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圈子文化好人主義作文民主生活會發言稿
“圈子文化”是法治中國的絆腳石,滋生腐敗、損害國家與民眾利益、阻礙社會公平與正義。只有建立健全各項制度,并輔之以嚴格執行,才能杜絕別有用心者組建“圈子”以牟取不當利益。當感情不再是拿來投資的工具,君子之交方能淡如水,“圈子”也才能回歸至停靠友情與親情的港灣。
首先,要抓價值觀建設。“圈子文化”,本身就是一種極端利己的維護幫派私利的價值觀。共產黨人的文化,內核就是為民、務實、清廉的價值取向,就是由革命戰爭年代形成的為人民服務、實事求是、艱苦奮斗的優良文化傳統。這種共產黨人的文化,同“圈子文化”是根本對立的,同時又是克服“圈子文化”的有力武器。我們共產黨人,既要成為全社會弘揚和踐行的模范,又要弘揚和踐行共產黨人特有的優良傳統和價值觀。只有這樣,才能真正做到不搞小圈子,不走腐敗路,始終堅持立黨為公、執政為民。
其次,要抓陽光制度建設。“圈子文化”的滋生和蔓延,極大地破壞了黨的各項制度。圈子里的人,不論是大官,還是跟屁蟲,總是把宗旨、黨章、準則、紀律看作是一紙空文。他們最擅長的,是搞暗箱操作、幕后操縱。他們即使講制度,也是為了套住別人的手腳、限制別人的行動。因此,不僅強調制度問題更帶有根本性、全局性、穩定性、長期性,而且還突出地強調,關鍵是要健全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體系,讓人民監督權力,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同時,他還指出,要加強對典型案例的剖析,深化腐敗問題多發領域和環節的改革,最大限度減少體制缺陷和制度漏洞,通過深化改革不斷鏟除腐敗現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同理,解決“圈子文化”,也要把建立陽光制度作為一個重要的抓手。
再次,要抓法治建設。“圈子文化”,在某種意義上,是無法無天文化。用法治管圈子,才是正道。以*為黨中央在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從嚴治黨的同時,提出了全面依法治國。這一整套戰略布局,把法治和發展、改革、治黨聯系起來、結合起來,是為了找到一個治本之策、長治久安之道。我們可以設想一下,只要我們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中把我國建成了一個,封建主義就沒有了滋生的土壤,“圈子文化”就失去了蔓延的空間。因此,認真貫徹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由黨的高級干部帶頭,各級干部身體力行抓法治,有針對性地抓,堅持不懈地抓,一定能抓出一個風正氣清的黨建新局面。
篇二:圈子文化好人主義作文民主生活會發言稿
“圈子文化”由來已久。作為一種特殊的社會結構形式,圈子有其自身的存在方式、運行規則和文化價值觀念。從正向看,圈子可以使人們尋找到自己的定位和坐標,增強社會凝聚力和向心力。但是,圈子也會使得社會關系異化為金錢關系、利益關系、裙帶關系等交織而成的不正當關系網。
首先,“圈子文化”是誘發腐敗窩案的大染缸。“圈子文化”的巨大危害不僅僅在于滋生腐敗,而在于傳染腐敗、擴散腐敗、加劇腐敗。一個貪腐者的出現,可能還會有一點遮遮掩掩或者內心的不安,而“圈子”腐敗,則會形成一種“法不責眾”的自欺欺人和變本加厲,貪腐行為也會表現得狂妄囂張。一些腐敗窩案曝光后,我們發現這些貪腐官員都擁有集會、享樂的會所,這些地方既是他們耽于享樂的場所,也是他們拉幫結伙、勾兌利益的地方,這種現象正是“圈子文化”的突出體現。“圈子文化”的存在,為“圈子”提供了成員引入、聯系交流、利潤分配、風險應對的途徑和便利,可以說,“圈子文化”已經成為腐敗蔓延橫行的幫兇與工具。從查處的腐敗窩案我們可以看到,一個地區、部門的腐敗現象并不是一個人兩個人腐敗帶來的問題,而是由一個囊括了各類官員、商人、官員家屬等在內的“圈子”造成的腐敗,這種腐敗現象不僅大大加劇了危害和損失,而且也為之后的根除影響帶來了很大難度。
