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低保標準調整為900元,增幅為歷年之最。下面是小編整理的2017北京低保,歡迎大家參閱!
經市政府批準,北京市民政局決定調整社會救助相關標準。城鄉低保標準調整為家庭月人均900元,城鄉低收入家庭認定標準調整為家庭月人均1410元。調整后的社會救助相關標準于2017年1月起實施。
截至目前,本市城鄉低保共有7.6萬戶。北京市民政局表示,本次社會救助相關標準調整,主要以統計部門提供的本市居民基本食品費用支出和其他生活必需品費用支出為基礎進行測算,并綜合考慮了與其他社會保障相關標準的關系。
資料顯示,過去6年,本市低保標準分別為,家庭月人均500元,520元,580元,650元,710元,800元。低收入家庭認定標準分別為,家庭月人均731元,740元,740元,850元,930元,1050元。由此看,今年的調整幅度非常大,尤其是低收入家庭的認定標準,調整幅度高達34%,增幅為歷年來之最。
拓展閱讀:2017北京低保申請條件
家庭成員包括以下人員:
1.配偶;
2.未成年子女;
3.已成年但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
4.戶口所在地相同的未婚子女;
5.父母雙亡且由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作為監護人的未成年或者已成年但不能獨立生活的孫子女或者外孫子女;
6.民政部門根據有關原則和程序認定的其他人員。
家庭收入
一、家庭收入包括的內容
家庭收入是家庭成員的全部貨幣收入和實物收入的總和。包括下列內容:
1.工資、獎金、津貼、補貼及其他勞動收入;
2.離退休費及領取的各類保險金;
3.儲蓄存款、股票等有價證券及孳息;
4.出租或者變賣家庭資產獲得的收入;
5.法定贍養人、扶養人或者撫養人應當給付的贍養、扶養或者撫養費;
6.繼承的遺產和接受的贈予;
7.其他應計入的收入。
8.有特殊貢獻人員的獎勵金、市級以上勞動模范退休后享受的榮譽津貼、撫恤金、補助金、護理費、保健金、在職人員所在單位代繳的住房公積金和各項社會保險統籌費等不計入家庭收入。
二、家庭月人均收入的計算
1.家庭月人均收入,根據申請享受城市低保待遇家庭的月總收入和家庭人口確定。
(1)申請家庭的月收入,按其申請前三個月(含當月)的家庭平均總收入確定。
(2)核定家庭人口的主要依據是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及結婚證。
2.各類人員的收入計算
(1)在農村定居、非農業戶口與農業戶口混合的家庭月人均收入的計算,參照相應原則和公式計算。
(2)申請家庭中的無固定職業、無固定收入者按實際收入計算。
(3)在職人員、下崗(待崗)職工、離退休人員及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失業人員,參照本市當年相關的社會保障標準(以下所有標準都指本市當年的)計算收入。高于以上相應標準的,按實際收入計算。
(4)就業人員,應當先扣除最低工資標準和城市低保標準的差額部分,再計算家庭月人均收入。其月收入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按城市低保標準計算。
(5)領取各種一次性經濟補償費用人員,應按規定及時辦理社會保險續繳手續,并按“分攤月”方法計算收入。
(6)內部退休人員,按企業應當發給的生活補助費和家庭實際收入計算。
(7)與企業簽定“保留社會保險關系協議書”人員,按家庭實際收入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