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教師漲工資上漲,發布的最新教師工資改革新政策及新方案【全文】,中小學教師還包括基礎工資加教齡工資及職務工資提高10%部分。根據中發(1985)9號文件精神,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于1985年實行了工資制度改革,其工資均改行以職務工資為主要內容的結構工資制。新執行的結構工資是由基礎工資、職務工資、工齡津貼、獎勵工資四部分組成。按勞人薪(1985)19號文規定,1985年7月舊以后退休的人員,以本人的基礎工資、職務工資、工齡津貼之和為基數計發退休金。
退休教師漲工資怎么算?
一、退休工資怎么算
1、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退休后均計發基本養老金。
2、“統賬結合”后參加工作且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人員,退休后按月發給基本養老金,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統賬結合”前參加工 作,本意見實施后退休且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累計滿15年的人員,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發給過渡性養老金和過渡性調 節金。
二、退休后養老金怎么發放
1、基礎養老金月標準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計算公式為: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2、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準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計算公式為:
個人賬戶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
3、過渡性養老金月標準以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為基數,“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每滿1年發給1.2%。計算公式為:
過渡性養老金=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1.2%
4、過渡性調節金以當地現行標準為基數,2006年至退休的按一定比例計發。2015年及以后退休的,不再發給過渡性調節金。
(本文來源于網絡,僅供參考)