其次,“圈子文化”是惡化官場生態的催化劑。朋友圈、同學圈、親戚圈這些維系人們日常人際關系的“圈子”固然有其必要性,但蘊含了諸多權色交易、權權交易、權錢交易的官場“圈子”已成為隱藏在正常圈子外衣下的社會毒瘤,在這種圈子里,圈子關系凌駕于組織紀律之上,甚至凌駕于黨紀國法之上。有一種說法是:“進了班子還要進圈子,進班子不進圈子等于沒進班子。”這從側面印證了官場“圈子”的存在已經影響到了正常的決策和執政。在現實中,“圈子文化”的存在,勢必弱化大家對是非善惡的判斷,導致用干部、作決策不是選賢任能、實事求是,而是講圈子、看親疏。“圈子文化”一旦大行其道,就可能使一些人面臨“要么加入圈子,要么被圈子孤立、拋棄的兩難選擇。曾有被查處的貪腐分子就表示,“進了這個的圈子,不貪就成了另類,不貪就得受排擠,不想貪也得貪。”(2012年12月18日《檢察日報》)這種由“圈子文化”導致的權力非正常運行,正是政治生態惡化的信號,因此,必須加大治理力度,抵制所謂的“圈子文化”,凈化官場政治生態,力促反腐倡廉取得新成效。
一是防范權力過度集中,以監督機制抵制“圈子文化”。“圈子文化”之所以能夠病態存在,衍生出一大批腐敗群體,就是因為存在“圈子文化”的地方或部門權力過度集中。“一言堂”、“一支筆”的存在,使得個人權力很容易失控,一旦個人私欲膨脹,地方政治、經濟等整體發展就會面臨發展風險,而個人權力過度集中,也就更容易形成病態“圈子文化”,導致“圈子”腐敗的滋生蔓延。因此,抵制“圈子文化”,就必須要防范權力過度集中,強化權力監督機制。首先,要以黨委、政府領導班子成員為依托,以各執行部門為基礎,促使權力實施民主化、透明化,在明確一把手權力的同時,更要明確其他班子成員、各執行部門負責人的權力,分工負責,各司其職,促進決策、執行機構的內部約束與監督。
其次,強化雙重監督機制,以監督手段遏制“圈子文化”。監督權力運行,可以有效防止“圈子文化”的形成和發展。先有了孱弱無力的權力監督,才有自愿的“被茍同者”,進而成為“圈子文化”的簇擁者和參與者。在某些地方官場之所以會成為“醬缸”,主要就是因為缺乏對權力及依附于權力而存在的圈子的約束和監管,從而導致“不貪就成了另類,不貪就得受排擠,不想貪也得貪”惡風盛行。雙重監督,就是既要完善政府內部監督,又要強化外部監督。作為體制內監督部門的人大、政協、紀檢監察部門應加強權力監督,此外還應加強媒體監督、群眾監督,為外部監督創造條件和途徑。
二是弘揚黨內民主,以民主機制抵制“圈子文化”。應進一步弘揚黨內民主,教育廣大黨員講黨性,守紀律,將每一名黨員干部都置于健康的、濃厚的黨內民主氛圍之下,促使廣大黨員成為抵制“圈子文化”,凈化官場生態的倡導者、踐行者。黨員干部是社會的中堅力量,也是抵制“圈子文化”病態蔓延的主體。
“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是黨內民主的四大內容,在現實生活中,只有全面落實好這四個方面的工作,真正處理好四者的辯證關系,形成較為完善的黨內民主現狀,才能有效遏制“圈子文化”的滋生蔓延,才能讓政治生活回歸正常和健康。特別是在干部選拔任用過程中,如今,民主推薦、民主測評已經成為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必經程序和基礎環節,只要嚴格規范、認真落實好相關民主程序,就能從根本上消除“圈子文化”的影響,從根本上抵制“圈子文化”。
