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城市居民低保每月漲25元農村漲20元
惠及上百萬困難群眾的城鄉低保標準,又漲了!重慶市民政局2日對外發布消息:經市政府第63次常務會研究,決定提高城鄉低保對象、城市“三無”人員和農村五保對象保障標準。
這是繼去年10月1日后的又一次提標。新標準執行時間同樣是10月1日。和上次相比,新標準執行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每月漲了25元,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每月漲了20元,城市“三無”人員最低供養標準每月提高了35元、農村五保對象最低供養標準每月增加了45元。最高一個人一個月可以領到385元的救助金。
市政府出臺的文件要求,在救助管理機構內的城市流浪乞討人員生活費標準比照當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執行。
保障標準中,城鄉低保標準、城市流浪乞討人員生活供養標準為執行標準,各區縣(自治縣)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城市“三無”人員、農村五保對象供養標準為全市最低標準,各區縣(自治縣)可根據當地財力適當提高。
新標準從10月1日起執行,沒領到新補助咋辦?
調整后的新標準,從10月1日起執行。政策出臺的時間,已經是11月。也就是說,上個月就應該領到新標準后的補助金,但困難群眾目前尚未領到。
市民政局說,提標后的差額,將在今年12月以內,全部補發到低保對象的低保專戶上。因為每個區縣發放低保金的時間不同,補發的時間也略有差別。
為什么許多人實際享受的低保金要比標準低?
市民政局解釋,這是因為最低生活保障金額,是按照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于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差額發放的。
比如,主城區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是每人每月385元,某家庭人均月收入200元,那么,這個家庭實際得到的低保金每人每月只有185元。而核定家庭收入,是按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在規定期限內扣除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個人按規定繳納的社會保障性支出后的全部可支配收入來核定。
城市居民家庭月人均收入,按申請人提出申請前一個月核定的家庭收入除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數確定;農村居民家庭月人均收入,按申請人提出申請前12個月家庭月均收入(扣除直接生產經營成本)除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數確定。
低保標準提高了,受益的只是現有低保對象?
重慶建立了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每年調整機制,市政府按照我市上年度城鄉居民人均消費支出增長幅度同步調整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如果家庭收入發生了變化,低保金也會跟著變。民政部門對低保家庭分A、B、C三類,實行分類動態管理:A類每年復核一次;B類每半年復核一次;C類每季度復核一次,根據復核情況,作出調增、調減或停發低保金的決定。
A類家庭即有重病、重殘人員且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收入基本無變化的家庭;B類家庭即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和收入狀況相對穩定的家庭;C類家庭即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有在法定就業年齡內且有勞動能力尚未就業或靈活就業,收入可變性大的家庭。
實際上,低保標準提高了,受益的不只是現有低保對象,更多的低保邊緣群體,也會享受到低保待遇。成為低保對象后,他們在醫療救助、子女入讀等方面,將有更好的待遇。
CPI漲幅過快時,還是執行這一低保標準嗎?
目前,重慶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聯動機制,全市居民消費價格指數月度同比漲幅連續3個月超過3.5%(含)時啟動聯動機制,向在冊保障對象發放價格臨時補貼。當然,連續3個月回落至3.5%(不含)以下時中止聯動機制,停止發放價格臨時補貼。
重慶的救助標準,一般分三個區域。
區域一:渝中區、大渡口區、江北區、沙坪壩區、九龍坡區、南岸區、北碚區、渝北區、巴南區等主城9個區及北部新區
標準:
城市居民360元公式385元
農村居民205元公式225元
城市“三無”人員445元公式480元
農村五保對象305元公式350元
區域二:涪陵區等12個區縣350元增至375元
涪陵區、長壽區、江津區、合川區、永川區、南川區、綦江區、大足區、璧山區、銅梁區、潼南縣、榮昌縣等12個區縣及萬盛經開區
標準:
城市居民350元公式375元
農村居民300元公式220元
城市“三無”人員430元公式465元
農村五保對象300元公式345元
區域三:萬州區等17個區縣340元增至365元
萬州區、黔江區、梁平縣、城口縣、豐都縣、墊江縣、忠縣、開縣、云陽縣、奉節縣、巫山縣、巫溪縣、武隆縣、石柱、秀山縣、酉陽、彭水等17個區縣(自治縣)
標準:
城市居民340元公式365元
農村居民195元公式215元
城市“三無”人員415元公式450元
農村五保對象295元公式3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