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人每年交120元
近日,省人社廳、財政廳、衛計委聯合下發通知,自度起調整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農合個人繳費標準,每人每年120元。
通知決定,自度起,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不再按成年人、未成年人區分繳費參保和以家庭為單位繳費參保,所有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繳費標準統一提高為每人每年120元。新農合個人繳費標準由每人每年90元提高為每人每年120元。
個人繳費須按參保年度一次性繳清,不得一次征繳多年度參保費用。此外,2015年度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農合財政補助標準統一由每人每年320元調整到3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