三是加強宣傳警示和教育引導,以預防機制抵制“圈子文化”。此次中央巡視組明確指出“圈子文化”的存在和危害,通過媒體的廣泛宣傳,讓廣大黨員干部深化了對“圈子文化”危害的認識,促使大家深入反思反省,防微杜漸,自覺遠離和抵制“圈子文化”的侵擾,更為那些“圈外”同志正了名撐了腰,明確了導向,弘揚了正氣,今后還應趁熱打鐵,加大宣傳力度,營造人人喊打官場“圈子文化”的輿論氛圍,讓官場“圈子”成為“過街老鼠”,不敢露頭。
抵制“圈子文化”,要堅持教育為先,警示為先,這樣才能有效預防“圈子文化”形成氣候,將“圈子文化”的病態發展扼殺于萌芽之中。要堅持“懲前毖后,治病救人”原則,對廣大黨員干部通過黨性教育、紀律培訓、反腐倡廉講座、案例巡回講演等方式加大教育預防力度,教育黨員干部強化組織性、紀律性,自覺依法行政,經得起各種誘惑和考驗。要堅持宣傳教育,讓黨員干部具備識別判斷“圈子文化”的慧眼,具備抵制反對“圈子文化”的能力,從源頭上破除“圈子文化”陋習,凈化官場政治生態。
篇三:圈子文化好人主義作文民主生活會發言稿
近日,中央紀委網站發布消息,海南省副省長冀文林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接受調查。冀文林是“十八大”后第18名落馬的副省級以上官員。公開的資料顯示他與多名新近落馬的高官均有交集且“交往密切”。比如去年落馬的四川省原副省長郭永祥、四川省原政協主席李崇禧;半年前落馬的中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副總經理李華林、石油系“大老虎”蔣潔敏等等。身處一個橫跨多個部門、盤根錯節的腐敗權力網,讓冀文林的落馬具備了某種典型性。
已故學者費孝通曾提出著名的“水波紋”理論,即在社會中會有一些人“以己為中心別親疏”構建特權文化圈,官場同樣存在這樣的文化圈,且由來已久,危害甚巨。譬如,時下一些領導干部信奉“大樹底下好乘涼”,熱衷于琢磨某某是誰的人、某某是誰提拔的、該同某某搞搞關系等等,這種拉幫結派、編織關系網的做法看似高明,實際上隱患無窮。它一方面助長了干部間的江湖氣,破壞了干部隊伍的純潔性,危害到黨的執政根基;另一方面也致使一些領導干部,成為利益團體的附著,從而喪失獨立的政治人格、清醒的政治判斷,大大增加了出問題的幾率。
這也是為什么近年來一些高官一落馬,總能拔出蘿卜帶出泥的原因所在。陳良宇案、鄭筱萸案、劉志軍案、蔣潔敏案,幾乎每一起重大腐敗案件都會牽出一大批干部,有的案件間接波及橫向層面的“幫派”成員,有的甚至直接導致縱向系統的大換血。而每一次腐敗窩案的東窗事發,都是對我們的一次嚴厲提醒。
反腐肅貪既要毫不手軟地打老虎、拍蒼蠅、滅細菌,也要在實踐中反思問題、尋找規律。冀文林案最大的反思價值,就在于它直觀地把“圈子文化”的危害公之于世,震撼人心。這提醒我們的各級紀檢監察部門,把打擊圈子文化、小團體利益、宗派主義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絕不能讓一個個或明或暗的圈子橫亙于黨內,壯小團體利益的膽,擠壓正常的政治文明秩序,危害黨和人民的利益。
*同志曾在中紀委三次全會上鄭重指出,“黨內決不能搞小山頭、小圈子、小團伙那一套,決不能搞門客、門宦、門附那一套,搞這種東西總有一天會出事!”我們的黨員干部真是到了該深刻反思“圈子文化”危害性的時候了。網羅人脈、編制阡陌交錯的關系網,絕非所謂的行政能力,交換資源、互相墊步也不是“立身之道”。相反,這樣做背離組織原則,極易陷入圈子文化的巨大漩渦中,離黨和人民漸遠,離身敗名裂漸近。
當然,我們反對“圈子文化”、幫派主義、小團體利益,并不是反對正常的同志交往。每一個領導干部都可能與他人在工作經歷、地理淵源上有交集,都可以而且應該有自己的真摯朋友。但交朋結友務須胸懷公心、不偏不私、坦蕩光明,以政治上的志同道合、思想上的肝膽相照、工作上的密切配合、作風上的互相監督為基礎。只有這樣才能交到諍友、良友,也才能確保自身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