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南京市產假相關規定
“自2017年1月1日起,符合本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國家規定產假的基礎上,延長產假三十天,男方享受護理假十五天。”
即:江蘇女方正常產假為128天,男方正常護理假15天。
2017年南京陪產假規定
依法辦理結婚登記的夫妻,在享受國家規定婚假的基礎上,延長婚假十天。自2017年1月1日起,符合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男方享受護理假十五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不計入以上規定的假期。
2017年南京其他產假規定
難產:增加15天;
晚育:增加30天;
多胞胎:每多生育一個增加15天;
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
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南京生育津貼怎么算
南京生育津貼=社保基數除以30乘以產假天數。
例如:25歲職業女性,月收入2500元,按正常情況生育,可享受3個月每月2500元左右的月生育生活津貼,外加生育醫療費補貼2500元,共計約10000元。
南京生育津貼待遇標準
1、妊娠滿2個月不滿3個月流產的,享受30天的生育津貼;
2、妊娠滿7個月引產的,享受98天的生育津貼;
3、實行輸卵管結扎或復通手術的,享受21天的生育津貼;
4、實行輸精管結扎手術的,享受7天的生育津貼;
5、輸精管復通手術的,享受14天的生育津貼;
6、放置(取出)宮內節育器,享受2天的生育津貼;
7、參加生育保險的男職工符合國家和省有關規定享受護理假的,享受10天的生育津貼。
備注:生育津貼低于產假或者休假前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予以補足,高于其產假或者休假前工資標準的,高出的部分用人單位不得截留。
南京生育津貼標準
1、順產2000元;
2、助娩產2200元;
3、剖宮產3500元以下的費用,由基金支付;
4、順產2001?4000元;
5、助娩產2201?4500元;
6、剖宮產3501?6000元之間的費用;
7、在三級醫療機構就醫的,個人負擔5%;
8、在二級及以下醫療機構就醫的,個人不負擔。
南京生育津貼、一次性營養費待遇標準
1、符合國家規定享受3個月及以上產假的女職工,由基金按照本市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2%支付一次性營養費。
2、生育津貼以女職工分娩或流(引)產前12個月本人平均繳費基數為標準(參保滿10個月不足12個月的,以女職工分娩或流引產前10個月本人平均繳費基數為標準),按照人口計生部門規定的產假天數支付。已享受過晚育津貼的,不再重復享受。
3、流(引)產津貼按早期妊娠流產20天、中期妊娠流(引)產42天的標準支付。
4、用人單位發放的產假工資低于生育津貼標準的,由用人單位按規定標準補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