔,不能搞混,所謂“上下有等、尊卑有序、貴賤有別”。其次,注重拉幫結派,搞利益輸送。反腐敗過程中多次出現的串案窩案,重要原因就是搞幫派。“圈子”注重分清親疏遠近,行事單憑“潛規則”,以人劃線,而非事情本身的是非曲直,搞利益輸送,在圈子內進行權力尋租和利益互換。再次,拉幫結盟,搞宗派活動。基于血緣、地緣、業緣、學緣等,以“感情”為紐帶,以同學會、老鄉會、校友會、商會等為名,編織關系網,拜兄弟,排座次,甚至與社會邪惡勢力勾肩搭背,欺壓百姓,稱霸一方。對黨的方針政策奉行實用主義、機會主義,選擇性執行,一心一意為小圈子謀私利,有的甚至公然對抗黨的政策和國家法令。最后,處事的非原則性,在排他、劃界時導致爭斗。圈子看似松散,實則刀槍不入,圈內有不成文的“只可意會,不可言傳”的圈規,圈內人一切好商量,否則就“另眼相看”,導致整個政治生態的破壞。比如,選拔任用干部時,任人唯“圈”,無視能力道德如何,圈內全力支持,圈外一律反對,這對我們黨的政治規范造成極大消解。
“圈子文化”是全面從嚴治黨的“絆腳石”
“圈子文化”下官場難以清正。“進了班子還要進圈子,進班子不進圈子等于沒進班子”,這樣的狀況使黨委政府的決策被“圈子”要挾,選賢任能變得無法落實。我國歷史上的“朋黨”作為一大頑疾,成了王朝由盛轉衰的一個標志。比如,唐朝的“牛李黨爭”,宋朝新黨與舊黨間的“新舊之爭”,明、清的“黨爭”之禍更是愈演愈烈。圈子中的“潛規則”替代黨紀國法,使組織原則成為空談。
“圈子文化”會使黨員干部違反政治原則、政治紀律和政治程序。每個“小圈子”恰似一個利益共同體,把黨組織視為某個*,把忠于黨視為人身依附,把團結視為抱團取暖,黨同伐異,不顧是非曲直。公權力被“圈子”異化,用人際關系綁架了黨內法規。
“圈子文化”已成為各種不良風氣如貪污腐敗、及時享樂、同流合污的溫床,成為干部違紀違法、損害國家和人民利益的一種途徑,腐蝕性與危害性極大。它是誘發腐敗窩案的大染缸,其危害不僅僅在于滋生腐敗,而在于傳染腐敗、擴散腐敗、加劇腐敗。同時,“圈子”的存在也為其成員進行聯系交流、利益分配、風險應對提供了途徑和便利。
“圈子文化”搞宗派、結團伙,造成黨內民主生活受損,使中央政治權威弱化,嚴重影響黨組織的感召力、凝聚力。“圈子文化”致使一些黨員領導干部喪失了應有的政治素質和清醒的政治判斷,增加了產生腐敗的幾率。在“圈子文化”下,家長制、一言堂盛行,山頭主義林立,地方保護主義大行其道,這必然成為踐行“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的“攔路虎”和“絆腳石”,使黨內難以形成共振,降低戰斗力。
對搞小山頭、小圈子、小團伙必須零容忍
要徹底鏟除“圈子文化”,必須強化黨內紀律的剛性約束,采取零容忍的態度,對利用“圈子”拉山頭、結幫派、搞腐敗的情況,嚴肅查處,決不姑息。
第一,以“三嚴三實”專項教育為契機,展開宣傳教育,清除封建主義殘余。孔子曰:“君子群而不黨,小人黨而不群。”“圈子文化”有著深厚的文化土壤。抵制和反對源于封建主義的“圈子文化”是一項長期的任務,不能掉以輕心。要按照“三嚴三實”的要求,樹立正確的權力觀,將“圈子文化”的病灶遏止于萌芽之中。
第二,要以黨委、政府領導班子成員為依托,以各執行部門為基礎,健全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體系。要敢于拿“核心人物”開刀,敲山震虎。只要核心人物講政治規矩了,“圈子文化”就容易慢慢消解。
