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四川省民政廳獲悉,從1月1日起,全省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標準由2017年每人70元/月提高至每人80元/月。
目前,省財政已預撥2018年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經費1.6億元,為確保困難殘疾人溫暖過冬和過好春節,要求各地在春節前將2018年一季度的生活補貼發到困難殘疾人手中。
2016年1月1日起,我省建立實施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制度,對持有第二代殘疾人證的四川省戶籍低保對象,2016年每人每月按60元的標準給予生活補貼,2017—2020年每年提高10元,到2020年達到每人每月100元。所需資金由省、市(擴權縣)分擔,省財政按35%總體補助水平對市縣給予補助。
省民政廳表示,各地要嚴格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對象資格審核,按照申請—受理—審核—公示—發放等基本程序,將持有第二代殘疾人證的低保對象及時納入補貼范圍,做到應補盡補;對不符合條件的要及時清退,做到應退盡退。
同時,各地將加強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資金監管,實行專款專用,嚴禁出現擠占、挪用、套取補貼資金等違法違規現象。
省民政廳相關負責人表示,民政廳鼓勵有條件的地區,結合當地經濟社會發展實際,建立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動態增長機制,將補貼對象范圍擴大至低保邊緣等生活困難的殘疾人群體,進一步增強困難殘疾人生活保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