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省政府出臺意見加快推進全省農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設
把好事做到百姓心坎上
為認真貫徹落實考察云南重要講話以及《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做好城鎮棚戶區和城鄉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礎設施建設相關工作的意見》(國發〔2015〕37號)精神,加快推進我省農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設,切實保障廣大農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7月27日我省印發了《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推進全省農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設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明確,以抗震設防高烈度地區、地震活躍地區、連片貧困地區、邊境地區等為重點,加大整村推進力度,著力創新建設機制,以農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為抓手,切實改善農村困難群眾住房條件和農村生活環境質量,為加快新農村建設步伐,與全國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奠定堅實基礎。
【新目標快步走】
5年完成250萬戶整體性(D級)危房改造
據全省農村傳統生土房屋調查數據顯示,云南省現有農戶948萬余戶。截至2015年3月20日,全省錄入全國農村住房信息系統農村危房約500萬戶,其中,D級250萬戶,占全省農戶比例為26.3%;C級250萬戶,占全省農戶比例為26.3%。
2015?2019年,全省平均每年實施農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50萬戶左右,5年共完成250萬戶左右整體性(D級)危房改造(名詞解釋見后),爭取在2019年底基本完成,2020年進行掃尾。通過農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這一平臺,進一步整合人力、資金、物資等各類資源,切實推進“新房新村、生態文化、宜居宜業”的新農村建設,讓農村困難群眾住房安全得到保障、生活環境得到改善,擁有好環境、住上好房子、過上好日子。
據省住建廳介紹,2015年我省計劃統籌實施農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50萬戶。截至目前,國家已下達我省2015年農村危房改造任務46萬戶,并明確力爭再安排我省4萬戶農村危房改造任務。
【新政策很給力】
體現政府引導、農戶自建,科學規劃、連片推進
●以農戶自籌資金建設為主
農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以農戶自籌資金建設為主,中央和地方政府補助幫扶為輔。省級財政按中央補助標準1:0.5進行配套,各州(市)和滇中產業新區及縣(市、區)要相應配套補助。農村分散供養的五保戶,可集中安置、集中供養;對無建房自籌能力的特困農戶,由縣(市、區)籌措資金幫助建設40至60平方米的基本安全住房,并積極探索開展農村廉租房建設試點。按照“對象不變、渠道不亂,各記其功、形成合力”的要求,由縣(市、區)整合農辦、發展改革、財政、住房城鄉建設、民族宗教、國土資源、農業、扶貧、旅游等部門涉農資金,優先支持農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設。
●每年不少于80億元專項貸款
《意見》提出,人民銀行昆明中心支行要積極爭取人民銀行總行支農再貸款額度支持。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按照“風險可控、保本服務”的原則,每年按不少于80億元的額度籌集專項貸款,組織對有需求并具備償還能力的農戶給予每戶2萬元3年期的優惠貸款扶持。對上述專項貸款利息實行部分由政府貼息補助、部分由貸款農戶承擔的優惠政策,政府貼息補助部分從各級財政籌集。
記者了解到,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擬對按照相關程序經審定后列入農村危房改造補助計劃的自然人發放用于危房改造的信貸資金。危房改造貸款額度按照“村民自籌、信貸支持、政府補貼”相結合的原則確定,貼息補助資金須在貸款本息結清的前提下,由財政部門直接撥付到借款人結算賬戶上。
●建立貸款風險補償金制度
《意見》明確,要建立貸款風險補償金制度,風險補償金按政府貼息貸款規模的3%設立,風險補償金由省、州(市)、縣三級財政各按1:1:1的比例籌集,并撥付各縣(市、區)。各縣(市、區)是農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專項貸款的監管責任主體,要負責督促貸款農戶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當發生貸款損失時,由縣(市、區)政府和屬地貸款金融機構按7:3比例分擔。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積極支持農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設,為建房農戶提供政策性貸款和商業貸款支持。
據了解,建立貸款風險補償金是為了加大金融信貸扶持農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設支持力度,同時充分發揮財政政策對金融信貸的引導和保障作用,建立全省農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設專項貼息貸款風險補償機制,確保對農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專項貼息貸款形成的呆賬、壞賬貸款進行及時補償。風險補償金擬實行分級管理。危房改造貸款損失的認定應符合農村信用社風險分類為損失類貸款的認定標準,并由縣(市、區)財政部門、住建部門、農村信用社三方最終認定。
●用好用活土地政策
在土地政策方面,《意見》提出用好用活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試點政策。在有條件的地區,按整村推進原則,將農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設與農村土地整治相結合,引導農民在規劃區內集中連片居住。將整治騰出的農村建設用地復墾為耕地,其土地增值收益按規定用于支持農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以及相關配套設施建設。