第三,要弘揚黨內民主,以民主機制來防范權力過度集中的現象,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要看到在民主發展的今天,“小圈子”是不適應社會發展潮流的。“一言堂”、“一支筆”的做法,使黨員領導干部權力很容易失控,并催生“圈子文化”。要培育“法治文化”,形成法治思維。
第四,領導干部要做改善政治生態的促進者。每個領導干部都是政治生態環境的一部分,身處其中,領導干部必須成為社會風氣的先導者,“有正心必有正德,以正德臨民,猶樹表望影,不令而行。”因此,要以“嚴”字當頭,保持浩然正氣,秉公用權,必會產生“其身正,不令而行”的效果。還要“實”字當頭,老實做人,做老實人,積極營造“大氣謀事、精細做事、循章辦事、高效成事”氛圍,以實干求實效,以實干促發展,以實干營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
【3】圈子文化好人主義作文民主生活會發言提綱
近兩年中央巡視清單和大量案例表明,相當一部分落馬官員的腐敗均存在“圈子腐敗”,13個巡視點5個被指“圈子文化”,26家央企五大突出腐敗問題之一即為“圈子文化”。季建業因受賄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他的落馬就源于“小圈子”腐敗。“回過頭來看,我的主要問題發生在一個20多年的朋友圈。”
“圈子文化”自古有之,流行千年,就本意來講,即所謂志同道合之士組成一個圈子,圈子內大家共同認可的一些內容,比如共同支持的社會話題、共同信奉的原則規范、共同維護的公共權益等,這種圈內的共識,被稱為“圈子文化”。一般人組成“圈子”對社會并無負面影響,從社會層面來講,它反而是一種在能夠被大家認可的社交形式。
官場的“圈子文化”則與其他領域的“圈子文化”大有不同。古時稱呼圈子為“朋黨”,即本指一些人為自私的目的而互相勾結,朋比為奸;后來泛指士大夫結黨,即結成利益集團。現在一些干部熱衷拉關系、搞“勾兌”,互相勾結,玩弄體制,搞黨同伐異,“一榮俱榮,一損俱損”,互相包庇,以此掩飾自己的貪腐罪行;一些干部把分管領域當成私人領地,把下屬當成家臣,成為名副其實的“山大王”;一些干部與企業主之間形成默契的圈子,方便進行權力尋租;圈子文化,諸種手段花樣各不相同,但是拉幫結派、黨同伐異、玩弄體制、以權謀私是其共同本質,這不是典型的現代版“朋黨”么?以此觀之,季建業自稱其貪腐問題發生在“一個20多年的朋友圈”就不足為怪了,而所謂“圈子文化”便是該圈的腐敗本質,若說這是文化,那便是貪腐的文化、腐朽墮落的文化,給社會注入了惡風,嚴重影響黨和政府的形象。
“以史為鏡,可以知興替。”翻閱歷史,東漢的黨錮之禍、唐代的牛李黨爭、宋代的元?黨案、明代的東林黨案便是典型事例。有“圈子”或“朋黨”的存在就必有利益爭斗,不同的利益集團互相攻伐的結果,便是危害國家和社會的利益。面對新“朋黨”,早在中紀委十八屆三次會議上就提出:“我們共產黨人決不能搞封建社會那種‘封妻蔭子’、‘一人得道,雞犬升天’的腐敗之道!”反對“圈子文化”的態度可以說是非常明確。因為一旦放任這種腐朽文化肆意發展下去,則會出現政治決策缺乏民主,權利缺少約束和節制的狀況。這與“法治“的要求是背道而馳的,需要堅決抵制。
小人之交甘若醴,君子之交淡如水。領導干部交友應謹慎,不交覬覦自己手中權力的朋友,要自覺抵制“圈子文化”的惡風。今天的黨員干部,尤其是那些沉湎于各自“圈子文化”無法自拔的黨員干部,更應以史為鑒,早日和腐敗本質的“圈子文化”劃清界限,認真踐行“三嚴三實”,清白做人,廉潔從政,始終牢記黨紀國法,心中有戒,心中有畏,才能堅守底線,堅守原則,保持自身純潔性,不與“圈子文化”合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