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的工資待遇一直是人們關心的話題,小編為讀者們整理了有關海南省教師待遇的有關信息,歡迎閱讀。這方面的相關信息還未公布,以下內容僅作參考,如有變動,請以官網公布為準。
從省教育廳獲悉,省政府辦公廳正式印發《海南省鄉村教師支持計劃(2016-2020年)》。《支持計劃》明確建立鄉村教師表彰獎勵制度。省、市縣分別對在鄉村學校從教20年以上、10年以上的教師按照有關規定頒發榮譽證書。鼓勵和引導社會力量建立專項基金,對長期在鄉村學校任教的優秀教師給予物質獎勵。
《支持計劃》明確,實施海南省鄉村教師“縣來鄉去”定向培養計劃,自至2020年,在省屬師范院校每年定向培養約200名鄉村小學教師和約100名學前教育教師。學生在校學習期間免除學費、住宿費,補助生活費,所需經費由省財政負擔,畢業后回生源地市縣的鄉村學校和鄉鎮中心幼兒園任教,服務期不少于5年。高校畢業生取得教師資格并到鄉村學校任教一定期限,其學費和助學貸款代償按國家和我省有關規定執行。實施優秀退休教師鄉村學校支教計劃,鼓勵各市縣政府面向省內外聘請退休的特級教師、學科骨干教師到鄉村學校支教講學,市縣財政給予工作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