【新家園這樣建】
起點是“居住安全”,路徑是“城鄉統籌”,目標是“美麗家園”
●科學規劃 避免“軍營”式建房
《意見》要求,省級成立農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設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協調、組織實施全省農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設工作。
對于規劃,也提出了高要求,將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牽頭會同相關部門編制2015至2019年全省農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設規劃,指導全省工作科學有序開展。各地區要結合縣域村鎮體系規劃執行情況,按照“新房新村、生態文化、宜居宜業”的新農村建設要求,尤其注意垃圾、污水處理設施的配套,要根據實際調整完善村莊規劃,進一步確定各類村莊布局、功能和規模,避免形成夾道建房、一味追求橫平豎直,統一貼瓷磚、統一裝卷簾門的村莊單一“軍營”式建房模式。農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規劃編制要與縣域村鎮體系規劃、鄉鎮總體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美麗鄉村規劃、旅游發展規劃、易地扶貧搬遷規劃等緊密銜接,在保護生態環境、基本農田的前提下,合理布局產業發展、基礎設施、生活區域等,引導農村居民到集鎮和中心村居住,實現人口集中、產業集聚、要素集約、功能集成。對沿邊境一線的鄉(鎮)將給予傾斜支持,不斷改善口岸村鎮居住環境,進一步提升國門形象。村莊建設盡可能采取就地提升改造,嚴禁大拆大建,確需異地搬遷建設的,要加強產業發展和村莊規劃的融合,做到有利生產、方便生活的產村整合發展。
●規范建設 關鍵環節嚴格把關
為了保證建筑質量,《意見》要求,各縣(市、區)要把農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納入項目管理,按照建設程序,對規劃選址、勘察設計、施工組織、建材選用供應等關鍵環節嚴格把關,實施全過程監管,把工程質量終身責任制落到實處;村莊和民居規劃選址應注意避讓地震斷裂帶、地質災害隱患點、行洪通道等。
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編制建筑工匠培訓教材及“建房明白卡”,制定培訓計劃;各州(市)和滇中產業新區以及各縣(市、區)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負責具體組織開展農村建房農戶和建筑工匠培訓,向農戶發放多種戶型和式樣的特色民居設計方案,供農戶選用。
根據要求,新民居要按“人畜分離、廚衛入戶”要求設計,縣、鄉、村要組織落實。建立“統一規劃、農戶自建”的農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工作機制,對于就地提升改造戶數較多的或整體搬遷的村莊實施“統規聯建”,村、組要組織建房村民成立聯合建設委員會或聯合建設小組,配合做好本村、組農戶建房的招標(或工程隊選擇)、建材采購、工程質量監督、村莊規劃及特色民居外觀風貌管控、建房資金監管等工作;房屋建設完成后聯合建設委員會或聯合建設小組職能轉為聯合管理委員會,負責村容村貌、環境衛生、村莊基礎設施等維護工作,建立美麗村莊村民自治的基層長效管理機制。
●突出特色 公共基礎設施同步
在建筑風格上,《意見》提出,要妥善處理好生產、生活與生態的關系,做好村莊風貌管控和特色民居設計,加強對村莊風貌建設的技術指導與管理,注重在建筑形式、細部構造、室內外裝飾等方面延續傳統民居風格,體現民風民俗和生產生活方式的傳承。按照“安全、實用、經濟、美觀”的要求,充分運用傳統建筑工藝和材料,積極推廣新型抗震夯土、鋼結構等經濟實用技術。在傳統村落、歷史文化名村及其他重點村落的農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設中,要嚴格落實有關保護措施,處理好保護與建設改造的關系,使村落文化遺產得到有效保護。
按“美麗鄉村”的標準,嚴格按照規劃統籌安排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和周邊環境建設,做到與農房同步規劃設計、配套建設使用。對村鎮農房集中建設的,各地區要負責配套完善供水、垃圾和污水處理、公廁、硬化道路、綠化亮化、文化體育等公共基礎服務設施。
此外,鼓勵和支持企業、個人等社會各界通過捐款捐物、對口幫扶等方式,參與農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設,形成全社會共同推進扶貧攻堅、提升城鄉人居環境的濃厚氛圍。
●監督檢查 嚴禁截留擠占資金
《意見》要求,要將農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列為重點督查及年度考核內容。各級財政部門要會同住房城鄉建設、發展改革、審計等部門,定期對資金使用和管理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嚴禁截留、擠占和挪用。各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嚴格規范農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設管理,強化對象認定、檔案建立、建筑施工等各個環節的工作監管,確保合法合規、群眾滿意。
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要會同有關部門定期或不定期加強對各地區農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設的監督檢查,結果向社會公開;對不按規定時限、要求開展工作,影響工程進度,造成嚴重后果的,要按規定對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予以行政問責并進行通報。
【名詞解釋】整體性(D級)危房:指承重結構已不能滿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體出現險情,構成整幢危房;局部性(C級)危房是指部分承重結構不能滿足正常使用要求,局部出現險情,構成局部危房。(記者 楊抒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